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县署(府) 北齐天保年间修建,到元朝末年完全毁坏,明代洪武五年(1372年)重建,弘治十四年(1501年)增修其制。到乾隆十三年(1748年),县衙内共有房舍69间,其中大堂5间,恭堂3间,川堂5间,库楼及东书房各3间,厢房24间,隶卒房8间,义门3间,申明亭3间,还有幕厅、东西碑亭和旌善亭等建筑计15间。民国25年(1936年),县署内的房舍增加到121间,并翻修了二堂、会议厅、增修了县长、科长办公室、法警室、政警室、民众问事处、录事办公处、承审处、田赋征收处及厨房、内宅等建筑物,均为青砖木结构起脊鱼鳞瓦盖顶平房。现已全部拆除,建成新房。
文庙 宋代明道二年(1033年)建成,后毁于兵战中。元代元贞元年(1295年),县尹张元规修补房舍。明代洪武二年(1369年)重修,天顺八年(1464年)再次重修。清代乾隆十二年(1747年),知县黄怀祖增修大成殿5间,东西庑各7间,增修后的文庙“灿然改观”。文庙是砖木结构,高七米,宽10米,长30米;座北朝南,正面出厦,檐角挑起,琉璃瓦盖顶,房脊和檐角上都饰有兽形陶砖,整体气势庄严。1966年,因修建平原师范大礼堂而被拆除。
城隍庙 在今平原一中院内东南角处,建于明代洪武年间。自明代弘治十八年(1505年)至清代乾隆六年(1741年),先后重修了8次。明代正德十年(1515年),知县陶成“睹其庙像圮陋”,组织下属监理工匠修葺,因而“门廊规度焕然一新”。经历了220多年后的城隍庙,“寝殿倾颓”,面目殆乎尽非。到乾隆六年(1741年)时,知县张祖率令下属召集工匠重修,建有大殿三间,拜厦三间,左右廊各十二间,朝房3间,山神土地庙各一间,钟楼、鼓楼各一座,左榜棚三间,右亡棚三间,左右神 各一间,大门三间并在其上修建戏楼,宽长各一丈八尺(各6米),两旁角门各一间,树塞一座,其外栽植松杨共24株。城隍庙是起脊出厦挑檐建筑,砖木结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期曾被作为县立中学的校舍,后又当作小学校舍。建国后,因修建学校而逐步拆除。
平原师范 民国20年(1931年)春建,当时定名为“山东省立第五简易乡村师范学校”,是鲁北最早的中等专业学校之一,位于今府前路南端东侧。民国21年(1932年),校舍又行扩建,新建礼堂6间,澡塘3间,教学办公用楼一座,购买10亩地作农场,并开办附属小学一所,校舍和教具基本齐备。建国后,平原师范的建筑规模有所扩大。1955年,建标准实验仪器室一座;改文庙为大礼堂(兼餐厅),扩大了图书馆和阅览室。1983年至1985年,修建和改建教职工宿舍99间。至1985年,校院总面积60多亩,校内建筑物均为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起脊式平房,累计投资约95万元。
人民剧院 1949年建成,1956年翻修。位于商业路东段南侧50米处,座南朝北,属大跨度砖木结构式建筑物,建筑面积1950平方米,可容纳1007名观众。建筑投资约7万元。
百货大楼 1980年6月初竣工,位于火车站广场西侧。主楼面向东北,建筑面积为1800平方米,共三层,楼梯分设在南北两侧。大楼主体为砖石结构,装饰色调为粉红色,总投资为23.98万元。
人民影剧院 1980年10月建成,位于西街路东端北侧。人民影剧院由门厅、门廊、观众厅、舞台、化妆室等部分组成,建筑面积为2400平方米,可容纳观众1402名。门厅外挑3米,柱网3×9米,通长雨厦;观众厅为32米×24米,柱高为8.5米;舞台进深为12米×12米,木制地板;放映室设在二层楼上。建筑主体属砖混结构,外表用米黄色涂料粉刷,内用吸音板敷贴墙壁;门面配以灰绿冷色,总投资为70万元。
县政府办公楼 1980年10月奠基, 1981年12月交付使用,位于商业路西段北侧(县衙旧址),座北朝南,建筑面积为3100平方米,平面呈“王”字形。楼长68.28米,宽度分别为16.4米和13.4米。楼分三层,高11.4米,分设楼梯三道。楼体东、西、南三面所有横线均为白色水刷石贴敷,其余壁面外表均为绿色水刷石贴敷;北面是清水砖墙勾缝,部分为水泥砂浆抹面。进门厅外附设门厅,长15米,外挑4米,前沿设立柱4根。楼体为砖混结构,外形庄重大方,美观淡雅,投资56万元。
县委办公楼 1982年3月始建,1983年9月交付使用,位于共青团路南段东侧,龙门路西段南侧,座北朝南。楼长70.1米,宽13.2米,高14.36米,共四层,建筑总面积3224平方米,砖混结构。楼立面为附墙垛竖线条,楼表主墙面为干粘冷色石子,突出各线均为干粘粉红色石子,格调严谨庄重,美观大方,投资65万元。
图书馆楼 始建于1985年初,当年底基本竣工。位于文化路东段北侧。楼体为砖混结构,分三层,高12米,长41.51米,宽9.85米,建筑面积为1260.6平方米,正面为冷色瓷砖贴敷,每间之间敷设竖线,典雅大方,投资28.5万元。
宾馆 1985年建成,位于共青团路南段中部西侧,西南路东端南侧的县直机关招待所院内,座北朝南。楼长69.42米,宽18.25米,高12.3米,楼分三层,建筑面积为3237.55平方米。楼主体为砖混结构,表面为米黄色瓷砖嵌敷。楼内设有空调装置和现代化家具,华丽舒适。投资额为150万元。
平原镇供销楼 1985年7月交付使用,平面为拐尺形,位于商业路东端南侧,座南朝北,长35米,宽30米,两层,高9米,建筑面积为2100平方米,营业面积为2016平方米。楼体为预制主架,砖混结构,正面上部中间为封闭式玻璃窗,周围用米黄色瓷砖贴敷。楼体下部门厅左右及上部墙体均以赭石色瓷砖贴敷,东、西、南三面均为红砖勾缝,宽敞明快,美观大方,总投资为69万元。
人民体育场 1974年5月启用,总面积为2.37万平方米。场内设有田径场地(400米标准规模)、两个篮球场、一座主席台和一所业余体校。主席台高8.5米,长16米,宽7米,建筑面积为112平方米,平顶式砖混结构。体校有教室6间,实验室2间,器材室1间,学生宿舍3间,办公室5间,总建筑面积为368平方米,均为砖木结构起脊式平房,位于体育场内的东北角。人民体育场总建筑投资为10万元。
第三节 公共建筑
旧县署(府) 北齐天保年间修建,到元朝末年完全毁坏,明代洪武五年(1372年)重建,弘治十四年(1501年)增修其制。到乾隆十三年(1748年),县衙内共有房舍69间,其中大堂5间,恭堂3间,川堂5间,库楼及东书房各3间,厢房24间,隶卒房8间,义门3间,申明亭3间,还有幕厅、东西碑亭和旌善亭等建筑计15间。民国25年(1936年),县署内的房舍增加到121间,并翻修了二堂、会议厅、增修了县长、科长办公室、法警室、政警室、民众问事处、录事办公处、承审处、田赋征收处及厨房、内宅等建筑物,均为青砖木结构起脊鱼鳞瓦盖顶平房。现已全部拆除,建成新房。
文庙 宋代明道二年(1033年)建成,后毁于兵战中。元代元贞元年(1295年),县尹张元规修补房舍。明代洪武二年(1369年)重修,天顺八年(1464年)再次重修。清代乾隆十二年(1747年),知县黄怀祖增修大成殿5间,东西庑各7间,增修后的文庙“灿然改观”。文庙是砖木结构,高七米,宽10米,长30米;座北朝南,正面出厦,檐角挑起,琉璃瓦盖顶,房脊和檐角上都饰有兽形陶砖,整体气势庄严。1966年,因修建平原师范大礼堂而被拆除。
城隍庙 在今平原一中院内东南角处,建于明代洪武年间。自明代弘治十八年(1505年)至清代乾隆六年(1741年),先后重修了8次。明代正德十年(1515年),知县陶成“睹其庙像圮陋”,组织下属监理工匠修葺,因而“门廊规度焕然一新”。经历了220多年后的城隍庙,“寝殿倾颓”,面目殆乎尽非。到乾隆六年(1741年)时,知县张祖率令下属召集工匠重修,建有大殿三间,拜厦三间,左右廊各十二间,朝房3间,山神土地庙各一间,钟楼、鼓楼各一座,左榜棚三间,右亡棚三间,左右神 各一间,大门三间并在其上修建戏楼,宽长各一丈八尺(各6米),两旁角门各一间,树塞一座,其外栽植松杨共24株。城隍庙是起脊出厦挑檐建筑,砖木结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期曾被作为县立中学的校舍,后又当作小学校舍。建国后,因修建学校而逐步拆除。
平原师范 民国20年(1931年)春建,当时定名为“山东省立第五简易乡村师范学校”,是鲁北最早的中等专业学校之一,位于今府前路南端东侧。民国21年(1932年),校舍又行扩建,新建礼堂6间,澡塘3间,教学办公用楼一座,购买10亩地作农场,并开办附属小学一所,校舍和教具基本齐备。建国后,平原师范的建筑规模有所扩大。1955年,建标准实验仪器室一座;改文庙为大礼堂(兼餐厅),扩大了图书馆和阅览室。1983年至1985年,修建和改建教职工宿舍99间。至1985年,校院总面积60多亩,校内建筑物均为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起脊式平房,累计投资约95万元。
人民剧院 1949年建成,1956年翻修。位于商业路东段南侧50米处,座南朝北,属大跨度砖木结构式建筑物,建筑面积1950平方米,可容纳1007名观众。建筑投资约7万元。
百货大楼 1980年6月初竣工,位于火车站广场西侧。主楼面向东北,建筑面积为1800平方米,共三层,楼梯分设在南北两侧。大楼主体为砖石结构,装饰色调为粉红色,总投资为23.98万元。
人民影剧院 1980年10月建成,位于西街路东端北侧。人民影剧院由门厅、门廊、观众厅、舞台、化妆室等部分组成,建筑面积为2400平方米,可容纳观众1402名。门厅外挑3米,柱网3×9米,通长雨厦;观众厅为32米×24米,柱高为8.5米;舞台进深为12米×12米,木制地板;放映室设在二层楼上。建筑主体属砖混结构,外表用米黄色涂料粉刷,内用吸音板敷贴墙壁;门面配以灰绿冷色,总投资为70万元。
县政府办公楼 1980年10月奠基, 1981年12月交付使用,位于商业路西段北侧(县衙旧址),座北朝南,建筑面积为3100平方米,平面呈“王”字形。楼长68.28米,宽度分别为16.4米和13.4米。楼分三层,高11.4米,分设楼梯三道。楼体东、西、南三面所有横线均为白色水刷石贴敷,其余壁面外表均为绿色水刷石贴敷;北面是清水砖墙勾缝,部分为水泥砂浆抹面。进门厅外附设门厅,长15米,外挑4米,前沿设立柱4根。楼体为砖混结构,外形庄重大方,美观淡雅,投资56万元。
县委办公楼 1982年3月始建,1983年9月交付使用,位于共青团路南段东侧,龙门路西段南侧,座北朝南。楼长70.1米,宽13.2米,高14.36米,共四层,建筑总面积3224平方米,砖混结构。楼立面为附墙垛竖线条,楼表主墙面为干粘冷色石子,突出各线均为干粘粉红色石子,格调严谨庄重,美观大方,投资65万元。
图书馆楼 始建于1985年初,当年底基本竣工。位于文化路东段北侧。楼体为砖混结构,分三层,高12米,长41.51米,宽9.85米,建筑面积为1260.6平方米,正面为冷色瓷砖贴敷,每间之间敷设竖线,典雅大方,投资28.5万元。
宾馆 1985年建成,位于共青团路南段中部西侧,西南路东端南侧的县直机关招待所院内,座北朝南。楼长69.42米,宽18.25米,高12.3米,楼分三层,建筑面积为3237.55平方米。楼主体为砖混结构,表面为米黄色瓷砖嵌敷。楼内设有空调装置和现代化家具,华丽舒适。投资额为150万元。
平原镇供销楼 1985年7月交付使用,平面为拐尺形,位于商业路东端南侧,座南朝北,长35米,宽30米,两层,高9米,建筑面积为2100平方米,营业面积为2016平方米。楼体为预制主架,砖混结构,正面上部中间为封闭式玻璃窗,周围用米黄色瓷砖贴敷。楼体下部门厅左右及上部墙体均以赭石色瓷砖贴敷,东、西、南三面均为红砖勾缝,宽敞明快,美观大方,总投资为69万元。
人民体育场 1974年5月启用,总面积为2.37万平方米。场内设有田径场地(400米标准规模)、两个篮球场、一座主席台和一所业余体校。主席台高8.5米,长16米,宽7米,建筑面积为112平方米,平顶式砖混结构。体校有教室6间,实验室2间,器材室1间,学生宿舍3间,办公室5间,总建筑面积为368平方米,均为砖木结构起脊式平房,位于体育场内的东北角。人民体育场总建筑投资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