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历史上的水工建筑物,多为砖石或砖木结构,因年久失修,大部残毁,建国初,全县能用桥梁14座、涵洞三处。五十年代后期,投资210.5万元,修建大中型桥、涵、闸69座,多为砖木结构。1961年大涝,这批建筑物毁弃殆尽。六十年代中期重新复建,改砖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此后,随着干支河沟渠的扩大治理和农田配套工程建设,水工建筑物大批建成。至七十年代末,桥、涵、闸等建筑物已在全县星罗棋布。截止1985年,全县水工建筑物(扬水站除外)总计4199座,总投资1655.83万元,用工日107万个,完成砌体13.26万立方米。
平原县河沟渠水工建筑物统计表
(续表)
注:田间小型桥未计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