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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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副食品采购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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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产品 肉猪 建国初,国家为掌握货源,采取供应饲料(奖售紧俏物资)等办法,鼓励农民养猪。1954年,实行生猪派养派购。国家食品部门,通过基层供销社代购生猪,并奖售饲养户饲料。是年收购生猪4846头。1956年建立县食品公司,同时在全县9个行政区建立9个食品经营组,生猪收购工作不再通过基层供销社代收。是年收购生猪7833头,大部调往济南。
1958年,农村实行集体养猪。因饲料不足,不到一年养猪场大都解散,生猪全部出栏,1959年生猪收购量增为12978头。1959年以后,肉猪资源贫乏,1960年仅收购生猪5791头。以后几年,由于粮食紧缺,肉猪资源仍很贫乏,1962年收购生猪降为3063头。1962年以后,农业生产逐渐恢复,生猪饲养量回升。1963年收购生猪8694头,1964年收购18467头,1967年达到32597头。1968年大旱,粮食减产,生猪饲养量下降。1971年开始,国家对农户养猪实行斤猪斤粮奖售政策,生猪饲养量呈上升趋势,1971~1977年,收购生猪18.3万头,年均2.6万头。期间,由于所收生猪多支援城市,本县鲜肉一直凭票供应。
1978年,提高生猪收购价格,肉猪上市增加。1979年收购生猪4万头,上调济南万余头,县内销售3万头(日售量200头)。群众自宰分食7502头,是年,取消肉猪供应票证。1980年收购生猪4.2万头,群众自宰分食1.1万头。国庆、春节期间降价供应生猪2100头,全年县内销售鲜肉68万公斤。1982年肉食市场开放,同时取消宰杀耕畜禁令。经营渠道增多。1985年国营商业部门收购生猪3.3万头、菜羊0.7万只、菜牛252头,产鲜肉325万公斤。除部分在本县市场销售外,大部销往天津、济南等大城市。
禽蛋 建国以后,农村养禽增加。1953~1955年,年收购家禽万只左右,大部调往德州;年收购鲜蛋20~25万公斤,大部外调济南、青岛、桑园等地。1958年收购家禽3万只,鲜蛋30万公斤。1960年家禽收购量下降,仅2400只,收购鲜蛋4.9万公斤。1962年以后,收购量上升,至1965年,年均收购家禽2.3万只、鲜蛋25万公斤。1966~1970年,家庭饲养因受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影响,家禽年收购量降至5000~6000只,鲜蛋年收购量降至10~15万公斤。1971~1977年,禽蛋收购量回增,年均收购家禽4.8万只、鲜蛋35.1万公斤。1978年,收购家禽7.5万只、鲜蛋17.1万公斤。供应县内市场家禽0.8万只、鲜蛋5.3万公斤。1981年,蛋鸡专业户突起,是年收购鲜蛋78.8万公斤,比1978年增加4.6倍。1982~1984年共收购家禽7.3万只,鲜蛋119.5万公斤,年均分别收购2.4万只和39.8万公斤。1985年,收购鲜蛋19.7万公斤、家禽3.3万只。
烟酒糖茶 本县解放初,全县烟、酒、糖、茶店铺及摊贩不下800户,大多兼营。
建国后,自1951年实行酒类统购专卖, 1953年实行烟类专卖,私营烟酒商经全面整顿后发给承销手册,实行酒类计划批购,卷烟联购分销。1953~1957年,副食品供应稳步增长,平均年销食糖15.2万公斤、黄白酒19.1万公斤、茶叶9.6万公斤、卷烟3136大箱。
1958年后,由于货源不足,商品供应多按计划分配。1960年销售食糖13.2万公斤、白酒0.5万公斤、茶叶0.4万公斤、卷烟3080大箱。1961年10月后,卷烟、白酒、茶叶、食糖实行凭票供应。1963年,烟酒、糖茶供应缓和,1965年取消票证。
1966~1978年,茶叶、食糖供应紧缺,再次凭票供应,直到1978年取消茶糖票证。卷烟、白酒供应较足,年供应量分别为3400箱和17.3万公斤。
1978年以后,烟、酒、糖、茶经营渠道增多,货源来自全国各地,经营品种多数量大。1985年,全县白酒销量比1975年增长30.24%、食糖销量增长2.99倍、卷烟销量增长85%、茶叶销量增长1.68倍。
水产品 1970年前,鱼类放养量很少,市场销售的水产品绝大部分由外地调入,年供应量在0.5~1.0万公斤之间。1970年以后,随着引黄工程的不断完善,境内淡水养鱼才有所发展,并对调剂市场供应起了重要作用。1983~1985年,年上市供应量达到10万公斤左右。
蔬菜、水果 蔬菜 民国时期,全县经营蔬菜的门市有5家。本县解放以后,蔬菜供应一直是靠当地市场调节。1954~1958年,政府号召菜农栽种大白菜,运销供应东北、内蒙等地,年平均运销量250万公斤。1958年强调“以粮为纲”,全县蔬菜面积由5000多亩,减到2500亩左右。1960年,全县落实蔬菜基地1000亩,收购蔬菜150万公斤。1978年以后,随着蔬菜消费水平的提高,专业户的发展,良种的引进以及栽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蔬菜种植面积和品种逐年增加。加之小商小贩贩运调剂,蔬菜市场异常活跃。1979~1985年,全县蔬菜平均年上市量达635万公斤,比前7年平均增加约25%。
1955—1971年,县供销社收购辣椒干3600公斤,销往江西、湖南、四川等地;1972年,收购量为12.7万公斤;1973年开始组织出口销往日本、东南亚各国;1981—1985年收购辣椒干35万公斤。
水果 建国前,县内水果以梨为主,干果以枣为主,其他水、干果的产量较少。水、干果的销售,除梨通过货栈、商贩运销济南、天津等地外,大部在本县销售。外地水果调入很少。
建国后,随着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果树栽培面积逐渐扩大,水果的调入调出量越来越大。
鸭梨、胎黄梨是本县的名产,1955年开始收购,是年收购量1.5万公斤,1956年增加到145万公斤,1973年收购245万公斤,胎黄梨并开始出口。1974—1985年,共收购鸭梨、胎黄梨2280万公斤,除完成出口任务外,绝大部分销往南方城市。
大圆红干枣,是本县特产。1951—1955年,5年全县共收购干枣9.7万公斤;1956—1972年,17年共收购干枣270万公斤,平均年收购量15.5万公斤。1973年干枣开始出口,是年收购出口干枣114.9万公斤;1974—1985年,收购出口干枣140万公斤,主销东南亚国家。
乌枣,由鲜枣加工而成。1956年开始收购,当年收购2.3万公斤;1957—1972年,共收购乌枣155万公斤;1973年,收购乌枣13.2万公斤,是年乌枣开始出口;1974—1985年,收购乌枣140万公斤。干枣、乌枣除完成出口任务外,主要销往福建、浙江等江南地区。
苹果,1966年开始收购。当时,果树数量尚少,当年仅收购2700公斤;1967—1972年,共收购苹果14.1万公斤,平均年收购量2.4万公斤;1973—1974年收购苹果34.6万公斤,其中出口20万公斤,主要品种是金帅。由于果树发展较快,产果量逐年增加,1975—1982年,收购量增到1025万公斤,平均年收购量1300万公斤。1983以后,果农自销量增多。1983—1985年,供销部门共收购苹果860万公斤,大部销往京、津及东北诸省。
其他副食品 糕点、豆制品为本县的传统副食品,建国前多由商户自加工自销售。县城内也有经销济南、天津糕点者,多与烟酒糖茶和酱菜同店经营,专营者很少。建国后,除粗制豆制品仍有个体户或农村集体加工销售外,糕点、奶制品、精制豆制品、罐头等逐渐由副食品加工厂生产,且品种越来越多,销售量越来越大。1985年,销售糕点68.7万公斤,罐头3.8万箱,乳制品和代乳制品1.7万公斤。
平原县几个年份主要副食品销售量统计表

注:1978年后副食品经营渠道不一,此表系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商业销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