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机构设置及职能 资料库:陵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陵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4/section/1/article/7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4/section/1/article/7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0年底本县设立司法局。局长夏永芳。內设办公室、基层调解股、法律宣传股、法律顾问处、公证处,共19人。各公社配司法助理一人。
    司法局主要是对审判机关和有关司法工作加強行政管理,进行法制教育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其职责范围是:
    (一)保证司法机关认真按照法律办事。
    (二)建立健全审判工作制度。
    (三)组织管理公证、律师工作。
    (四)开展法制宣传。
    (五)领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基层司法助理员的工作。
    (六)推行律师制度、公证制度,幷进行司法外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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