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生产资料采购供应 资料库:平原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平原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article/20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5/section/1/article/20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金属材料 民国时期,平原无专营金属材料的商店。当时仅有十余家五金作坊,前店后场,亦工亦商。除恩县城内有店员十余人的银作坊艺华楼外,其余皆为红炉和白铁加工业。抗日战争结束后,全县有此类作坊30余家。所需的金属材料,除少量利用回收废金属外,大部由济南、济宁等地购进。
    建国后,供销合作社建立生产资料经理部。凡钢铁、铜、铝等金属材料,统一由该部经营。1956年2月,转交县手工业联社经营。1958年4月,交工业交通局经营。1966年以后,金属材料归物资公司经营。
    1958年大办工业,供应量上升。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县拖拉机站和机械厂建立后,机械工业发展较快,金属材料所需量增加。1966年供应钢材30万公斤、生铁60万公斤、有色金属1500公斤;1971年供应钢材40万公斤,比1966年增加33%以上。七十年代后期,各公社普遍建立农机修配厂,县属工业生产能力提高,供应量持续增长。1978年供应钢材60万公斤、生铁70万公斤、有色金属3700公斤。1980年以后,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实行统配与敝开供应相结合,牌价与议价并行,金属材料的购进量和需求量猛增。1985年,全县供应钢材130万公斤、生铁170万公斤、有色金属4000公斤。经营金属材料的单位和个体户达20多处。
    机电设备 建国初,供销部门开始少量经营碾米、轧花、发电所需的机电产品。同时供应排灌所需的内燃机、水泵、水管、平胶带等。1958年大办工业,机电产品供应量成倍增长。1961年工业进行调整,供应量趋于下降。1964年以后,工业生产与机电排灌稳步发展。1970年以后,随着水利工程的日臻完善,排灌机电设备的需求量迅速增加,1977年供应各类机电设备5780台(套)。
    1978年以后,乡镇企业发展较快,机电产品的需求量进一步增长。1979年县物资局成立机电设备公司。1985年供应电动机600台、4500千瓦;变压器28台、1400千伏安;载重汽车5辆。县机电设备公司经营的产品有340种。其中国家计委与物资系统逐级分配的一、二类机电产品有:汽车、机械、电工仪表、轴承、刃具、量具等100多种。
    建筑材料 本县自清末就有土窑生产砖瓦,由窑户自产自销,很少由外地调入。抗日战争爆发后,民间建房很少,砖瓦业衰落。
    建国后,民间砖瓦窑业逐渐恢复发展。建国初期,全县有个体窑业207户,年生产供应砖瓦500万块。1956年,全县组建了5个窑业生产合作社,建土窑20座。所产砖瓦仍自产自销。1958年,王打卦公社、恩城公社建轮式砖瓦窑厂两处。1959年,全县生产供应红砖3000万块。1970年以后,全县19个公社先后都建起了轮式砖瓦窑厂。随着产量的增多,亦有部分砖瓦外调。1980年以后,基建项目增多。农民建房亦都采用全砖瓦结构,村办和个体窑业有了很大发展。到1985年底,全县共有乡镇办砖瓦厂24座,村办砖瓦厂32座。1985年销售红砖2.1亿块,平瓦2804万片。除约10%的砖瓦销往外地,其余均销于本县。同时,各边界乡镇和县城较大的建设项目也使用部分外地砖瓦。
    水泥 七十年代以前,水泥依赖外地调入。1966年调入60万公斤,1970年调入80万公斤,1973年调入1500万公斤。1970年,县石灰厂开始生产水泥,是年生产供应水泥15.4万公斤。1973年生产供应“350”标号水泥367.1万公斤。至此,“350”标号水泥除满足本县所需外,还可外供一部分。其他标号的水泥仍从外地调入。
    砂石料 本县所用砂石料,全部由外地调入。黄砂多数购自本省炒米店、磁窑、兖州、泰安等地;石料多购自本省白马山、张家庄、界河、界首、历城、炒米店等地。
    建国前,砂石料很少调入。建国后,砖石建筑增多,调入量逐渐增加。1977年,物资局建立砂石料转运站,主营砂石料。1979年,砂石料转运站改建为平原县建筑材料供应公司。进入八十年代,经营渠道增多,不少个体商户和乡镇企业也经营砂石料。
    平原县水泥厂1970—1985年供应水泥情况表
    单位:万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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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供应外地        ┃由外地谓  ┃
┃年度    ┃产量    ┃供应本县  ┃                  ┃          ┃
┃        ┃        ┃          ┣━━━━┳━━━━┫          ┃
┃        ┃        ┃          ┃数量    ┃占总产% ┃入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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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0  ┃  15.4  ┃    15.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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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1  ┃  166.2 ┃  166.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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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2   ┃ 270.9  ┃  270.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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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3   ┃ 367.1  ┃  293.7   ┃  73.4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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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4   ┃191.8   ┃  149.6   ┃  42.2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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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5  ┃  591.4 ┃  425.8   ┃ 165.6  ┃    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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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6   ┃ 305.9  ┃  256.2   ┃  94.7  ┃    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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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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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供应外地        ┃由外地调  ┃
┃年度    ┃产量    ┃供应本县  ┃                  ┃          ┃
┃        ┃        ┃          ┣━━━━┳━━━━┫          ┃
┃        ┃        ┃          ┃数量    ┃占总产% ┃入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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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7  ┃  683.8 ┃  495.8   ┃ 188.0  ┃    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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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  ┃  787.7 ┃  567.1   ┃ 220.6  ┃    2.8 ┃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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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  ┃  811.4 ┃  588.3   ┃ 223.1  ┃    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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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  ┃  755.9 ┃  544.2   ┃ 211.7  ┃    2.8 ┃  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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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1  ┃  741.1 ┃  510.8   ┃ 230.3  ┃    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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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  ┃  582.3 ┃  399.3   ┃183.0   ┃    3.0 ┃  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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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  ┃  452.5 ┃  310.0   ┃142.5   ┃    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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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  ┃  470.8 ┃  313.1   ┃157.7   ┃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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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  ┃  785.4 ┃  518.4   ┃ 267.0  ┃    3.4 ┃  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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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原县历年砂石料调入情况表
    单位:万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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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限        ┃黄砂      ┃石块      ┃碎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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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代年平均  ┃    2800  ┃    80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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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代年平均  ┃    3900  ┃    1100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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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1        ┃    5600  ┃    160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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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2        ┃    6300  ┃    1800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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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3        ┃    6400  ┃    1800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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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4        ┃    6800  ┃    19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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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5        ┃    7000  ┃    2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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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6        ┃    7200  ┃    2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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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7        ┃    9400  ┃    2700  ┃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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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        ┃    9700  ┃    2800  ┃    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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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        ┃  12500   ┃  3600    ┃  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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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        ┃    9300  ┃    2700  ┃    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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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1        ┃  10800   ┃  3100    ┃  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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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        ┃  12800   ┃  3700    ┃  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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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        ┃  13800   ┃  4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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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        ┃  13700   ┃  39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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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        ┃  10300   ┃  3000    ┃  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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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材 建国以前,本县没有专营竹木的部门,木材及少量竹杆完全依靠集市交易。
    建国后,供销部门于1950年成立木材供应科,自南方及东北地区调进杉木、红白松,供应市场。1957年成立山东省平原县木材支公司。1964年建立平原县木材公司,是年供应木材3000立方米。1966年供应木材2500立方米。1978年以后,县木材公司开拓新渠道,组织计划外货源。并设木材加工厂,提高木材利用率。与此同时,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经济政策的实施,供销部门、林业部门、建筑部门及城乡个体,经营计划外木材者不断增加。到1980年全县经营木材的有12家,销售木材1.1万立方米。1985年,全县木材经营单位和个体22家,年销售量3.5万立方米。木材种类主要有红白落叶松、杨木、山榆、水曲、桦木等10多个品种。主要来源于东北三省的免渡河、根河、铁力、郎乡、翠栾、牙克石、汤旺河、东方红、林口、虎林等十个林区及南方少数林区。
    化肥农药 化肥 建国前,农民多用农家粪肥和饼肥。五十年代初,商品化肥开始出现,由供销社经营。1952年开始对棉花经济作物和贫困农民贷放或赊销化肥。1954年,按主要作物面积进行分配。
    五十年代后期和六十年代初,化肥用量增大,供应不足。1958~1960年,平均年调入量247.3万公斤。1970年7月本县化肥厂正式投产,年生产供应合成氨210.9万公斤、氨水785.7万公斤,缓解了本县化肥供应的紧张状况。是年销售其他化肥1296万公斤。1975、1981年,县化肥厂两次扩建改造,生产碳酸氢胺固体化肥达到了年产合成氨700万公斤的生产能力。1983年开始,化肥经营渠道增加。供销社系统自1978~1985年八年间,供应化肥45400万公斤(标准量),比前八年供应量的总和增加6.7倍。全县年平均亩用化肥量67.5公斤。
    化肥品种由建国初的硫酸铵、氯化铵、硝酸铵,扩大到碳酸氢铵、尿素、氯化钾、硝酸钾、复合肥料等10余种。微量元素化肥使用量也不断增加,1985年锌肥销售12.5万公斤。
    农药 建国初,农药种类和产量很少。经营品种主要是“六六六”粉、“砷石”、“粘虫散”。1955年,棉区试用剧毒农药“1059”、“1605”,次年大面积使用,销售量增加。六十年代,化学农药的供应品种增多。先后增加敌百虫、乐果、马拉松、西力生、赛力散、敌敌涕等多种,供应量亦不断增长。进入八十年代,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农村承包责任制的完善,农民重视低毒高效农药的使用。高毒高残留的西力生、赛力散、“1059”、“1605”及敌敌涕乳剂、“六六六”粉等已停止销售,菊脂类、硫磷类、乐果、助壮素和乙稀利等药物已在农村广泛使用。
    农药供应途径,八十年代前一直由供销社经营。八十年代后,农药供应渠道增加,商业、物资等部门及个体户均有经营。此外,农用塑料薄膜的供应量亦逐年增加,1985年达10.1万公斤。
    平原县供销社系统几个年份化肥农药销售量


平原县物资公司几个年份主要物资供应量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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