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公安工作 资料库:陵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陵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4/section/1/article/7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4/section/1/article/7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本县公安局从1952年到1958年七年中,共破获和处理反革命案107人,特务案八人,道会门案78人,土匪案114人,刑事犯罪案644人。
    1961至1966年,破获和处理反革命案七起,刑事犯罪案249起。
    1966至1978年,共办理政治案件246起,其中属公安局复查处理的146起。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146起政治案件进行复查,平反了各个时期受极“左”影响造成的冤、假、错案47起。同时根据〔1979〕5号文件精神,进行了复审、摘帽工作,至1981年春,给3,338人摘了帽。
    公安破案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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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份    ┃  发案  起数  ┃  破案  起数  ┃    破  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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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1      ┃    93        ┃ 75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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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8      ┃    63        ┃    16        ┃    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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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1      ┃    34        ┃    18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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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4      ┃    80        ┃    31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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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      ┃    64        ┃    55        ┃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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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      ┃    43        ┃    41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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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大案例
    凤凰店华昌商店被抢案
    1947年6月10日夜,土匪李洪德(外号李丫子)纠集匪徒二十余人,闯入华昌商店,杀死经理魏耕民、会计朱玉荣、事务长孙长治和通讯员李××等四人。抢去长短抢11支,北海币四百余万元,布三匹,药品多种。12日将凶犯捕获。李洪德等六人被判处极刑。
    破获特务案
    国民党特务窦培兰,代号二姐,陵县北关人,国民党员。1939年任国民党五十一军中尉教官、上尉教官、营副等职。济南解放时被我军俘获,受训后逃往青岛、浙江、广东等地。大陆解放后又逃往香港。1957年3月22日被国民党香港特务机关派遣,以港澳同胞的身份回本县,妄图搜集我重要情报,进行特务活动。当年9月27日被我侦破,依法逮捕。搜出密写药品等物。遂押解山东省公安厅审讯。1959年8月6日,判处窦培兰无期徒刑。
    二、户籍管理
    1950年本县公安局设戶籍股,配股长、副股长、干事。1958年戶籍股撤销,合幷到治安股。1961年又恢复戶籍股。1968年再度合幷到治安股,至1983年又单设。
    戶口管理的具体工作有以下五项:
    (一)戶口登记。包括常住戶口、暂住戶口、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动登记和更正登记等。本县于1955年对农村戶口实行公社、大队两级管理制度,按生产队建立戶口登记簿,一式两份,分别由公社、大队保管。
    “常住人口登记”是指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通称正式戶口。“暂住人口登记”是指公民离开常住的地方来本县城镇暂住,做暂住人口登记。“出生登记”:婴儿出生一个月內,凭婴儿父母的申报、出生证、婴儿父母工作单位(农村大队)的证明信,做出生登记。“死亡登记”指公民死亡后,通过死亡登记注销戶口。“迁出登记”是指公民迁居外地的登记,必须有公民准备迁入地的公安部门同意迁入证明(准迁证),经本县公安局审查同意后,发给迁移证,办理迁出登记。去港、澳和外国的,凭出国证和出境证,给予办理迁出登记。“迁入登记”是指外地公民迁入本县的戶口登记。凡准备迁入本县的人,先向公安部门申请,幷出具原所在地公安部门的证明,经本县公安部门同意后,发给准迁证,方可办理迁入手续。
    (二)人口统计:一般每年一次。通过统计,掌握本年度的总人口、总戶数、男、女、出生、死亡、迁出、迁入、非农业和农业人口变动情况。
    (三)重点人口管理。通过管理,掌握敌情,提供打击处理对象,帮助教育一般违法犯罪人员,维护社会治安。
    (四)按照国家政策,根据上级下达指标,办理由农业戶口转为非农业戶口工作。
    (五)通过戶口管理,了解社会情况。
    三、治安保卫
    为加強社会治安,本县在县直各工厂、企业单位建立保卫科、股,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在各村镇建立治保委员会,设治保主任,治保委员3—5人。全县农村共建治保委员会1,128个。治保委员会由公安局和基层政权领导。
    四、自行车管理
    1976年10月,县公安局设自行车管理所,1977年初对全县自行车实行打印发证、发牌管理。凡打印的自行车,在车把和中轴皮上打上钢印编号,发给车主自行车证,每年均验证发牌,以备检查。自行车无印证者不准在集市出卖,以防盜车犯销赃。如车主将自行车卖与别人时,同时将自行车证交与买主,幷实行过戶手续,改換买主姓名。
    1977年前由于未对自行车实行打印管理,自行车被盜案时有发生。据1976年统计,一年卽发生盜车案九十多起。1977年在打印过程中,破获盜车案33起,挖出一个盜车集团,逮捕犯罪分子六名,拘留二名。
    全县自行车1982年比1976年增加两倍多。但自行车被盜发案率却比1976年下降80%,破案率增长5.5倍。通过自行车管理,挖出了以杨建斌、李佃臣为首的三个盜车集团。为羣众查找出错推的自行车750辆,查找交通死亡事故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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