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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位于山东省西北部,东径116°12'至116°43',北纬36°58'22"至37°20'。东西最大横距47.25公里,南北最大纵距43.125公里,总面积为1105平方公里。平原县东与临邑、禹城二县交界,南与高唐县接壤,西与夏津、武城二县相连,北与德州市和陵县为邻。北距首都北京市区360公里,离德州地区行署驻地德州市区35公里,南到省会济南市区90公里。
平原县历史悠久。早在远古少昊之世即为爽鸠氏之墟。西周初,为齐国西境之下邑,属青州。秦代以平原邑置平原县,治所在今张官店东,先属齐郡,后属济北郡。东汉末年,刘备曾在此做过三年县令,北齐天保二年(公元551年),县治所由张官店以东迁来今地。隋至清初属德州,清初至清末属济南府。民国初期属济南府、济西道、德临道。民国17年(1928年),直属山东省政府。民国25年(1936年),属山东省第四行政区。“七·七”事变后,属鲁西行署区第四行政督察区。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抗日民主政府将铁路西抗日根据地组建平原县,大部时间属晋冀鲁豫边区冀南区。铁路以东先组建平禹县,后成立平北县,前期属冀鲁边区,后期属山东渤海区。1950年,平北县并入平原县,属山东德州专区。1956年,原恩县东部划入平原县,改属聊城专区。1961年,复属德州专区(1978年改称德州地区)至今。
平原县今设平原、恩城、腰站、王凤楼4个镇,王庙、林庄、苏集、寇家坊、前曹、尹屯、张士府、坊子、三唐、王村店、王杲铺、王打卦、十里铺、炉坊、张华15个乡。全县926个自然村,902个行政村,2301个村民组,100747户,总人口为420682人。其中男性212727人,女性207955人,性比例为102.3(女性为100)。人口密度为380.7人/平方公里。全县人口中,汉族占98.7 %,回族占1.295%,满族、蒙古族、朝鲜族占0.005%。非农业户口30960人,占7.35%;农业户口389722人,占92.65%。
县城平原镇位于县境中心稍北,面积为2.59平方公里。1985年,常住人口为25287人。津浦铁路由县城东北部穿过,8条公路干线由县城通往外地。交通便利,经济繁荣,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平原县地处黄河下游冲积平原。地势自西南向东北缓慢倾斜,海拔高程由27米下降到18米,地面坡降为八千分之一至一万分之一。由于黄河三次大徙、六次改道流经县境,致使境内微地貌大体可分为以下六种:河滩高地430.8平方公里,占39.09%,主要分布在马颊河、相家河以西;缓平坡地457.9平方公里,占41.55%,主要分布在相家河、新鬲津河以东;浅平洼地41.90平方公里,占3.8%;背河槽状洼地121.8平方公里,占11.05%;沙质河槽地46.9平方公里,占4.26%;沙丘地2.8平方公里,占0.25%。境内主要河流11条,即马颊河、新鬲津河、相家河、洪沟河、赵王河、四女寺减河、西沙河、德惠新河、沙杨河、旧城河、马减竖河,皆从西南流向东北,属海河流域。引黄总干渠和引黄济津工程从境内穿过,配以人工开挖的沟渠,使境内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69.84万亩,占总耕地的80%以上。
平原县属暖温带半湿润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为12.7℃,无霜期为190天,平均每年日照2593.6小时,日照率为59%,年均相对湿度66%,年均降雨量581.7毫米。适于冬小麦、玉米、棉花等农作物的生长。
平原县素为交通要道。自古有官道相通。清朝末年修通的南北大动脉津浦铁路由境内穿过。民国时期开始修筑公路通行汽车。新中国建立后,公路建设发展更快,干线公路全部为沥青路面,交通很便利。境内共有接养公路26条(段),通车里程为338公里。其中国道一条,省道四条,县道四条。县城内设中心客运汽车站1个,开通营运线路9条,年客运量为44万人次。
殷代祖乙时,境内始设驿站。清末,裁驿改邮,邮电事业开始发展。建国以后,邮电设施逐渐现代化。1985年,全县共有县邮路3条,总长278公里,乡邮路41条,总长1856公里。长途电话交换机两部60门,开通长话线路12路;城内电话交换机600门,话机387部;农村电话总机21部,970门,话机1017部。全县有499个行政村通了电话。
平原县人民富有光荣的革命传统。西汉末年,为反抗统治阶级的剥削压迫,迟昭平(女)在城南聚众起义,抗官税、杀豪绅,给当时的王莽统治集团以沉重打击。清朝末年,城东的王汝玉组织抗粮,城南扛子李庄的李长水组织义和团武装起义,都有力地打击了封建统治阶级和帝国主义的在华势力。1921年7月1日中国共产党诞生后,1923年平原县就有党的活动。1925年10月,王旭鹏成为在平原县境内加入共产党的第一名党员,并于次年春在家乡组织了第一个党支部。7月,中共平原县支部建立。9月,中共鲁西北特委在平原县建立。平原县成为鲁北地区共产党的活动中心,积极配合党的中心工作,为党输送了大批骨干。
抗日战争爆发后,平原县人民在中共平原县委和抗日民主政府的领导下,1938年11月成立了平原县大队,和各区抗日游击队一起,配合八路军一二九师的主力部队,打击日本侵略军,开辟了以腰站(五区)和张士府为中心的抗日根据地。根据地人民一方面配合部队反扫荡、拔据点,消灭日伪军,一方面努力发展生产,给主力部队增兵补饷。经过艰苦卓绝的八年抗战,1945年10月30日赶走了日本侵略军,解放了平原城。
解放战争期间,平原县人民开展剿匪、土改、拥跃参军支前,有力地支援了全国解放战争。仅1947年全县(含平北县)就有3500多名青年参军。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全县有1620名烈士献出了宝贵生命。经过前赴后继的英勇斗争,终于迎来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勤劳勇敢的平原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投入了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开拓着前所未有的宏伟大业,虽然经历了一些严重挫折,但是,平原县的经济建设仍然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
平原县的经济发展经历了迂回曲折的过程。建国初期,农业技术落后,工业基本空白,是一个典型的经济单一的农业县。1949年,全县社会总产值只有3634万元,工农业生产总值7076万元,工业产值只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8%,农业产值占97.2%,国民总收入为1300万元。
在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经过合作化运动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平原县各业兴旺,经济发展较快。不仅农业连年丰收,工业也迅速发展起来,尤其是砖瓦业、木业、铁业及修理业发展更快。1957年,全县社会总产值实现4879万元,年均增长3.8%。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1253万元,年均增长6%。其中工业产值1565万元,比1949年增长7倍,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例上升到14%;农业产值9688万元,比1949年增长40%多,占工农业总产值的86%。国民收入为1983万元,年均增长5.4%。平原县的经济走上了稳步发展的轨道。
1958年开始的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由于受“大跃进”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全县经济发生了倒退。1962年,全县社会总产值为3909万元,比1957年降低20 %;工农业总产值为3591万元,比1957年下降68%,其中工业产值下降59%,农业产值下降70 %;国民收入为1430万元,比1957年减少28 %。仅1959年至1962年间,全县农村吃国家救济粮4696.5万公斤,全县处于建国以后最困难的时期。
1963年开始的三年调整时期,由于贯彻了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县经济开始回升。1965年社会总产值恢复到4533万元,比1962年增长16%,平均年增长3%;工农业总产值恢复到7669万元,比1962年增长113.5 %,其中工业产值增长179.6%,农业产值增长99.2%,平均年增长28.7%。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3.4%。
1966年开始的第三个五年计划,一直到第五个五年计划中期的1978年,由于受“十年文化大革命”动乱的影响,这段时期,平原县的经济发展低而不稳,虽然工业生产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农业一直徘徊不前,农民仍解决不了温饱问题。1978年,全县社会总产值达到11161万元,比1965年增长146.2%,12年平均增长7.2%;工农业总产值为14011万元,比1965年增长82.7%,年均增长4.7%。其中工业产值为4646万元,比1965年增长158.8%,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3.2%;农业产值为9365万元,比1965年增长59.4%,还没有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国民收入总值为5278万元,比1965年增长233.4%。“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内,粮食亩产在150公斤左右,人均口粮不足200公斤,劳动日工值不到2角钱。1974年,平原县被列为全国264个农业低产县之一。
1976年10月,结束了“文化大革命”,开始纠正“左”的错误,各行业系统地进行拨乱反正,工农业生产恢复正常发展。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全县农村陆续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全面推行改革、开放、搞活的政策,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全县的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各业在第五、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得到了迅速发展。1982年,社会总产值达到41829万元,工农业生产总值实现30898万元。粮食亩产505公斤,棉花亩产68.5公斤,垮入了全国97个农业富县的行例。1983年再上一个台阶,工农业总产值完成40397万元,比1980年翻了一番。1985年,全县社会总产值达到了58560万元,比1949年增长15倍。工农业生产总值为42766万元,是1978年的3倍多,平均年增长17.3%。其中工业产值增长91.5倍,农业产值增长2.6倍。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43.1%,农业产值占56.9%。国民总收入为25878万元,是1978年的4.9倍,年均增长25.5%,比1949年增加19倍。人均国民收入,1949年为39.4元,1978年为135元,1985年达到616元。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县财政收入逐年增加,对国家的贡献也越来越大。1949年,预算内收入只有185万元,1980年增加到303.5万元,1985年达到840.9万元。上缴国家部分也有了明显的增加,生活最困难的1962年,县财政上解国库只有8万元,1984年达到442万元。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全民所有制职工人均年工资,1949年为183元,1980年为644元,1985年达到937元,是1949年的5倍多,比1980年增加45.5 %。城镇集体单位职工的人均年工资,1970年为592元,1980年为680元,1985年达到了928元,比1980年增加36.5%。农民人均收入提高更大,194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7.56元,1980年为111.0元,1985年为519.6元,是1949年的7.7倍,比1980年增加368%。随着人民收入的增加,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年末余额,1949年仅有0.3万元,1980年为1121万元,1985年增加到6623万元。社会商品零售额,1980年为6896万元,1985年增加到11216万元,增长77 %。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已基本普及。全县有电视机6300台(其中彩电1260台),电风扇8117台,洗衣机1575台,城乡家庭中的家用电器和高档消费品正在急剧增加,人民生活有了明显的变化。全县住房条件也有了显著改善,农村矮小的土坯房大部分已改建为宽敞明亮的砖瓦房,农村人口的人均居住面积,1971年为11.7平方米,1985年为25.5平方米,增加118%;非农业人口的人均居住面积, 1971年为5平方米,1985年为6.8平方米,增加36%。
平原县工业基础薄弱。境内家庭手工业发展较早,以苇编为大宗,土纺土织为特产。清朝末年始有工厂。民国时期境内鞋帽、服装和糕点副食开始发展,到新中国建立前已初具规模。
建国以后,人民政府积极扶植私营工商业和家庭手工业的恢复和发展。1956年,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全县组成公私合营工厂1处,手工业合作工厂1处,手工业合作社54处(后合并为36处)。1958年,工业体制进行改革,全县建成7处国营工厂,7处集体工厂,形成了平原县的工业骨架。在六十年代调整充实、七十年代巩固提高过程中,陆续投资兴建了化肥厂、糖厂、制药厂等骨干企业,成立了电业局。经过八十年代的改革和提高,老企业更新改造,提高了生产能力,新兴骨干企业革新挖潜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到1985年,平原县已基本形成了以轻纺工业为主体、围绕农业和人民生活办工业的工业体系。据1985年工业普查时统计,全县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95家,其中地方国营企业12家,县属集体企业19家,乡镇办集体企业64家,另有村办企业157处。这95家独立核算的工厂共有职工11142人,固定资产原值年末数为5259.9万元,全年完成工业产值16228万元,比1980年增加195%,是1949年的81.5倍。属轻工业范畴的53家工厂,其工业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87.22%,其中39家工厂是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厂,其工业产值占轻工业产值的95%。棉花加工的工业产值占到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4.5%。在42家重工业企业中,有40家工厂从事加工工业,其工业产值占重工业产值的91%。在全县13个工业行业中,食品工业、纺织工业、建材工业、化学工业、金属制品业和机械工业占绝对优势,这六大行业的工业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93.7%。20种主要产品大多数是人民生产生活的必需品。铸锅厂生产的“兴”牌铁锅和饲料公司生产的二号蛋鸡饲料被评为省优质产品,啤酒厂生产的“发发发”牌啤酒为全省十佳之一,制药厂生产的“克咳敏”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平原镇丝绸厂织造的古香缎被誉为“江北一枝花”,机械厂生产的弹簧卡头已畅销国际市场,化肥厂生产的碳酸氢铵已成为全县农村的主要化肥来源之一。在改革大潮中发展起来的乡镇村办企业,改变了农村的经济结构,增强了农民的商品意识。全县64家乡镇企业和157处村办企业为平原县的经济发展增添了活力。1978年,平原县获德州地区发展乡镇企业先进县的称号。
粮棉生产是平原县的经济基础。“粮棉丰,经济兴”是全县经济的一大特点。解放前,农业技术落后,水肥条件差,粮棉产量很低。1949年,全县133.2万亩耕地粮食总产为6984万公斤,棉花总产为201.5万公斤,平均亩产粮食在50公斤左右,亩产皮棉15公斤以下。农业总产值为6877万元,其中种植业占73.2 %,林业占0.8%,牧业占25.1%,副业占0.9%。经过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1957年,全县131万亩耕地的粮食总产达到了9993.5万公斤,棉花总产达到338.5万公斤。农业产值为9688万元,农、林、牧、副各业分别占68.4 %、0.84%、18.58%、和12.15%。1958年以后,政府开始重视兴修水利,改良土壤,推广农业“八字宪法”(水、肥、土、种、密、保、工、管),大搞农田基本建议,使农业种植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平原县人民在治理“旱、涝、碱”三大自然灾害的斗争中,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由于受自然灾害和“左”的思想的干扰,致使农业生产发展缓慢。到1977年,全县粮食总产仍比1957年少694.5万公斤,1978年的农业总产值比1957年还低323万元。
1980年以后,全县普遍实行联产计酬家庭承包责任制,克服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使农村生产力获得空前解放,加之积极引黄灌溉,大搞科学种田,使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发展。到1985年,全县已完成了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步战略任务,解决了温饱问题。农业产值达到了24355万元,比1980年增长69.4%,耕地虽然减少到86万亩,粮食总产却达到了24442.5万公斤,比1980年增长了105.5%,耕亩产量为632.5公斤,创历史最高纪录。棉花生产最好的1984年,全县42.59万亩棉花,总产为4097.5万公斤,单产皮棉96公斤,比1980年前的平均产量增加5倍多。棉花的丰收给平原县的商品生产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棉花收入已成为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
农业的丰收,促进了林、牧、副、渔各业的全面发展。1985年,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占83.9%,林业占1.33%,牧业占11.4%,副业占3.06%,渔业占0.23%。全县林业用地120692亩,其中有林地39359亩。非林业用地中的覆盖面积76683亩。立木蓄积量272458立方米,林木覆盖率为7.1%,人均树木19.8株。大牲畜存栏量为7.53万头,生猪存栏量为12.2万头,山、绵羊存栏量为5.12万只,均为历史最高水平。农村工副业的发展由于受资金和技术的限制,仍以小型分散为主,专业养鱼户也有明显增加。
平原县教育事业比较发达。自清光绪年间废科举兴学堂之后,县内便有了高等小学校。至民国24年(1935年),全县已有完全小学9所,初级小学43所。建国后,政府特别重视发展教育事业,1958年,全县普及了小学教育。1985年,全县共有小学737所,在校学生共63304名,小学毕业生的升学率为60.52%。1978年,全县7至11周岁儿童入学率为98.2%,列德州地区第一名。为进一步改善小学办学条件,全县集资950万元,使398所小学校舍得到改造,占小学总数的54%,成为全省普及教育首批验收合格县。平原县中学教育基本稳定,高考升学率较高。1985年,全县有初中59处(县直中学5处,乡镇办联中54处),共269个班,在校学生13454人;高中3处,34个班,在校学生1977名。1981年至1985年,全县高中毕业生共3230人,考入大专院校的627人,占19.4%;考入中专的661人,占20.5%,高中毕业生总升学率为39.9%。1981年,平原一中的400名高中应届毕业生,考入大专院校的101人,考入中专的74人,升学比例居德州地区首位。另外,县办广播电视大学1处,教师进修学校1处,农技中学2处。
平原县从抓农业科技入手,依靠科技振兴经济。五十年代,平原县就与山东农学院挂钩协作,工作主动,成效显著。到1985年,全县共获得上级奖励的科技成果34项,其中获国家级奖励的一项,获省级奖励的3项,获地区级奖励的30项。
平原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1985年,全县共有全民所有制医疗机构7个,集体性质的医疗机构17个,农村及厂、校卫生室812个。全县卫生技术人员1429人(其中乡村医生492人)。共有病床719张,较先进的医疗器械318台(件)。县第一人民医院已成为门类较齐全、设备较完善的全县医疗中心。各乡镇都有1处卫生院,负责本乡镇群众疾病的防疫和治疗,农村缺医少药的局面已有明显改善,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地方病、传染病有些已经消灭,有些已经得到控制。计划生育成效显著,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5年控制在千分之十以下,全县人民的身体素质有了显著提高。
平原县有文化馆、图书馆、电影院、剧院、广播站、电视差转台等文化设施,业余体校、体育场等体育活动中心。全县有电影放映队32个,文化站19个,图书站3个,村办图书室103个,县直单位图书室18个。县图书馆藏书13万册。全县基层图书室藏书21.6万册,为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提供了方便。建国以后,平原县的体育代表队在地区组织的各种比赛中,曾获10次第一名,3次第二名。五十年代的篮球,六、七十年代的乒乓球,八十年代的田径和排球,都在全区名列前茅。
平原县古迹文物较多,有待进一步挖掘整理。平原古城鄃县古城至今残垣仍存。明朝留下的龙门石刻、恩城文昌阁和清代修建的千佛塔,现今保留完好。县文化馆保存着境内出土的自汉代至清代的211件文物,象征着平原县的古老文明。
平原县人民俭朴勤劳,坚韧不拔,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创立了不朽的业绩,由一个全国有名的穷县,垮入了农业富县行列。现又被列为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和棉花良种繁育基地,是黄淮海开发试验区的重点县。全县人民正以高昂的斗志,全力以赴,为建设繁荣、富庶、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平原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