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通过受理申诉案件,复查纠正错案。1952年司法改革中,清理出错案14件、14人,进行了纠正或改判。1956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切实做好镇反检查工作》的指示,对镇反运动中判处的反革命案件和刑事案件441件、445人作了复查,纠正错案87件、88人。1961年4月至1962年6月,对1958年到1960年期间办结的刑事案件693件、697人进行复查,纠正错案12件、12人。1978年至1985年底,对“文革”期间的案件和建院以来提请申诉的各类刑事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共纠正错案793件、801人。其中对“文革”期间判决的刑事案件335件、338人复查后,维持原判的222件、224人,改判的47件、48人,宣告无罪的66件、66人;对查出的其他458件错案也进行了处理,改判的209件、211人,平反的249件、251人。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对平反案件的当事人,在经济补偿、工作安置等方面作了妥善处理。
附:“韩升事件”
平原县一区张麻子村村干部韩升,在民国36年(1947年)土地改革时,积极领导群众向地主阶级进行斗争,举报出该村黑地600亩。其行为,使地主、坏分子十分仇恨,民国36年(1947年)7月,地主分子张长治操纵坏分子张培训、张振山、王明等,造谣惑众,诬陷韩升是“地主腿子”,举报黑地是“秦桧”。韩被撤职,坏分子掌握了村政权,伙同地主对韩升残酷批斗,毒打死而复生数次,全部家产被没收,一个儿子被杀害。
韩升遭迫害后,15次上告县人民政府、县法院,3次上告省、地人民法院,不给解决。1951年4月,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申诉控告。政务院批示:“平原县人民政府调查处理”,并一再催办。7月,县监察干部任善俊去张麻子村调查此案,认定韩升确属冤案,向县委书记、县长作了汇报后,书面上报政务院。由于平原县领导人官僚主义,对此案不做处理。韩升再次上访政务院。11月21日,政务院指示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所督办。平原县人民法院却对此案作出错误判决上报。韩升不服,又第三次上访政务院。1952年5月,政务院指示复查,省政府派员会同专署、县政府人员深入调查此案。7月,得出正确结论,并作了初步处理。9月,在政务院和省政府的严格督导下,此案得到彻底处理:韩升确属受害者,予以平反;地主分子张长治、坏分子张培训、张振山、王明等依法严惩;对处理此案玩忽职守、犯有错误的4名党政领导干部给予警告、撤销职务、留党察看等处分;对认真调查此案的监察干部任善俊给予表扬。山东省人民政府并将此事件通报全省,《大众日报》对此案也作了详细报道,这对纠正各级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起了重要的作用。
第四节 申诉复查
县人民法院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通过受理申诉案件,复查纠正错案。1952年司法改革中,清理出错案14件、14人,进行了纠正或改判。1956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切实做好镇反检查工作》的指示,对镇反运动中判处的反革命案件和刑事案件441件、445人作了复查,纠正错案87件、88人。1961年4月至1962年6月,对1958年到1960年期间办结的刑事案件693件、697人进行复查,纠正错案12件、12人。1978年至1985年底,对“文革”期间的案件和建院以来提请申诉的各类刑事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共纠正错案793件、801人。其中对“文革”期间判决的刑事案件335件、338人复查后,维持原判的222件、224人,改判的47件、48人,宣告无罪的66件、66人;对查出的其他458件错案也进行了处理,改判的209件、211人,平反的249件、251人。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对平反案件的当事人,在经济补偿、工作安置等方面作了妥善处理。
附:“韩升事件”
平原县一区张麻子村村干部韩升,在民国36年(1947年)土地改革时,积极领导群众向地主阶级进行斗争,举报出该村黑地600亩。其行为,使地主、坏分子十分仇恨,民国36年(1947年)7月,地主分子张长治操纵坏分子张培训、张振山、王明等,造谣惑众,诬陷韩升是“地主腿子”,举报黑地是“秦桧”。韩被撤职,坏分子掌握了村政权,伙同地主对韩升残酷批斗,毒打死而复生数次,全部家产被没收,一个儿子被杀害。
韩升遭迫害后,15次上告县人民政府、县法院,3次上告省、地人民法院,不给解决。1951年4月,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申诉控告。政务院批示:“平原县人民政府调查处理”,并一再催办。7月,县监察干部任善俊去张麻子村调查此案,认定韩升确属冤案,向县委书记、县长作了汇报后,书面上报政务院。由于平原县领导人官僚主义,对此案不做处理。韩升再次上访政务院。11月21日,政务院指示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所督办。平原县人民法院却对此案作出错误判决上报。韩升不服,又第三次上访政务院。1952年5月,政务院指示复查,省政府派员会同专署、县政府人员深入调查此案。7月,得出正确结论,并作了初步处理。9月,在政务院和省政府的严格督导下,此案得到彻底处理:韩升确属受害者,予以平反;地主分子张长治、坏分子张培训、张振山、王明等依法严惩;对处理此案玩忽职守、犯有错误的4名党政领导干部给予警告、撤销职务、留党察看等处分;对认真调查此案的监察干部任善俊给予表扬。山东省人民政府并将此事件通报全省,《大众日报》对此案也作了详细报道,这对纠正各级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起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