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匪 清末和民国政府时期,平原境内匪患较重。民国6年(1917年)至民国23年(1934年),先后祸乱于平原、恩县境内的土匪有于四麻子、顾德林、王志奇、傅苗子、迟八、河南五、虎头子、赵金德、张振标、崔四成、崔五成等20余伙。其余三五成群、路截行人的小股土匪不计其数。民国6年(1917年)至民国8年(1919年),匪势较前更为猖獗。据民国24年(1935年)《重修恩县志》记载:“是年(民国7年)秋夏之交,土匪遍地抢架焚烧几无完村,奸淫掳掠未有虚日,在城避难乡民填街塞巷、无处容纳,或搭棚以居,或穿窖容身,甚至露宿风餐苦不堪言。男妇老幼见太平无日、无家可归,于七月二日群向县署公堂高呼‘县长救命’,齐声大哭,哀动天地。县知事沈鹍飞无法可施,亦惟对民同哭,深加安慰而已。”民国24年(1935年)《续修平原县志》亦记载:“自此(民国7年)匪势猖獗,全邑被掳掠几无完村,扰乱二年,民不得安。”民国8年(1919年),山东督军张树元率大军协助县治安武装清乡剿匪,平原、恩县匪势大为收敛。至抗战前夕,仍有少数土匪乘机作乱。
民国26年(1937年)10月,日军侵占平原、恩县后,部分土匪、兵痞、青红帮、会道门头子等趁机招兵买马,匪团蜂起。他们打着抗日的旗号,烧杀抢掠、鱼肉百姓。民国27年(1938年)春,在高、恩、夏、平、禹交界一带活动的大股土匪、杂顽主要有冯寿彭(二皮脸子)、王化三(高粱楂)、张栋臣(张八)、李彩题(李九)、李俊兰(胖娃娃)、程荆璞、张子成(白菊花)、孔宪圣等。6月7日至9日,八路军一二九师主力部队在平原五区和高唐东北一带重创土匪李俊兰部,消灭土匪张栋臣之一部。李、张二匪受挫后,收拾部队转移出境。其他匪团,有的投靠日军,有的被国民党部队收编。
民国34年(1945年),恩县、平原相继解放,逃聚济南的杂团头目孙光涛、王玉深、张朝荣、路成恩、齐兴瑞和李有典、王纯修、谢化武、陈连勤等,组织还乡团潜回恩县、平原,残酷屠杀革命干部和土改积极分子。民国34年(1945年)12月至民国35年(1946年)5月,恩县有164人被残害。民国35年(1946年)6月,冀南军区、渤海军区配合平原、恩县、夏津和高唐的县大队,组成剿匪联合指挥部,对高、平、夏、禹交界地区的土匪、还乡团进行扫荡。7月29日,仅郑官屯一战就毙匪128人、俘虏敌伪区长等4人。从此,还乡团武装大部逃散潜伏,匪势大减。民国36年(1947年)8月,县公安局长张耕野奉令率保卫队20余名干部、战士南援高唐剿匪。经过月余配合作战,彻底击溃以谢化武、王纯修、陈连勤为首的残匪武装。至民国37年(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匪情基本解除。建国后,土匪绝迹。
附:土匪罪行及剿匪案例选
追剿土匪杨朋山
同治二年(1863年)四月五日,杨朋山率匪自北窜入恩县境内,乡村保卫团联合对其围剿。在辛庄村双方交战,团丁伤亡200余人;在马无蹄村双方再战,团丁伤亡300余人。后官军赶到,匪被大部追杀,余部逃跑。
土匪于四麻子连劫三村
民国6年(1917年)6月16日,于四麻子率匪百余人冒充官军闯入恩县李家户村,将李文成家衣服财物抢掠一空,带走票民3人。17日,又将辛庄村洗劫一空。18日,再入管尔庄,绑走票民2人。
官军重创土匪顾德邻
民国7年(1918年),顾德邻率匪200人窜入平原县境,在杨柳寺一带被官军游队发现,双方交战,官军未胜。翌日晨,官军大队赶到,匪受重创后败走。
辛庄民团抗匪胜利
民国7年(1918年)10月9日,赵金堂勾结匪首杨某率匪百余人攻打平原县辛庄村,辛庄民团在里长辛安石、庄长辛云山率领下英勇抗击,匪攻4小时不克。10日,赵金堂又勾串赵金德、张振标、崔四成、崔五成四股土匪共300余人,再次围攻6小时仍未克,匪撤走。
民团围剿土匪河南五
民国13年(1924年)8月30日,河南五率匪三四十人,由恩县范郎二庄沿沙河向西北窜扰,在刘江庄被民团发现追剿,被迫向东南逃窜。至夏寨村南被民团全部包围歼灭。
土匪王志奇洗劫孙尔庄
民国21年(1932年)1月,王志奇率匪百余人攻打恩县孙尔庄,庄民奋起抗击。恩县警察因慑于匪势不敢救援,驻军行动又迟缓,庄民抗匪三昼夜终于失守,匪攻入。土匪进村后烧、杀、抢、掠,计焚房屋百余间,杀村民13人,绑票民50余人,掠财物一大宗。
陈连勤还乡团罪行数例
陈连勤还乡团自民国35年(1946年)4月潜回平原至民国36年(1947年)2月逃跑,在平原四区一带暗杀农会干部、民兵、群运积极分子等30余人。民国35年(1946年)7月,陈连勤派匪将张老虎村农会主任张维良逮捕刺杀。8月,将李寨乡民兵联防队长张维谦逮捕勒死。10月,将张老虎村赎地主任张连辉枪杀。秋,将徐庄农会主任、民兵队长等8人逮捕,刺杀3人、枪杀5人。10月,将车王庄土改积极分子李宝德枪杀。11月,将姚庄正在开会的农会主任、联防队长、民兵等18人逮捕,将农会主任、联防队长分别刺杀、枪杀,其余人员后被赎回。
门团偷袭相庄
民国37年(1948年)7月5日凌晨,门五、门六率匪数10人偷袭平原相庄,将村长相希春、公安员相希付包围在值班室内。土匪从四面向值班室射击,二名村干部沉着应战,毙匪1人,击伤数人。匪又爬上房顶,向值班室内投入手榴弹,二名村干部牺牲。村内民兵闻声赶到,匪已逃跑。
锄奸反特 民国27年(1938年)6月,平原抗日民主政府成立锄奸股,对资敌通敌的奸特分子严厉打击。民国28年(1939年)初秋,平原五区区长张延河带领通讯员2名,抓获由夏津往济南走私棉花的犯罪分子,并没收棉花八大车。同年秋,处决了五区贺沟村强迫群众给日军大务集据点交粮交款的贺文臣夫妇。同年冬,枪决了向日军沙庄据点进行资敌活动的五区梁庄村长。民国29年(1940年),西窑上村二名坏分子在腰站街茶馆里以闲谈为名,间接向敌人告密谁是地下共产党员,被锄奸队处决,并布告示众。通过打击,使奸特分子受到震慑,不敢轻举妄动。
民国32年(1943年)“腊月十二反扫荡”后,抗日军民受到严重损失,部分民族败类开始公开投敌,进行奸特活动。为此,平禹县抗日民主政府于民国32年(1943年)春节,组织锄奸小分队,一夜之间将汉奸芦万娥(前芦伪乡长)等20余人全部处决。民国32年(1943年)秋,平禹县敌工干部蒋振东受命除掉了多次捕杀抗日游击队员、逮捕抗日政府七区区委书记的郝庙据点特务队长陈洪建。平禹县抗日政府还处决了以假投降去暗杀九区侯连元区长的日伪特务朱登成。
平原县城解放后,暗藏在人民群众之中的奸特分子,秘密给敌人送粮、送款、送信,帮助还乡团暗杀革命干部群众。县公安机关对资敌通敌分子调查、核实后,予以严厉打击,对罪大恶极者坚决镇压,对罪行较轻但有危险者组织群众监视、管制。民国35年(1946年),县城车站街街长白某,暗中为还乡团敛钱,被县公安局查获后予以镇压。同年,枣棍刘村×××等人,勾结还乡团暗杀住村干部苟清顺,被公判、枪决。同年10月,县城孝信街陈金镛刺探公安情报,为还乡团劫狱效劳,经查证属实后,迅速将其正法。同年冬,四区大张村混进民兵干部队伍的朱某,勾结还乡团将全村民兵武器劫获,朱某被抓获后,人民政府将其公开审判、立即枪决。
建国后,人民政府在“镇反”和“肃反”运动中,将残留的奸特分子大部逮捕法办,还清查出敌特组织23个。
清查登记 从民国35年(1946年)下半年开始,为摸清反革命势力的底子,深挖还乡团的主要社会基础,人民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彻底清查暗藏的和外逃的日伪、杂顽及国民党、三青团残渣余孽。利用大会宣传、小会动员、个别谈话等形式,开展形势及前途教育,用典型引路、现身说法等方法,争取多数人走坦白从宽的道路。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公安人员逐村摸底排队,逐户清查登记;对涉嫌人员分期分批集训;对敌人社会基础深厚的村庄,反动党团成员较多的行业重点清查。民国36年(1947年)春,在匪首王纯修的老窝堤上王、堤下王等村,将干过伪杂的人员集中仓上村集训,清查登记。同年麦收期间,在县城西门里完小举办小学教师集训班,通过集训,清查出反动党团成员及其骨干和混入的特务、汉奸共170余人,其中罪大恶极者2人,被人民政府处决。在清查登记中,还查获一批枪支、子弹。民国36年(1947年),在三区陈庄一伪乡长家中,一次查获长短枪12支(只)、机枪1挺、子弹数千发。
民国37年(1948年)济南解放后,一些外逃分子陆续返乡,公安部门根据国家政策,对回归人员登记安置,对暗藏分子继续清查,对潜逃分子进行追捕。据平北县1949年10月统计,外逃分子893名,回归登记的568名,挖出回归潜伏分子13名,经审查,将其中214人实行管制。
取缔反动会道门 清顺治年间,会道门传入平原境内。民国初期,会道门在平原、恩县流传发展,20世纪三四十年代盛行。平原境内主要反动会道门有皈一道、一贯道、头佛功、圣贤道、九宫道、八卦道、天门一炷香等42种,有道徒2万余人。恩县有一贯道、圣贤道、头佛功、黄沙会、红风等数十种。会道门以传播迷信、广造谣言,欺骗、蒙蔽群众为手段进行罪恶活动。平原解放后,他们散布谣言,妄图推翻共产党的领导。民国35年(1946年),平原、恩县人民政府明令取缔反动会道门,对已登记不再活动的道首,让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对拒不登记,或虽已登记又暗中活动的予以逮捕;对罪大恶极者予以严惩;对被骗入道的群众进行登记,经教育悔改者不咎既往。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平原、恩县的反动会道门组织多数被取缔。建国后,会道门组织的秘密活动又趋猖獗。在“镇反”运动中,人民政府把取缔会道门、打击不法道首作为镇反工作的一个重点。1950年11月至1951年11月,全县共逮捕反动会道门头子86名,处决2名;有69名道徒宣布退道,并交出了神像、经卷、道衣、文件等迷信品。1953年,全县仍有反动会道门组织6个,大小道首26名,活动在5个区、25个村。公安机关对他们的活动侦察清楚后,彻底予以取缔。民国35年(1946年)至1985年,平原县人民政府共处决道首14人,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13人,管制105人。
附:主要反动会道门
皈一道 起源于本县赵家湾村,约有道徒1万余人,其中本县400余人。民国25年(1936年),道首赵云会在赵家湾村自称“皇帝”,欺骗群众。民国35年(1946年),人民政府将此道取缔,道首张吉浩、赵云会被公安机关逮捕,并分别于民国36年(1947年)、1951年被处决。
一贯道 有道徒4000余人,其中平原、恩县境内有300余人。民国37年(1948年),道首孙体兰被恩县公安机关逮捕,经教育表示悔改,交代了一贯道组织、活动情况,退还了全部道费,并宣布平原、恩县的一贯道组织解散,受到宽大处理。建国后,一贯道又暗中进行活动,经平原县公安机关侦破,将道首孙丙柱逮捕,并于1966年处决。
头佛功 有道徒300余人,活动范围涉及平原、恩县、夏津、高唐、武城等县。民国37年(1948年),道首杨金良回平原到公安局自首登记,交出全部道徒名单,宣布头佛功解散,得到宽大处理。
镇压反革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残留的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及反动会道门头子十分猖獗,公开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根据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和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惩治反革命条例》,平原县于1950年11月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运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950年11月至1951年11月,根据群众检举和掌握的材料,组织了三次大逮捕,全县共捕各种反革命分子423人,其中,罪恶严重的地主分子127人,政治土匪、惯匪、匪首148人,反动会道门头子86人,反动党团特务9人,其他反革命分子53人。经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的103人,其中地主分子16人、土匪69人、反动党团特务5人、反动会道门头子2人、其他反革命分子11人。为了扩大镇反运动的教育效果,将反革命罪犯绑赴肇事地点或刑场,召开万人、四千人、二干人公审大会宣判,执行枪决,全县共召开公审大会7次。如1950年冬,在十一区马庄召开全县万人公审大会,将马庄罪大恶极的地主分子马广荣父子三人宣判处决。第二阶段从1951年11月至1952年12月,重点是深挖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第三阶段从1952年12月至1953年4月,重点是追捕逃犯,解决落后村,清查取缔反动会道门。至此,“镇反”运动基本结束。
肃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平原县于1955年下半年至1959年9月,开展了肃清反革命分子运动。中共平原县委成立了8人肃反领导小组,并设立专案组和甄别定案组。运动先从县直机关开始,后是区机关,最后是文教卫生系统。经群众检举揭发,由专案组开展内查外调,甄别定案组对肃反对象最后定案。“肃反”运动历时四年,共有19700余人参加,共清查出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473人。其中特务81人、土匪78人、恶霸5人、反动党团骨干18人、日伪军政警宪人员108人、汉奸72人、反动会道门头子14人、叛徒12人、流氓19人、其他66人。同时,还查清了2738人的一般政治历史问题。根据党的政策,依法对473名反坏分子进行处理,判处死刑8人(含死缓3人)、无期徒刑5人、有期徒刑207人、管制160人,给予各种处分的93人。运动中还查获了长短枪支20支、子弹382发,及其他反动组织的证件。在“镇反”和“肃反”运动中,还清查出敌特组织23个。
在清查出的473名反坏分子中,有血债的228人,建国前他们杀害革命干群939人,有49人每人杀害革命干部群众在5人以上。例如:日伪特务组长张春义,民国30年(1941年)杀害革命干部、战士200余人,解放后混入平原白铁业社;日伪特务王洪仁,民国29年(1940年)逮捕杀害革命干部群众16人;日伪县长马诚良、伪县政府秘书王秀山、伪警察所长张慎修、伪警务科长张春西等,民国32年(1943年)1月,参与策划制造了本县“铁壁合围”惨案。这些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在肃反运动中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改造地富反坏分子 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简称“四类分子”。对“四类分子”实行监督改造,使之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是建国初期至七十年代末国家实行的一项重要措施。
1951年,对尚不足逮捕判刑的各种反革命分子和坚持反动立场的地主、富农分子依法管制了一批。第一次管制23人,是年末判处管制的已达70人。判管者交村治保会负责监督改造。1952年6月,落实公安部《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管制工作纳入正规,被管制人数增多。
1954年,对没有加入合作社的“四类分子”进行了全面评审,表现好的吸收入社成为正式社员;表现一般的允许入社劳动,作为候补社员;坚持反动立场的,放在社内交群众管制劳动。
1958年,将整风反右运动中划定的右派分子与“四类分子”同等看待,统称为“五类分子”。对“五类分子”的监改办法是“十好夹一坏”(十个好人管一个五类分子)、“三包一保证”(群众包教育改造、包监督劳动、包防止破坏,令监改对象写出自改保证);村监改小组不定时召集他们集训,强制他们参加义务劳动,对他们建立请销假制度;进行月评年审,年终由群众进行全面评审,根据表现情况改为正式社员、候补社员、或继续监改,对个别表现不好的候补社员降级改造。到1959年末,全县被监改的“五类分子”共14437人,其中地主分子6291人、富农分子5220人、反革命分子1604人、坏分子1212人、右派分子110人,经评审改为正式社员的6134人,仍“戴帽”的“五类分子”8303人,其中候补社员5319人、监督劳动的2984人。
1965年,在“四清”运动中,对“五类分子”进行清理审查,纠正错划、错管和漏划、漏管现象。1971年,全县仍有“戴帽”“五类分子”4763人。
1978年,根据中央指示,为110名右派分子全部摘帽;1979年,对错划为右派分子的108人进行了彻底平反。并做了妥善安置。
1979年,根据中央指示,对全县3097名“四类分子”进行审查,错划的改正,一次摘帽2451人,到1984年全部摘帽。
第五节 镇压和改造敌对势力
剿匪 清末和民国政府时期,平原境内匪患较重。民国6年(1917年)至民国23年(1934年),先后祸乱于平原、恩县境内的土匪有于四麻子、顾德林、王志奇、傅苗子、迟八、河南五、虎头子、赵金德、张振标、崔四成、崔五成等20余伙。其余三五成群、路截行人的小股土匪不计其数。民国6年(1917年)至民国8年(1919年),匪势较前更为猖獗。据民国24年(1935年)《重修恩县志》记载:“是年(民国7年)秋夏之交,土匪遍地抢架焚烧几无完村,奸淫掳掠未有虚日,在城避难乡民填街塞巷、无处容纳,或搭棚以居,或穿窖容身,甚至露宿风餐苦不堪言。男妇老幼见太平无日、无家可归,于七月二日群向县署公堂高呼‘县长救命’,齐声大哭,哀动天地。县知事沈鹍飞无法可施,亦惟对民同哭,深加安慰而已。”民国24年(1935年)《续修平原县志》亦记载:“自此(民国7年)匪势猖獗,全邑被掳掠几无完村,扰乱二年,民不得安。”民国8年(1919年),山东督军张树元率大军协助县治安武装清乡剿匪,平原、恩县匪势大为收敛。至抗战前夕,仍有少数土匪乘机作乱。
民国26年(1937年)10月,日军侵占平原、恩县后,部分土匪、兵痞、青红帮、会道门头子等趁机招兵买马,匪团蜂起。他们打着抗日的旗号,烧杀抢掠、鱼肉百姓。民国27年(1938年)春,在高、恩、夏、平、禹交界一带活动的大股土匪、杂顽主要有冯寿彭(二皮脸子)、王化三(高粱楂)、张栋臣(张八)、李彩题(李九)、李俊兰(胖娃娃)、程荆璞、张子成(白菊花)、孔宪圣等。6月7日至9日,八路军一二九师主力部队在平原五区和高唐东北一带重创土匪李俊兰部,消灭土匪张栋臣之一部。李、张二匪受挫后,收拾部队转移出境。其他匪团,有的投靠日军,有的被国民党部队收编。
民国34年(1945年),恩县、平原相继解放,逃聚济南的杂团头目孙光涛、王玉深、张朝荣、路成恩、齐兴瑞和李有典、王纯修、谢化武、陈连勤等,组织还乡团潜回恩县、平原,残酷屠杀革命干部和土改积极分子。民国34年(1945年)12月至民国35年(1946年)5月,恩县有164人被残害。民国35年(1946年)6月,冀南军区、渤海军区配合平原、恩县、夏津和高唐的县大队,组成剿匪联合指挥部,对高、平、夏、禹交界地区的土匪、还乡团进行扫荡。7月29日,仅郑官屯一战就毙匪128人、俘虏敌伪区长等4人。从此,还乡团武装大部逃散潜伏,匪势大减。民国36年(1947年)8月,县公安局长张耕野奉令率保卫队20余名干部、战士南援高唐剿匪。经过月余配合作战,彻底击溃以谢化武、王纯修、陈连勤为首的残匪武装。至民国37年(1948年)9月24日济南解放,匪情基本解除。建国后,土匪绝迹。
附:土匪罪行及剿匪案例选
追剿土匪杨朋山
同治二年(1863年)四月五日,杨朋山率匪自北窜入恩县境内,乡村保卫团联合对其围剿。在辛庄村双方交战,团丁伤亡200余人;在马无蹄村双方再战,团丁伤亡300余人。后官军赶到,匪被大部追杀,余部逃跑。
土匪于四麻子连劫三村
民国6年(1917年)6月16日,于四麻子率匪百余人冒充官军闯入恩县李家户村,将李文成家衣服财物抢掠一空,带走票民3人。17日,又将辛庄村洗劫一空。18日,再入管尔庄,绑走票民2人。
官军重创土匪顾德邻
民国7年(1918年),顾德邻率匪200人窜入平原县境,在杨柳寺一带被官军游队发现,双方交战,官军未胜。翌日晨,官军大队赶到,匪受重创后败走。
辛庄民团抗匪胜利
民国7年(1918年)10月9日,赵金堂勾结匪首杨某率匪百余人攻打平原县辛庄村,辛庄民团在里长辛安石、庄长辛云山率领下英勇抗击,匪攻4小时不克。10日,赵金堂又勾串赵金德、张振标、崔四成、崔五成四股土匪共300余人,再次围攻6小时仍未克,匪撤走。
民团围剿土匪河南五
民国13年(1924年)8月30日,河南五率匪三四十人,由恩县范郎二庄沿沙河向西北窜扰,在刘江庄被民团发现追剿,被迫向东南逃窜。至夏寨村南被民团全部包围歼灭。
土匪王志奇洗劫孙尔庄
民国21年(1932年)1月,王志奇率匪百余人攻打恩县孙尔庄,庄民奋起抗击。恩县警察因慑于匪势不敢救援,驻军行动又迟缓,庄民抗匪三昼夜终于失守,匪攻入。土匪进村后烧、杀、抢、掠,计焚房屋百余间,杀村民13人,绑票民50余人,掠财物一大宗。
陈连勤还乡团罪行数例
陈连勤还乡团自民国35年(1946年)4月潜回平原至民国36年(1947年)2月逃跑,在平原四区一带暗杀农会干部、民兵、群运积极分子等30余人。民国35年(1946年)7月,陈连勤派匪将张老虎村农会主任张维良逮捕刺杀。8月,将李寨乡民兵联防队长张维谦逮捕勒死。10月,将张老虎村赎地主任张连辉枪杀。秋,将徐庄农会主任、民兵队长等8人逮捕,刺杀3人、枪杀5人。10月,将车王庄土改积极分子李宝德枪杀。11月,将姚庄正在开会的农会主任、联防队长、民兵等18人逮捕,将农会主任、联防队长分别刺杀、枪杀,其余人员后被赎回。
门团偷袭相庄
民国37年(1948年)7月5日凌晨,门五、门六率匪数10人偷袭平原相庄,将村长相希春、公安员相希付包围在值班室内。土匪从四面向值班室射击,二名村干部沉着应战,毙匪1人,击伤数人。匪又爬上房顶,向值班室内投入手榴弹,二名村干部牺牲。村内民兵闻声赶到,匪已逃跑。
锄奸反特 民国27年(1938年)6月,平原抗日民主政府成立锄奸股,对资敌通敌的奸特分子严厉打击。民国28年(1939年)初秋,平原五区区长张延河带领通讯员2名,抓获由夏津往济南走私棉花的犯罪分子,并没收棉花八大车。同年秋,处决了五区贺沟村强迫群众给日军大务集据点交粮交款的贺文臣夫妇。同年冬,枪决了向日军沙庄据点进行资敌活动的五区梁庄村长。民国29年(1940年),西窑上村二名坏分子在腰站街茶馆里以闲谈为名,间接向敌人告密谁是地下共产党员,被锄奸队处决,并布告示众。通过打击,使奸特分子受到震慑,不敢轻举妄动。
民国32年(1943年)“腊月十二反扫荡”后,抗日军民受到严重损失,部分民族败类开始公开投敌,进行奸特活动。为此,平禹县抗日民主政府于民国32年(1943年)春节,组织锄奸小分队,一夜之间将汉奸芦万娥(前芦伪乡长)等20余人全部处决。民国32年(1943年)秋,平禹县敌工干部蒋振东受命除掉了多次捕杀抗日游击队员、逮捕抗日政府七区区委书记的郝庙据点特务队长陈洪建。平禹县抗日政府还处决了以假投降去暗杀九区侯连元区长的日伪特务朱登成。
平原县城解放后,暗藏在人民群众之中的奸特分子,秘密给敌人送粮、送款、送信,帮助还乡团暗杀革命干部群众。县公安机关对资敌通敌分子调查、核实后,予以严厉打击,对罪大恶极者坚决镇压,对罪行较轻但有危险者组织群众监视、管制。民国35年(1946年),县城车站街街长白某,暗中为还乡团敛钱,被县公安局查获后予以镇压。同年,枣棍刘村×××等人,勾结还乡团暗杀住村干部苟清顺,被公判、枪决。同年10月,县城孝信街陈金镛刺探公安情报,为还乡团劫狱效劳,经查证属实后,迅速将其正法。同年冬,四区大张村混进民兵干部队伍的朱某,勾结还乡团将全村民兵武器劫获,朱某被抓获后,人民政府将其公开审判、立即枪决。
建国后,人民政府在“镇反”和“肃反”运动中,将残留的奸特分子大部逮捕法办,还清查出敌特组织23个。
清查登记 从民国35年(1946年)下半年开始,为摸清反革命势力的底子,深挖还乡团的主要社会基础,人民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彻底清查暗藏的和外逃的日伪、杂顽及国民党、三青团残渣余孽。利用大会宣传、小会动员、个别谈话等形式,开展形势及前途教育,用典型引路、现身说法等方法,争取多数人走坦白从宽的道路。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公安人员逐村摸底排队,逐户清查登记;对涉嫌人员分期分批集训;对敌人社会基础深厚的村庄,反动党团成员较多的行业重点清查。民国36年(1947年)春,在匪首王纯修的老窝堤上王、堤下王等村,将干过伪杂的人员集中仓上村集训,清查登记。同年麦收期间,在县城西门里完小举办小学教师集训班,通过集训,清查出反动党团成员及其骨干和混入的特务、汉奸共170余人,其中罪大恶极者2人,被人民政府处决。在清查登记中,还查获一批枪支、子弹。民国36年(1947年),在三区陈庄一伪乡长家中,一次查获长短枪12支(只)、机枪1挺、子弹数千发。
民国37年(1948年)济南解放后,一些外逃分子陆续返乡,公安部门根据国家政策,对回归人员登记安置,对暗藏分子继续清查,对潜逃分子进行追捕。据平北县1949年10月统计,外逃分子893名,回归登记的568名,挖出回归潜伏分子13名,经审查,将其中214人实行管制。
取缔反动会道门 清顺治年间,会道门传入平原境内。民国初期,会道门在平原、恩县流传发展,20世纪三四十年代盛行。平原境内主要反动会道门有皈一道、一贯道、头佛功、圣贤道、九宫道、八卦道、天门一炷香等42种,有道徒2万余人。恩县有一贯道、圣贤道、头佛功、黄沙会、红风等数十种。会道门以传播迷信、广造谣言,欺骗、蒙蔽群众为手段进行罪恶活动。平原解放后,他们散布谣言,妄图推翻共产党的领导。民国35年(1946年),平原、恩县人民政府明令取缔反动会道门,对已登记不再活动的道首,让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对拒不登记,或虽已登记又暗中活动的予以逮捕;对罪大恶极者予以严惩;对被骗入道的群众进行登记,经教育悔改者不咎既往。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平原、恩县的反动会道门组织多数被取缔。建国后,会道门组织的秘密活动又趋猖獗。在“镇反”运动中,人民政府把取缔会道门、打击不法道首作为镇反工作的一个重点。1950年11月至1951年11月,全县共逮捕反动会道门头子86名,处决2名;有69名道徒宣布退道,并交出了神像、经卷、道衣、文件等迷信品。1953年,全县仍有反动会道门组织6个,大小道首26名,活动在5个区、25个村。公安机关对他们的活动侦察清楚后,彻底予以取缔。民国35年(1946年)至1985年,平原县人民政府共处决道首14人,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13人,管制105人。
附:主要反动会道门
皈一道 起源于本县赵家湾村,约有道徒1万余人,其中本县400余人。民国25年(1936年),道首赵云会在赵家湾村自称“皇帝”,欺骗群众。民国35年(1946年),人民政府将此道取缔,道首张吉浩、赵云会被公安机关逮捕,并分别于民国36年(1947年)、1951年被处决。
一贯道 有道徒4000余人,其中平原、恩县境内有300余人。民国37年(1948年),道首孙体兰被恩县公安机关逮捕,经教育表示悔改,交代了一贯道组织、活动情况,退还了全部道费,并宣布平原、恩县的一贯道组织解散,受到宽大处理。建国后,一贯道又暗中进行活动,经平原县公安机关侦破,将道首孙丙柱逮捕,并于1966年处决。
头佛功 有道徒300余人,活动范围涉及平原、恩县、夏津、高唐、武城等县。民国37年(1948年),道首杨金良回平原到公安局自首登记,交出全部道徒名单,宣布头佛功解散,得到宽大处理。
镇压反革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残留的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及反动会道门头子十分猖獗,公开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根据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和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惩治反革命条例》,平原县于1950年11月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运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950年11月至1951年11月,根据群众检举和掌握的材料,组织了三次大逮捕,全县共捕各种反革命分子423人,其中,罪恶严重的地主分子127人,政治土匪、惯匪、匪首148人,反动会道门头子86人,反动党团特务9人,其他反革命分子53人。经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的103人,其中地主分子16人、土匪69人、反动党团特务5人、反动会道门头子2人、其他反革命分子11人。为了扩大镇反运动的教育效果,将反革命罪犯绑赴肇事地点或刑场,召开万人、四千人、二干人公审大会宣判,执行枪决,全县共召开公审大会7次。如1950年冬,在十一区马庄召开全县万人公审大会,将马庄罪大恶极的地主分子马广荣父子三人宣判处决。第二阶段从1951年11月至1952年12月,重点是深挖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第三阶段从1952年12月至1953年4月,重点是追捕逃犯,解决落后村,清查取缔反动会道门。至此,“镇反”运动基本结束。
肃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平原县于1955年下半年至1959年9月,开展了肃清反革命分子运动。中共平原县委成立了8人肃反领导小组,并设立专案组和甄别定案组。运动先从县直机关开始,后是区机关,最后是文教卫生系统。经群众检举揭发,由专案组开展内查外调,甄别定案组对肃反对象最后定案。“肃反”运动历时四年,共有19700余人参加,共清查出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473人。其中特务81人、土匪78人、恶霸5人、反动党团骨干18人、日伪军政警宪人员108人、汉奸72人、反动会道门头子14人、叛徒12人、流氓19人、其他66人。同时,还查清了2738人的一般政治历史问题。根据党的政策,依法对473名反坏分子进行处理,判处死刑8人(含死缓3人)、无期徒刑5人、有期徒刑207人、管制160人,给予各种处分的93人。运动中还查获了长短枪支20支、子弹382发,及其他反动组织的证件。在“镇反”和“肃反”运动中,还清查出敌特组织23个。
在清查出的473名反坏分子中,有血债的228人,建国前他们杀害革命干群939人,有49人每人杀害革命干部群众在5人以上。例如:日伪特务组长张春义,民国30年(1941年)杀害革命干部、战士200余人,解放后混入平原白铁业社;日伪特务王洪仁,民国29年(1940年)逮捕杀害革命干部群众16人;日伪县长马诚良、伪县政府秘书王秀山、伪警察所长张慎修、伪警务科长张春西等,民国32年(1943年)1月,参与策划制造了本县“铁壁合围”惨案。这些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在肃反运动中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改造地富反坏分子 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简称“四类分子”。对“四类分子”实行监督改造,使之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是建国初期至七十年代末国家实行的一项重要措施。
1951年,对尚不足逮捕判刑的各种反革命分子和坚持反动立场的地主、富农分子依法管制了一批。第一次管制23人,是年末判处管制的已达70人。判管者交村治保会负责监督改造。1952年6月,落实公安部《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管制工作纳入正规,被管制人数增多。
1954年,对没有加入合作社的“四类分子”进行了全面评审,表现好的吸收入社成为正式社员;表现一般的允许入社劳动,作为候补社员;坚持反动立场的,放在社内交群众管制劳动。
1958年,将整风反右运动中划定的右派分子与“四类分子”同等看待,统称为“五类分子”。对“五类分子”的监改办法是“十好夹一坏”(十个好人管一个五类分子)、“三包一保证”(群众包教育改造、包监督劳动、包防止破坏,令监改对象写出自改保证);村监改小组不定时召集他们集训,强制他们参加义务劳动,对他们建立请销假制度;进行月评年审,年终由群众进行全面评审,根据表现情况改为正式社员、候补社员、或继续监改,对个别表现不好的候补社员降级改造。到1959年末,全县被监改的“五类分子”共14437人,其中地主分子6291人、富农分子5220人、反革命分子1604人、坏分子1212人、右派分子110人,经评审改为正式社员的6134人,仍“戴帽”的“五类分子”8303人,其中候补社员5319人、监督劳动的2984人。
1965年,在“四清”运动中,对“五类分子”进行清理审查,纠正错划、错管和漏划、漏管现象。1971年,全县仍有“戴帽”“五类分子”4763人。
1978年,根据中央指示,为110名右派分子全部摘帽;1979年,对错划为右派分子的108人进行了彻底平反。并做了妥善安置。
1979年,根据中央指示,对全县3097名“四类分子”进行审查,错划的改正,一次摘帽2451人,到1984年全部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