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平原县有粥厂一处,为育婴堂所办。育婴堂位于小北关,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建,知县和慈善家捐款购置土地328.3亩。民国初年与普济堂合并,增加捐地31.5亩,年收地租洋314.3元。民国22年(1933年)秋,县长曹梦九令赈务分会经管,并指定以租金半数置冬衣,半数办粥厂,以救饥民。
恩县有粥厂3处。避尘庵粥厂建于清光绪末年,每年冬季放粥一个月,经费由各商民施舍;慈善救济会办粥厂2处,一处位于恩县城内白衣庙,一处在县署前三圣堂,每年冬季施粥以救饥民,经费通过募捐解决。
各粥厂均在日军侵华期间先后停办。
第一节 粥厂
解放前,平原县有粥厂一处,为育婴堂所办。育婴堂位于小北关,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建,知县和慈善家捐款购置土地328.3亩。民国初年与普济堂合并,增加捐地31.5亩,年收地租洋314.3元。民国22年(1933年)秋,县长曹梦九令赈务分会经管,并指定以租金半数置冬衣,半数办粥厂,以救饥民。
恩县有粥厂3处。避尘庵粥厂建于清光绪末年,每年冬季放粥一个月,经费由各商民施舍;慈善救济会办粥厂2处,一处位于恩县城内白衣庙,一处在县署前三圣堂,每年冬季施粥以救饥民,经费通过募捐解决。
各粥厂均在日军侵华期间先后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