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干部来源 资料库:平原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平原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article/40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article/40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平原县干部队伍,除了建国前入伍和从外地调入的以外,主要来源有三:
    社会吸收 招用干部的原则是根据工作需要,统一按计划招收。建国后,除零星招用的干部外,集中招收的有:1952年从佃员工会和400名雇员中吸收100名新干部,补充经企部门;从农村土改积极分子和贫苦知识青年中吸收新干部38名。这些新干部中党员占50%以上,贫农出身的占40%,中农出身的占60 %,一般具有初小文化程度。1956年,为补充各系统干部缺额,从复员退伍军人、公私合营的从业人员以及乡村半脱产干部中吸收新干部133人,年龄在18岁至35岁,一般具有高小文化程度。1957年提出“稳定干部队伍,提高干部能力”,控制增加新干部。1960年从商业试雇人员及乡干中吸收新干部235人。1965年,开始实行“服役制”办法吸收干部,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选拔、统一训练、统一分配、统一管理。从1966年至1971年共增加新干部731人。其中:从工人中吸收8人,从农民中吸收144人,从复退军人中吸收69人,从知识青年中吸收279人。1980年,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第54号文件规定,吸收录用了41名社会上的闲散科技人员,1983年、1984年以工代干人员转为正式干部的616人。1985年,从“五大”(业大、函大、职大、夜大、电大)毕业生中吸收新干部5名。
    安置军队转业干部 抗美援朝战争结束后,军队转业干部逐年增多,到1960年全县共接收转业干部241名。使用中提拔到县级的1名,局级的199名,股长级的17名。从1969年元月到1975年7月31日,部队干部按“哪里来哪里去”的精神,由转业改为复员(包括回农村务农)。1976年又恢复原来的安置办法。1980年8月,根据中发[1980]3号文件规定,对128名复员干部全部改办了转业手续,并做了妥善安置。1981年至1985年,全县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218人,其中团职27人,营职84人,连排职92人,技术干部15人。
    接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1950年至1960年间,全县共接收学校分配来的学生近400名,以后逐年增多。到1985年,平原县共接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2165人。其中大专院校毕业生599人,中专毕业生1560人。
    平原县建国后干部来源统计表
    单位:人

┏━━━━━━┳━━━━┳━━━━┳━━━━┳━━━━━━┓
┃            ┃社会    ┃军队    ┃分配    ┃  其中:    ┃
┃    年份    ┃        ┃        ┃        ┃            ┃
┃            ┃吸收    ┃专业    ┃学生    ┃大专毕业生  ┃
┣━━━━━━╋━━━━╋━━━━╋━━━━╋━━━━━━┫
┃1960年以前  ┃575     ┃ 241    ┃ 400    ┃            ┃
┣━━━━━━╋━━━━╋━━━━╋━━━━╋━━━━━━┫
┃    1961    ┃    7   ┃        ┃  160   ┃    21      ┃
┣━━━━━━╋━━━━╋━━━━╋━━━━╋━━━━━━┫
┃    1962    ┃    11  ┃        ┃    53  ┃    20      ┃
┣━━━━━━╋━━━━╋━━━━╋━━━━╋━━━━━━┫
┃    1963    ┃    27  ┃    71  ┃    66  ┃    22      ┃
┣━━━━━━╋━━━━╋━━━━╋━━━━╋━━━━━━┫
┃    1964    ┃    8   ┃    10  ┃    35  ┃    20      ┃
┣━━━━━━╋━━━━╋━━━━╋━━━━╋━━━━━━┫
┃    1965    ┃    25  ┃    9   ┃    22  ┃    20      ┃
┣━━━━━━╋━━━━╋━━━━╋━━━━╋━━━━━━┫
┃  1966-1971 ┃  731   ┃        ┃  142   ┃    142     ┃
┣━━━━━━╋━━━━╋━━━━╋━━━━╋━━━━━━┫
┃    1972    ┃    39  ┃        ┃    42  ┃    6       ┃
┣━━━━━━╋━━━━╋━━━━╋━━━━╋━━━━━━┫
┃    1973    ┃    57  ┃        ┃    21  ┃    17      ┃
┣━━━━━━╋━━━━╋━━━━╋━━━━╋━━━━━━┫
┃    1974    ┃    46  ┃    3   ┃    57  ┃    21      ┃
┣━━━━━━╋━━━━╋━━━━╋━━━━╋━━━━━━┫
┃    1975    ┃    10  ┃        ┃    70  ┃    15      ┃
┣━━━━━━╋━━━━╋━━━━╋━━━━╋━━━━━━┫
┃    1976    ┃    51  ┃    61  ┃    74  ┃    8       ┃
┣━━━━━━╋━━━━╋━━━━╋━━━━╋━━━━━━┫
┃    1977    ┃    11  ┃        ┃    69  ┃    8       ┃
┣━━━━━━╋━━━━╋━━━━╋━━━━╋━━━━━━┫
┃    1980    ┃  101   ┃  153   ┃  242   ┃    55      ┃
┣━━━━━━╋━━━━╋━━━━╋━━━━╋━━━━━━┫
┃    1981    ┃  126   ┃  91    ┃  195   ┃    19      ┃
┣━━━━━━╋━━━━╋━━━━╋━━━━╋━━━━━━┫
┃    1982    ┃  182   ┃  29    ┃  219   ┃    66      ┃
┣━━━━━━╋━━━━╋━━━━╋━━━━╋━━━━━━┫
┃    1983    ┃  477   ┃  20    ┃  169   ┃    99      ┃
┣━━━━━━╋━━━━╋━━━━╋━━━━╋━━━━━━┫
┃    1984    ┃  393   ┃  27    ┃  152   ┃    33      ┃
┣━━━━━━╋━━━━╋━━━━╋━━━━╋━━━━━━┫
┃    1985    ┃    38  ┃    54  ┃    60  ┃    7       ┃
┗━━━━━━┻━━━━┻━━━━┻━━━━┻━━━━━━┛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