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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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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城位于县境中心稍北,东经116° 26'15",北纬37°10'。北齐天保二年(551年)由张官店(现王庙乡)东迁此。是中共平原县委、平原县人民政府机关所在地,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县城面积,初建时为0.84平方公里(包括四关),其中城垣内面积0.55平方公里。清宣统三年(1911年),津浦铁路建成后,城区向东伸展,到1949年占地面积1.20平方公里。建国后,随着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城区面积不断扩大。1985年,总面积为33.2平方公里(包括34个自然村),其中建成区面积3.70平方公里。
县城内现有主要街道共18条,即商业路、共青团路、车站路、立交西路、立交东路、建新路、文化南路、站西路、站东路、站北路、龙门路、府前路、滨河路、西街南路、西南路、镇府路、消防路、东关路,总长12.35公里。
县城内现有主要工业:机械制造、化肥、油化、制药、陶瓷、水泥、啤酒、白酒、铸锅、铝制品加工、毛巾被、丝绸、面粉加工、油棉加工、食品加工、饲料加工、汽修、拖修、电子、冷藏、五金等工厂31家;商业有国营、集体批零单位88家,个体商店103家;教育有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8所,小学11所;卫生医疗单位5处。还有图书馆、文化馆、新华书店、影剧院、剧院、工人俱乐部、体育场等文化娱乐场所10多处;交通有津浦铁路傍城而过,公路辐射,四通八达。
城区行政划分与隶属。清末,四街四关编户分属神字、法字、纪字、道字号里。民国,划分为4乡1镇:南门里、南关、三义庙西为第一乡,东门里、东关、督府营为第二乡,北门里、北关为第三乡,西门里、西关为第四乡,车站为第一镇,隶属第一区。民国34年(1945年),县城解放后,设城关办事处,专司城区各项事宜。民国37年(1948年),设立城关区,辖车站、城关2个乡和27个街道、村行政居落单位。莲花池、巩庄、大官道、小官道、姚居庄、白营子、张营子、北任庄、阎庄、小李庄、赵家湾、小赵庄、贺家堂、东任庄、宋家场15个村划入城区。1950年1月,城关区改称第十二区,辖区不变。1952年6月,区改称镇。1956年2月,镇区扩为60个基层单位,其中包括48个自然村。1958年9月,撤销镇制改属炉坊人民公社。1965年3月,建立城关人民公社,辖34个生产大队,其中城区划为6个生产大队。1981年12月,城关人民公社改称城关镇人民公社,辖区不变。1984年3月,撤销人民公社建制,改称平原镇,辖38个街道村民委员会、93个居民组和1个城镇人口居委会、8个小组。总户数为8344户(非农业户4336户、农业户4008户),总人口34135人(非农业人口17608人、农业人口165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