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6月召开,到1985年3月止,共开了九届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至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均由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行使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的职权。“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中断。1981年1月,平原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建立其常委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制更加完善。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6月25日至29日在政府礼堂召开,应到会代表277名,实到262名,列席代表109名。会议听取了《政府工作总结报告》和县委《关于夏季工作任务的建议的报告》,学习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选举出了平原县出席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通过了关于深入宣传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实行计划经济、大力发展互助合作组织、贯彻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宣传等项决议。
第二次会议于1954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县府大礼堂召开,应到会代表276名,实到会代表247名。会议听取了县委《关于当前政治形势的报告》和《关于今后工作的建议》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三个月来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了出席省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传达的省人大会议精神。会议决定,做好秋征秋购工作,支援国家建设,支援解放台湾;搞好秋季分配,巩固和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开展爱国储蓄运动,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组织。
第三次会议于1955年12月6日至10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应到会代表277名,实到会代表225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今春以来几项主要工作的汇报》,听取了省一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精神和县委《对今后几项主要工作的建议》的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平原县人民政府改称平原县人民委员会,由21名委员组成,选举王廉任平原县人民委员会县长,仇兴国、张风岭、杨文贵任副县长。会议决议:开展社会主义和农业合作化优越性教育,巩固全县137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展大规模的增产运动,争取四年完成五年的农业生产计划;加强对反革命分子的监督;做好对三类村的改造工作;发展水利,社社打井建畦田;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做好建设公债发行、复员军人安置等项工作。
第四次会议于1956年10月9日至13日在县委党校召开,与会代表315名。会议听取了县人委《关于一年来的几项主要工作的报告》、县委《关于今年冬季工作任务的建议的报告》、《法院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补选、增选刘荩臣、蒋华为副县长。会议通过了深入开展以社为家的思想教育、大力发展工副业生产、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加强财贸工作、管好粮食市场、多快好省地发展文教卫生事业、做好基层普选工作等项决议。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7年1月5日至7日在县人委大礼堂召开,应到会代表338名,实到会代表330名。会议听取了县人委《关于两年多来的工作报告》,县委《关于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法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王廉为平原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孙国臣、杨文贵、薛宪章、马希亮、周维贞(女)为副县长,选举出了委员21名,选举出了法院院长。会议宣布,全县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会议通过了各级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关心群众疾苦、大力开展农副业生产运动、巩固和提高农业生产合作社及一切合作组织、争取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决议。
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7月30日至8月3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了《半年来政府工作总结报告》和县委《对今后工作的建议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开展反右派斗争、继续进行整风学习、正确认识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民主办社、干部参加劳动、财务公开”制度、贯彻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等项工作的决议。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6月8日至11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应到会代表371名,实到会代表358名。会议听取了县人委《一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县委《关于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议案审理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出王廉任县长,孙国臣、薛宪章任副县长,委员23名;选举出了法院院长和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深入开展全民整风运动、大力发展地方工业、大搞水利建设、超额完成1958年生产计划、大办文教卫生事业、各行各业全面大跃进的决议。
第二次会议于1959年12月24日至27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到会代表340人。会议听取了《政府工作报告》、《平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委《关于今后工作的建议的报告》,补选石连芳为副县长。这次会议做出了“反透右倾”,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努力实现1960年高指标计划的决议。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1年4月6日至9日在人委礼堂召开,到会代表419名。会议听取了《平原县人民委员会去冬今春的工作报告》和《法院工作报告》,选举黄其云任平原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孙国臣、杨文贵、蒋华、石连芳、许达民、张永兴、王振和任副县长,委员29名。会议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检查总结了“大跃进”以来的左倾错误,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缩小基本建设战线,号召全民动员,搞好生产救灾工作。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5月25日至29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应到会代表298名,实到会代表246名。会议听取了县委《关于目前形势的报告》、县人委《关于两年来工作情况和1963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和《1961年、1962年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及196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选举魏公相任平原县人民委员会县长、杨文贵、张之纯、王殿臣、蒋华任副县长,委员21名。选举出出席省第三届人大代表会议的代表4名。会议通过了坚决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为争取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好转而奋斗等项工作决议。
第二次会议于1963年12月26日至29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与会代表206名,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县委《关于当前形势的报告》、县人委《关于近一年来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及《平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于1964年11月28日至31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应到会代表298名,实到会代表245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平原县人民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报告》、《196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和《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大会决议,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解决基层干部中存在的“政治不清、思想不清、经济不清、组织不清”的四不清问题,开展比、学、赶、帮运动,力争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好转。
第四次会议于1965年5月7日至8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委的《划社情况汇报》、《关于当前农业生产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汇报》及《关于生产救灾和财贸部门支援农业生产情况及今后工作意见汇报》。会议号召全县人民搞好农业生产,完成年产1.8亿斤粮食、8万担棉花的任务。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原定于1966年12月8日在县城召开,选举出代表323名,并对大会议程、各项报告做了认真地准备,但由于“文化大革命”已展开,因而此次代表大会未能召开。因为已按法定程序选举出代表,故列入届次。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4月6日至10日在县委招待所召开,与会代表502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平原县革命委员会主任马荣珂关于《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为实现抓纲治县,三年大见成效而奋斗》的报告,审议了《1978—1980年工农业生产发展规划要点(草案)》;选举马荣珂任平原县革命委员会主任,李海彬、郭东彬、方玉珍、周文鉴、王金生、赵立刚任副主任,委员59人;选举了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了出席省人大代表5人(马荣珂、王希贵、邢传喜、马宪荣、赵桂珍)。会议要求:全民动员,大办农业,以粮为纲,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大上粮食,大上棉花;大搞以改土治水为中心、以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田为主攻方向、旱涝碱综合治理、排灌路林四结合的农田基本建设,努力实现《全县工农业发展规划要点》中提出的粮食“过黄河”,棉花上《纲要》,养猪造林超《纲要》等各项指标要求。大会号召全县人民,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深入贯彻党的十一大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国五届人大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继续开展“一批双打”(揭批“四人帮”,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打击资本主义的进攻)和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运动,抓纲治县,胜利实现三年大见成效的目标,为在本世纪末建成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二次会议于1979年5月7日在县委招待所召开,与会代表502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革命委员会主任马荣珂作的工作报告。大会决议: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两个重要文件,落实好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下最大的决心,集中主要力量,把农业生产搞上去,切实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1月11日至15日在县委招待所召开。应到会代表240名,实到会代表231名。政协二届平原县委员会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郭东彬作的平原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石润敏作的《关于平原县1979年财政决算、1980年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和1981年财政概算的报告》,王金岭作的《平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张尚勤作的《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按照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建立平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李海彬任平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生、杨文贵、姜春常任副主任,常务委员5名;选举了平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了平原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指出,今后三年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集中精力把农业搞上去,改革经营管理制度,落实生产责任制,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发挥自然优势,大上棉花,大搞多种经营;搞好工业,搞好交通运输,活跃城乡经济,扩大物资交流,把国民经济纳入按比例协调快速发展的轨道。同时,抓好财政,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抓好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抓好普及小学教育,大力发展工农业余教育和幼儿教育;广开门路,安置待业青年;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第二次会议于1982年2月19日至23日在县委招待所召开。应到会代表238名,实到会代表215名。出席政协二届平原县委员会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和县直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平原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平原县1980年、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平原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平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确定的1982年的工作任务是:在农业上进一步调整粮棉布局,稳步增长粮食,以粮保棉,“金娃”、“银娃”一起抱,夺取粮棉双丰收;多种经营要大抓畜牧业、植树造林、蔬菜生产和油料加工业;同时,要做好工业、财贸、文教卫生、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等各方面的工作。会议根据宪法中地方政府组织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增选了副县长1名。
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1月23日至27日在县委招待所召开。应到会代表237名,实到会代表231名。出席政协二届平原县委员会三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和县直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平原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平原县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平原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平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与上述报告相应的决议;选举了董昭和、石洪宾、刘学臣等三人为出席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肯定了1982年的工作成绩,平原县由1974年全国的贫困县,1982年跨入了全国97个富县的行列。会议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工农业生产总值到1995年提前5年翻两番,达到8亿元。1983年要继续完善以大包干为主体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主攻粮棉单产,增加总产;多种经营要走一种二养三加工的路子;调整工业产品结构,发展以消费品为主的轻纺工业和社队企业;改革商业体制,恢复供销社群众性的集体性质和放手发展集体、个体合作商业;搞好计划生育,发展教育事业,宣传贯彻新宪法,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进一步整顿社会风气。
第四次会议于1984年2月13日至14日在县委招待所召开。出席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的委员和县直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平原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平原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平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平原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肯定了1983年的工作成绩,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四亿元,实现了翻一番。大会要求:大力发展商品生产,使农业由自给自足型向农工商一体化的现代化大农业迈进。1984年要重点发展饲养业和油棉、饲料、食品加工业,抓好33.9万亩的粮棉高产开发试验。
会议还根据省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精神,通过了县八届人大代表及其常务委员会延长任期的决议。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5月16日至19日在县委招待所召开。应到会代表238名,实到会代表232名。出席政协三届平原县委员会一次会议的委员及县直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平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1983年财政预决算情况报告》、《平原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平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与上述报告相应的决议;选举李海彬任平原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生、杨文贵、姜春常、冯振武、张玉珂任副主任,常务委员6名;选举了平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号召:要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继续深入贯彻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加快改革步伐,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积极推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力争提前一年全面实现本县“六五”计划。
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3月23日至25日在县委招待所召开。应到会代表238名,实到会代表202名。出席政协三届平原县委员会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县直各部、委、办、局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平原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平原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平原县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平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平原县政府的工作成绩是显著的。会议要求:农业要调整布局,在国家压缩棉花生产、降压加价款的情况下,开拓新路子,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增加群众收入;对工农业要放权松绑,搞好“一包三改”;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粮棉取销统购,搞好合同定购;改革招工制度,社会招工实行合同制;搞好第二步利改税工作。
第四节 人民代表大会
平原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6月召开,到1985年3月止,共开了九届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至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均由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行使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的职权。“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中断。1981年1月,平原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建立其常委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制更加完善。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6月25日至29日在政府礼堂召开,应到会代表277名,实到262名,列席代表109名。会议听取了《政府工作总结报告》和县委《关于夏季工作任务的建议的报告》,学习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选举出了平原县出席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通过了关于深入宣传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实行计划经济、大力发展互助合作组织、贯彻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宣传等项决议。
第二次会议于1954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县府大礼堂召开,应到会代表276名,实到会代表247名。会议听取了县委《关于当前政治形势的报告》和《关于今后工作的建议》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三个月来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了出席省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传达的省人大会议精神。会议决定,做好秋征秋购工作,支援国家建设,支援解放台湾;搞好秋季分配,巩固和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开展爱国储蓄运动,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组织。
第三次会议于1955年12月6日至10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应到会代表277名,实到会代表225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今春以来几项主要工作的汇报》,听取了省一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精神和县委《对今后几项主要工作的建议》的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平原县人民政府改称平原县人民委员会,由21名委员组成,选举王廉任平原县人民委员会县长,仇兴国、张风岭、杨文贵任副县长。会议决议:开展社会主义和农业合作化优越性教育,巩固全县137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展大规模的增产运动,争取四年完成五年的农业生产计划;加强对反革命分子的监督;做好对三类村的改造工作;发展水利,社社打井建畦田;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做好建设公债发行、复员军人安置等项工作。
第四次会议于1956年10月9日至13日在县委党校召开,与会代表315名。会议听取了县人委《关于一年来的几项主要工作的报告》、县委《关于今年冬季工作任务的建议的报告》、《法院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补选、增选刘荩臣、蒋华为副县长。会议通过了深入开展以社为家的思想教育、大力发展工副业生产、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加强财贸工作、管好粮食市场、多快好省地发展文教卫生事业、做好基层普选工作等项决议。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7年1月5日至7日在县人委大礼堂召开,应到会代表338名,实到会代表330名。会议听取了县人委《关于两年多来的工作报告》,县委《关于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法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王廉为平原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孙国臣、杨文贵、薛宪章、马希亮、周维贞(女)为副县长,选举出了委员21名,选举出了法院院长。会议宣布,全县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会议通过了各级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关心群众疾苦、大力开展农副业生产运动、巩固和提高农业生产合作社及一切合作组织、争取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决议。
第二次会议于1957年7月30日至8月3日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了《半年来政府工作总结报告》和县委《对今后工作的建议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开展反右派斗争、继续进行整风学习、正确认识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民主办社、干部参加劳动、财务公开”制度、贯彻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等项工作的决议。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6月8日至11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应到会代表371名,实到会代表358名。会议听取了县人委《一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县委《关于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议案审理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出王廉任县长,孙国臣、薛宪章任副县长,委员23名;选举出了法院院长和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深入开展全民整风运动、大力发展地方工业、大搞水利建设、超额完成1958年生产计划、大办文教卫生事业、各行各业全面大跃进的决议。
第二次会议于1959年12月24日至27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到会代表340人。会议听取了《政府工作报告》、《平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委《关于今后工作的建议的报告》,补选石连芳为副县长。这次会议做出了“反透右倾”,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努力实现1960年高指标计划的决议。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1年4月6日至9日在人委礼堂召开,到会代表419名。会议听取了《平原县人民委员会去冬今春的工作报告》和《法院工作报告》,选举黄其云任平原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孙国臣、杨文贵、蒋华、石连芳、许达民、张永兴、王振和任副县长,委员29名。会议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检查总结了“大跃进”以来的左倾错误,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缩小基本建设战线,号召全民动员,搞好生产救灾工作。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5月25日至29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应到会代表298名,实到会代表246名。会议听取了县委《关于目前形势的报告》、县人委《关于两年来工作情况和1963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和《1961年、1962年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及196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选举魏公相任平原县人民委员会县长、杨文贵、张之纯、王殿臣、蒋华任副县长,委员21名。选举出出席省第三届人大代表会议的代表4名。会议通过了坚决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为争取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好转而奋斗等项工作决议。
第二次会议于1963年12月26日至29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与会代表206名,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县委《关于当前形势的报告》、县人委《关于近一年来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及《平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于1964年11月28日至31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应到会代表298名,实到会代表245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平原县人民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报告》、《196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和《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大会决议,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解决基层干部中存在的“政治不清、思想不清、经济不清、组织不清”的四不清问题,开展比、学、赶、帮运动,力争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好转。
第四次会议于1965年5月7日至8日在县人委礼堂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委的《划社情况汇报》、《关于当前农业生产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汇报》及《关于生产救灾和财贸部门支援农业生产情况及今后工作意见汇报》。会议号召全县人民搞好农业生产,完成年产1.8亿斤粮食、8万担棉花的任务。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原定于1966年12月8日在县城召开,选举出代表323名,并对大会议程、各项报告做了认真地准备,但由于“文化大革命”已展开,因而此次代表大会未能召开。因为已按法定程序选举出代表,故列入届次。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4月6日至10日在县委招待所召开,与会代表502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平原县革命委员会主任马荣珂关于《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为实现抓纲治县,三年大见成效而奋斗》的报告,审议了《1978—1980年工农业生产发展规划要点(草案)》;选举马荣珂任平原县革命委员会主任,李海彬、郭东彬、方玉珍、周文鉴、王金生、赵立刚任副主任,委员59人;选举了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了出席省人大代表5人(马荣珂、王希贵、邢传喜、马宪荣、赵桂珍)。会议要求:全民动员,大办农业,以粮为纲,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大上粮食,大上棉花;大搞以改土治水为中心、以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田为主攻方向、旱涝碱综合治理、排灌路林四结合的农田基本建设,努力实现《全县工农业发展规划要点》中提出的粮食“过黄河”,棉花上《纲要》,养猪造林超《纲要》等各项指标要求。大会号召全县人民,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深入贯彻党的十一大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国五届人大提出的各项战斗任务,继续开展“一批双打”(揭批“四人帮”,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打击资本主义的进攻)和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运动,抓纲治县,胜利实现三年大见成效的目标,为在本世纪末建成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二次会议于1979年5月7日在县委招待所召开,与会代表502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革命委员会主任马荣珂作的工作报告。大会决议: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两个重要文件,落实好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下最大的决心,集中主要力量,把农业生产搞上去,切实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1月11日至15日在县委招待所召开。应到会代表240名,实到会代表231名。政协二届平原县委员会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郭东彬作的平原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石润敏作的《关于平原县1979年财政决算、1980年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和1981年财政概算的报告》,王金岭作的《平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张尚勤作的《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按照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建立平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李海彬任平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生、杨文贵、姜春常任副主任,常务委员5名;选举了平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了平原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指出,今后三年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集中精力把农业搞上去,改革经营管理制度,落实生产责任制,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发挥自然优势,大上棉花,大搞多种经营;搞好工业,搞好交通运输,活跃城乡经济,扩大物资交流,把国民经济纳入按比例协调快速发展的轨道。同时,抓好财政,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抓好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抓好普及小学教育,大力发展工农业余教育和幼儿教育;广开门路,安置待业青年;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第二次会议于1982年2月19日至23日在县委招待所召开。应到会代表238名,实到会代表215名。出席政协二届平原县委员会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和县直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平原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平原县1980年、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平原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平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确定的1982年的工作任务是:在农业上进一步调整粮棉布局,稳步增长粮食,以粮保棉,“金娃”、“银娃”一起抱,夺取粮棉双丰收;多种经营要大抓畜牧业、植树造林、蔬菜生产和油料加工业;同时,要做好工业、财贸、文教卫生、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等各方面的工作。会议根据宪法中地方政府组织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增选了副县长1名。
第三次会议于1983年1月23日至27日在县委招待所召开。应到会代表237名,实到会代表231名。出席政协二届平原县委员会三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和县直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平原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平原县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平原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平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与上述报告相应的决议;选举了董昭和、石洪宾、刘学臣等三人为出席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肯定了1982年的工作成绩,平原县由1974年全国的贫困县,1982年跨入了全国97个富县的行列。会议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工农业生产总值到1995年提前5年翻两番,达到8亿元。1983年要继续完善以大包干为主体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主攻粮棉单产,增加总产;多种经营要走一种二养三加工的路子;调整工业产品结构,发展以消费品为主的轻纺工业和社队企业;改革商业体制,恢复供销社群众性的集体性质和放手发展集体、个体合作商业;搞好计划生育,发展教育事业,宣传贯彻新宪法,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进一步整顿社会风气。
第四次会议于1984年2月13日至14日在县委招待所召开。出席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的委员和县直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平原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平原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平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平原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肯定了1983年的工作成绩,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到四亿元,实现了翻一番。大会要求:大力发展商品生产,使农业由自给自足型向农工商一体化的现代化大农业迈进。1984年要重点发展饲养业和油棉、饲料、食品加工业,抓好33.9万亩的粮棉高产开发试验。
会议还根据省人大五届五次会议精神,通过了县八届人大代表及其常务委员会延长任期的决议。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5月16日至19日在县委招待所召开。应到会代表238名,实到会代表232名。出席政协三届平原县委员会一次会议的委员及县直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平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1983年财政预决算情况报告》、《平原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平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与上述报告相应的决议;选举李海彬任平原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生、杨文贵、姜春常、冯振武、张玉珂任副主任,常务委员6名;选举了平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号召:要坚持“两个文明”一齐抓,继续深入贯彻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加快改革步伐,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积极推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力争提前一年全面实现本县“六五”计划。
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3月23日至25日在县委招待所召开。应到会代表238名,实到会代表202名。出席政协三届平原县委员会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县直各部、委、办、局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平原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平原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平原县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平原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肯定了: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平原县政府的工作成绩是显著的。会议要求:农业要调整布局,在国家压缩棉花生产、降压加价款的情况下,开拓新路子,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增加群众收入;对工农业要放权松绑,搞好“一包三改”;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粮棉取销统购,搞好合同定购;改革招工制度,社会招工实行合同制;搞好第二步利改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