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成立后,根据省物价局通知,在1981~1984年10月间,先后分三批对三类工业品的小商品,实行了工商企业协商定价。1984年8月,地区将250种农产品收购价格和234种销售价格、49种工业消费品价格管理权限下放给县物价局管理;县白酒厂的产品定价及水泥、白灰、砖瓦、小农具等产品,其厂销价格由县物价局和主管部门审批,并抄报地区物价局和主管部门备案。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由企业根据市场和成本情况自行定价,试销期一年。物价局的工作重点亦由过去的单纯管理型转变为管理服务型。为抓好重点产品价格的调整审核,进行成本调整、市场动态分析、提供信息等。
为正确执行价格政策,县物价局在调整、核定价格的同时,并组织各部门开展物价大检查工作。1979年11月,八类副食品调价后,为制止任意提价和变相涨价,县人民政府在主要节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大规模的物价大检查活动。1984年6月,县物价局下设物价检查所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室,使物价管理机构渐趋完善。
平原县重点年份小麦交换工业品数量变化
(续表)
注:小麦价格为国家收购价,工业品价格为国家牌价。
平原县几个年份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及指数
注:皮棉收购价格,1979—1983年含5%北方棉区价外补贴。1984年以后北方棉区价外补贴取消。
平原县几个年份主要农副产品销售价格统计表
平原县几个年份主要工业品价格(牌价)及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