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政府无物价专管机构,当时物价名义上由商会议定,但实际操纵在大商户手里。1945年,平原县解放后政府建立新商会管理物价。1948年,“大兴新纪货栈”建立后,县人民政府利用其平抑物价,与不法商贩在物价管理上进行斗争。特别是在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价格上,做了不少的工作。
建国以后,政府重视物价管理工作。1956年之前,国营商业的物价,由上级专业公司系统管理。1956年,县商业局设商政物价股,配备物价管理员1人。县供销合作社正式成立物价科,由7人组成。1958年商业局与县社合并后,成立了平原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下辖14个市场交易管理所,负责物价管理工作。1965年3月,全县划分为14个经济区,每经济区设市场物价管理所1处。1967年3月,平原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改称工商行政管理所。1969年11月,县工商局恢复后,局内设计划委员会管理物价。
1978年以后,国民经济实行开放搞活的政策,部分商品实行价格双轨制。为适应物价管理工作的需要,1980年11月正式成立平原县物价局,对物价实行统一管理。
第一节 管理体制
建国前,政府无物价专管机构,当时物价名义上由商会议定,但实际操纵在大商户手里。1945年,平原县解放后政府建立新商会管理物价。1948年,“大兴新纪货栈”建立后,县人民政府利用其平抑物价,与不法商贩在物价管理上进行斗争。特别是在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价格上,做了不少的工作。
建国以后,政府重视物价管理工作。1956年之前,国营商业的物价,由上级专业公司系统管理。1956年,县商业局设商政物价股,配备物价管理员1人。县供销合作社正式成立物价科,由7人组成。1958年商业局与县社合并后,成立了平原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下辖14个市场交易管理所,负责物价管理工作。1965年3月,全县划分为14个经济区,每经济区设市场物价管理所1处。1967年3月,平原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改称工商行政管理所。1969年11月,县工商局恢复后,局内设计划委员会管理物价。
1978年以后,国民经济实行开放搞活的政策,部分商品实行价格双轨制。为适应物价管理工作的需要,1980年11月正式成立平原县物价局,对物价实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