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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村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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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能源办公室的前身是沼气办公室,始建于1978年,1984年改称为平原县农村能源办公室,主要任务是推广“沼气”在农村的使用和节煤节柴。
沼气(甲烷),是一种生物能源,由人畜粪便加农作物秸杆经过池内常温发酵而产生的一种可燃性气体,可用来照明、烧饭。其渣液是优质肥料,发展沼气是解决农村能源,促进农业良性循环的重要途径。
平原县从1978年开始试验生产使用沼气。始用“三合土”(红土、石灰、炉渣)夯实建池,成本低,使用寿命短。1979年,又改用水泥薄壳池。从1980年开始推广水泥浇注池,虽成本高,但寿命长,使用安全保险。当时全县水泥浇注池发展到4000多个,主要分布在坊子乡、王庙乡、王凤楼镇及平原镇的部分村庄,使用效果比较好。1983年以后,农村粮棉丰收,柴草燃料充足,国家又敞开供应煤炭,沼气多停止使用,沼气池大部废弃。
1984年,全县开始推广节柴灶,此灶可用3斤柴、7.5分钟烧开5公斤水,省时、省柴、卫生、不倒烟。建灶采用全国统一图纸,施工简单,使用方便。1985年,开始试验推广节能煤炉土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