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加工 棉花加工是平原县纺织工业的主体。早期的棉花加工,均采用古老的手摇木制轧车,将籽棉加工成皮棉,再用牛皮弹弓加工成棉絮(俗称穰子),或纺线或絮棉衣、棉被,或集市出售。建国前二十年代,境内始有个体手工业者使用脚踏轧车,畜拉锯齿风弓加工棉花。
1951年,县供销社在火车站西建第一油棉加工厂。1952年,全县13个区各建1处人力棉花加工站,共有轧车980台。1956年,恩县并入平原后,原恩县棉花代轧站改建为县第二油棉加工厂。1957年,在王杲铺、田坊、大务集、黄河涯增建四处人力棉花加工站, 1958年划归公社管理。之后,由于产棉很少,这些加工站陆续自行关闭。1971年,在张华村西建第三油棉加工厂。1982年,全县棉花种植面积扩大到40万亩,遂将王凤楼、七里屯、郭刘三个棉花代轧站扩建为第四、五、六油棉加工厂。到1985年,县属6个油棉加工厂共占地52.8万平方米,主加工设备107台(套),动力机械总能力为6966千瓦,固定资产原值年末数为7898万元,流动资金全年平均余额为5675万元,职工3125人,加工皮棉35293吨,完成工业产值1205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4.5 %,实现利润195.2万元,上缴税金12.6万元。
纺织 早期的家庭纺织,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经济收入。妇女将自种的棉花弹成絮、纺成线,采用传统的全木织机,脚吊扣,手打梭,织成粗布。其产品除部分自用外,大部做为商品拿到集市上出售。清光绪初年,平原的土织白布销路甚广,从县城到集镇均有外商设庄收购,且经久不衰。本世纪三十年代,细纱和铁木织机传入,织细布的增多,但粗布仍为大宗。同时,手摇针织袜机也传入,针织线袜逐渐代替了手缝布袜。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遭受经济封锁,土纺土织为支援前线解决八路军部队的服装和生产自救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民国初期,在“提倡国货,挽回利权”爱国运动的推动下,原恩县知事陆淦用县资在龙神庙办了第一家织布厂,后因出货难销而停办。民国20年(1931年),原恩县又在城隍庙旧址兴办平民织布厂,后改为民生织布厂,有1号铁木织机1台,2号铁木织机9台,聘工程师1名,招收学工13名,专织细布。民国21年(1932年),平原县政府在龙神庙旧址开办平民织布厂,后改为民生织布厂,专织花旗布匹。民国23年(1934年),平原县监狱内附设织袜厂。后由于日军侵占平原城,以上几家工厂先后停办。
建国初,随土纺土织业的复兴,印染业也有较快发展。县办印染社赶集下乡,收布送活,印染的蓝花粗布很受欢迎。群众多用做被面、门帘,亦有少数妇女缝制上衣穿着,具有浓郁的民族传统风味。人民公社化以后,土纺土织已很少见,随着现代化纺织工业的发展,至七十年代初,境内的土纺土织才完全被陶汰。
1977年,平原镇投资兴建平原镇丝绸厂,占地7835平方米,购置32台铁木织机织造提花软缎被面。1980年又增加40台织机,开始生产古香缎,七彩织锦和三彩织锦,产品畅销京、津及东北各省,被人们誉为“江北第一家”。1985年,该厂固定资产为53万元, 106名职工生产各种丝织品28万米,完成工业产值38.6万元,实现利润6.6万元,上缴税金5.5万元。
1977年3月,在城关莲花池村原水利局桥队院内开始筹建年产25万条麻袋的国营麻纺织厂,1979年12月底投产。固定资产47万元,1981年有职工191人,完成工业产值53.6万元。1982年,原料红麻由省纺织厅直供改为自购。1983年,全国红麻欠产,造成原料奇缺,被迫于1984年6月停产。经省纺织厅批准,于1985年7月关闭后并入县酿造制酒厂。
第五节 纺织工业
棉花加工 棉花加工是平原县纺织工业的主体。早期的棉花加工,均采用古老的手摇木制轧车,将籽棉加工成皮棉,再用牛皮弹弓加工成棉絮(俗称穰子),或纺线或絮棉衣、棉被,或集市出售。建国前二十年代,境内始有个体手工业者使用脚踏轧车,畜拉锯齿风弓加工棉花。
1951年,县供销社在火车站西建第一油棉加工厂。1952年,全县13个区各建1处人力棉花加工站,共有轧车980台。1956年,恩县并入平原后,原恩县棉花代轧站改建为县第二油棉加工厂。1957年,在王杲铺、田坊、大务集、黄河涯增建四处人力棉花加工站, 1958年划归公社管理。之后,由于产棉很少,这些加工站陆续自行关闭。1971年,在张华村西建第三油棉加工厂。1982年,全县棉花种植面积扩大到40万亩,遂将王凤楼、七里屯、郭刘三个棉花代轧站扩建为第四、五、六油棉加工厂。到1985年,县属6个油棉加工厂共占地52.8万平方米,主加工设备107台(套),动力机械总能力为6966千瓦,固定资产原值年末数为7898万元,流动资金全年平均余额为5675万元,职工3125人,加工皮棉35293吨,完成工业产值1205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4.5 %,实现利润195.2万元,上缴税金12.6万元。
纺织 早期的家庭纺织,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经济收入。妇女将自种的棉花弹成絮、纺成线,采用传统的全木织机,脚吊扣,手打梭,织成粗布。其产品除部分自用外,大部做为商品拿到集市上出售。清光绪初年,平原的土织白布销路甚广,从县城到集镇均有外商设庄收购,且经久不衰。本世纪三十年代,细纱和铁木织机传入,织细布的增多,但粗布仍为大宗。同时,手摇针织袜机也传入,针织线袜逐渐代替了手缝布袜。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遭受经济封锁,土纺土织为支援前线解决八路军部队的服装和生产自救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民国初期,在“提倡国货,挽回利权”爱国运动的推动下,原恩县知事陆淦用县资在龙神庙办了第一家织布厂,后因出货难销而停办。民国20年(1931年),原恩县又在城隍庙旧址兴办平民织布厂,后改为民生织布厂,有1号铁木织机1台,2号铁木织机9台,聘工程师1名,招收学工13名,专织细布。民国21年(1932年),平原县政府在龙神庙旧址开办平民织布厂,后改为民生织布厂,专织花旗布匹。民国23年(1934年),平原县监狱内附设织袜厂。后由于日军侵占平原城,以上几家工厂先后停办。
建国初,随土纺土织业的复兴,印染业也有较快发展。县办印染社赶集下乡,收布送活,印染的蓝花粗布很受欢迎。群众多用做被面、门帘,亦有少数妇女缝制上衣穿着,具有浓郁的民族传统风味。人民公社化以后,土纺土织已很少见,随着现代化纺织工业的发展,至七十年代初,境内的土纺土织才完全被陶汰。
1977年,平原镇投资兴建平原镇丝绸厂,占地7835平方米,购置32台铁木织机织造提花软缎被面。1980年又增加40台织机,开始生产古香缎,七彩织锦和三彩织锦,产品畅销京、津及东北各省,被人们誉为“江北第一家”。1985年,该厂固定资产为53万元, 106名职工生产各种丝织品28万米,完成工业产值38.6万元,实现利润6.6万元,上缴税金5.5万元。
1977年3月,在城关莲花池村原水利局桥队院内开始筹建年产25万条麻袋的国营麻纺织厂,1979年12月底投产。固定资产47万元,1981年有职工191人,完成工业产值53.6万元。1982年,原料红麻由省纺织厅直供改为自购。1983年,全国红麻欠产,造成原料奇缺,被迫于1984年6月停产。经省纺织厅批准,于1985年7月关闭后并入县酿造制酒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