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基层组织

档案浏览器

基层委员会 民国28年(1939年)3月,中共平原县第五区(现张华乡、腰站镇的大部辖区)委员会建立,曲德成任书记。是年,中共平原县第四区委员会、恩县第六区委员会先后建立。民国29年(1940年)以后,属平禹县的平原八区、七区、六区、九区相继建立区委员会。民国34年(1945年),平原县、平禹县共有区委员会10个。1950年1月,平北县并入平原县,全县有1个镇党委和11个区党委。1956年2月,区划调整后,全县有7个区党委和1个镇党委;3月,恩县东部划入后,全县有1个镇党委和11个区党委。1958年2月,撤区并乡后,全县共有26个乡党委和2个镇党委。1958年9月,人民公社建立,乡(镇)党委改建公社党委,全县有炉坊、郭庄、恩城、林庄、王杲铺、王庙、四女寺、前曹、王打挂、刘屯、董王庄、三大李、黄河涯共13个公社党委。1958年12月,德县减河以南并入平原县,公社党委增加到22个。1961年7月,原德县并入部分划出,平原仍为13个公社党委。1965年3月,大公社化为小公社,全县有24个公社党委;4月,德州市的黄河涯、廿里铺两公社划入平原县,公社党委增至26个;9月,董王庄、大屯、张官寺、郝王庄、四女寺公社划归武城后,公社党委减至21个,另有县直机关基层党委会2个。1966年底至1969年冬,因“文革”影响全县各基层党委会停止活动。1970年1月,各公社建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1年3月,撤销核心领导小组,恢复党的基层委员会。1972年11月,黄河涯、廿里铺两公社划归德州市,全县有19个公社党委。1984年4月,公社改为乡、镇。1985年,全县有平原镇、恩城镇、腰站镇、王凤楼镇共4个镇党委,有王杲铺乡、炉坊乡、王打卦乡、十里铺乡、王村店乡、三唐乡、坊子乡、张士府乡、前曹乡、尹屯乡、寇坊乡、林庄乡、王庙乡、苏集乡、张华乡共15个乡(镇)党委,有粮食局党委会、工业公司党委会、农机公司党委会、电业公司党委会、武装部党委会、水利局党委会、县供销社党委会、公安局党委会共8个县直基层党委。
中共基层委员会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年代初期,一般只设书记,只有少数大区设副书记。1945年全县解放后,平原县的中共区委会才普遍设有1名副书记,后来增加党委委员2—3人。建国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平原县的中共基层委员会的人员配备增加,区党委设书记2—3人,副书记3—6人,有的区党委在书记之后设第二书记。1958年撤区划乡后,乡党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4—6人。1958年9月,人民公社成立后,区划扩大,公社党委设第一书记、第二书记,有的设第三书记,书记1—3人,副书记6—11人。1965年大公社划成小公社,公社党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委员若干人。“文化大革命”后期,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代替,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1971年,党的基层委员会恢复后,设书记1人,副书记2—3人,委员5—9人。
基层委员会成员的分工,除按党章规定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监察委员之外,书记负责全面工作、副书记分工党群宣传和农、林、牧、工交、文教卫生等项工作。
中共党组 为加强党在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的核心领导而建立的基层党组织。1950年,平原县公安局建立党组。1952年,平原县人民政府建立党组。此后,粮食局、商业局、县供销社、人民银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关也曾或一直设有党组。党组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平原县人民政府党组由党员县长任书记,1名党员副县长任副书记,吸收党员副县长和有关委、办、局的党员主要负责人为党组成员。“文化大革命”中,党组被取消。1970年1月,平原县各级革命委员会建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公社、科、局、委、办等部门的党的核心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人,成员2—5人。1971年3月,党的基层委员会建立后,党的核心领导小组遂撤销。根据新党章规定,1984年,局级以上机关部门(不包括建党委的单位)中普遍建立党组。此时,党组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党组成员3—5人。
中共总支委员会 建国初,乡级党组织是总支委员会。1951年,全县共89个乡,设有89个中共总支委员会。总支委员会设专职书记1人,兼职委员3—5人,负责全乡党的基层支部工作。1958年撤区并乡后,乡(镇)设党委会,直接领导村级党支部的工作。人民公社化初期,为适应“大兵团作战”需要,公社以下分片设营,营建立党总支委员会。1965年,大公社划小公社,营级党总支委员会撤销。1975年,平原县教育局、农业局、水利局等单位曾建立党总支委员会。1976年,平原县县直机关共有党总支委员会12个。党总支委员会设总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兼职),负责本机关或本系统党的工作。1985年,平原县物资局、外贸局也设立党总支委员会。
中共支部委员会 民国15年(1926年) 4月,中共小屯村党支部建立,张振隆任党支部书记。同年夏,中共平原县党支部建立,支部机关驻平原县立职业学校,杨笙甫任支部书记,马绳武、王旭鹏任支部委员。同年7月,中共平原县立中学党支部建立。翌年4月,中共大五里村党支部建立。到民国17年(1928年)下半年,平原县已有8个党支部。民国18年(1929年)夏天至初冬,由于国民党平原县长鲁鱼等伙同国民党平原县党部两次逮捕共产党员,中共党支部组织遭到严重破坏。此后,平原县的党员直接受中共鲁北临委、中共平原中心县委的领导。民国23年(1934年) 10月,在中共党员马霄鹏(又名马著原)、李一凡(又名李竹如)两位教师的具体指导下,建立中共山东省立平原第五乡村师范党支部。马诚斋任党支部书记,赵毅任组织委员,张一粟(原名张士德)任宣传委员。民国25年(1936年)7月,由于支部成员毕业离校,中共平原五乡师党支部停止活动。民国27年(1938年)6月上旬,八路军主力一部开创了鲁西北的抗日局面后,全县中共党员数和中共党支部数有较大发展,五区、四区、三区建立中共基层支部19个。同时,恩县六区、一区(现十里铺乡、王打卦乡部分)的一些村庄也先后建立了党支部。民国28年(1939年)冬,冀鲁边区中共鲁北地委开辟津浦铁路东的平(原)、禹(城)、临(邑)、陵(县)边区抗日根据地,陆续发展了一批中共党员,建立了一些党支部。到民国34年(1945年)底,全县已建有99个党支部。解放战争期间,中共党员和党支部迅速增多。到1949年底,全县建有党支部415个。
平原县基层党支部情况统计表

┏━━━━┳━━━━━┳━━━━┳━━━━━┳━━━━┳━━━━━┓
┃年份 ┃党支部数 ┃年份 ┃党支部数 ┃年份 ┃党支部数 ┃
┣━━━━╋━━━━━╋━━━━╋━━━━━╋━━━━╋━━━━━┫
┃ 1950 ┃ 451 ┃ 1962 ┃ 965 ┃ 1974 ┃ 951 ┃
┣━━━━╋━━━━━╋━━━━╋━━━━━╋━━━━╋━━━━━┫
┃ 1951 ┃ 484 ┃ 1963 ┃ 1016 ┃ 1975 ┃ 979 ┃
┣━━━━╋━━━━━╋━━━━╋━━━━━╋━━━━╋━━━━━┫
┃ 1952 ┃ 501 ┃ 1964 ┃ 1009 ┃ 1976 ┃ 1028 ┃
┣━━━━╋━━━━━╋━━━━╋━━━━━╋━━━━╋━━━━━┫
┃ 1953 ┃ 525 ┃ 1965 ┃ 905 ┃ 1977 ┃ 1025 ┃
┣━━━━╋━━━━━╋━━━━╋━━━━━╋━━━━╋━━━━━┫
┃ 1954 ┃ 548 ┃ 1966 ┃ 903 ┃ 1978 ┃ 1051 ┃
┣━━━━╋━━━━━╋━━━━╋━━━━━╋━━━━╋━━━━━┫
┃ 1955 ┃ 601 ┃ 1967 ┃ 898 ┃ 1979 ┃ 1079 ┃
┣━━━━╋━━━━━╋━━━━╋━━━━━╋━━━━╋━━━━━┫
┃ 1956 ┃ 626 ┃ 1968 ┃ 899 ┃ 1980 ┃ 1110 ┃
┣━━━━╋━━━━━╋━━━━╋━━━━━╋━━━━╋━━━━━┫
┃ 1957 ┃ 629 ┃ 1969 ┃ 899 ┃ 1981 ┃ 1128 ┃
┣━━━━╋━━━━━╋━━━━╋━━━━━╋━━━━╋━━━━━┫
┃ 1958 ┃ 638 ┃ 1970 ┃ 905 ┃ 1982 ┃ 1137 ┃
┣━━━━╋━━━━━╋━━━━╋━━━━━╋━━━━╋━━━━━┫
┃ 1959 ┃ 1463 ┃ 1971 ┃ 905 ┃ 1983 ┃ 1146 ┃
┣━━━━╋━━━━━╋━━━━╋━━━━━╋━━━━╋━━━━━┫
┃ 1960 ┃ 500 ┃ 1972 ┃ 977 ┃ 1984 ┃ 1171 ┃
┣━━━━╋━━━━━╋━━━━╋━━━━━╋━━━━╋━━━━━┫
┃ 1961 ┃ 931 ┃ 1973 ┃ 947 ┃ 1985 ┃ 119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