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三节 敬老院

档案浏览器

清代,平原县慈善机构收容无靠贫苦老人98名,县衙年支孤贫银39.2两、孤贫粮4288.2石。
民国时期收容人数不详,平原县年支孤贫款864.2元,恩县年支344.7元,均从田赋中留支。
解放初期,农村鳏、寡、孤、独均由国家发放救济粮、款解决。
农业合作化后,对生活没有依靠的孤寡老人和残疾人,由集体给予“五保”,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费用从生产队公益金中支出。1958年,人民公社举办敬老院337处,集中供养了11098位“五保”老人,后在纠正“五风”时大部解散,集中供养变为分散供养。1960年剩存敬老院110处,供养“五保”老人3049人;1965年仅剩7处,供养280人;后只剩王双堂敬老院1处。1983年后,各乡又开始兴办敬老院。1985年,全县有王双堂、平原镇、林庄、坊子敬老院4处,供养“五保”老人75人。
附一:王双堂幸福院
1958年10月由原郭庄人民公社举办,院址在塘坊村附近,当年收容“五保”老人、孤儿、残疾人450人。1961年郭庄公社分成张华、腰站两个公社,敬老院迁至王双堂村北的废弃窑厂,供养“五保”老人、孤儿200人。1964年供养80人。1980年供养60人。1984年,“王双堂敬老院”更名为“王双堂幸福院”。1985年,幸福院供养老人57人、孤儿3人。
幸福院配有院长、保管员、司务长、卫生员、服务员共8人,占地65亩,有房屋62间,室内日用家俱齐全。院内设活动室,备有报刊、象棋、扑克、收音机、唱片机、电视机等娱乐品。食堂三餐按老人饮食特点制作,饭菜丰富。经费主要由入院者所在生产队供应。1981年前,每人每年供应粮食100公斤、现金24元;1983年供应粮食200公斤、现金48元;1985年供应粮食250公斤、现金150元。
为改善老人生活和提供活动锻炼身体的机会,幸福院开展了适应老人体力的副业生产。1960至1962年,动员有劳动能力老人垦荒种菜,弥补了粮食供应不足的问题。此后,逐年开垦了30亩闲弃地种粮食、棉花,使生活更加富裕。与此同时,组织对养牲口有兴趣的老人发展养殖业,喂养繁殖驴7头、骡子3匹、牛11头。还喂养了羊、鸡、兔、猪,办了弹棉花、打草绳、制竹帘子等副业项目。至1985年,老人的劳动所得除用于改善生活外,还置有大车1辆、小拉车1辆、24马力柴油机2台。
1982年9月5日,《大众日报》发表题为《老有善终、少有善养》的报导文章,介绍了该院的先进事迹。
附二:林庄敬老院
1985年春林庄乡政府举办,位于乡政府东南2里处,在原知青农场的基础上投资2万元整修而成,当年10月收养老人9名。
敬老院占地90亩,有办公室、伙房、仓库、宿舍24间,居室内备有床、桌子、椅子、暖瓶、茶缸、脸盆、肥皂等日用品。老人的生活标准是:每人每年细粮270公斤、菜金180元,医疗费36元(重病药费实报实销),棉衣、秋衣、绒衣、外套各一身,衬衣2件,鞋、袜各2双,经费由乡政府和老人所在村共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