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它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內,管理本县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财政、公安、民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议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励行政工作人员;领导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和撤销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决议等;对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和本县人民负责,定期向上级政府和本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报吿工作,听取意见幷接受监督。
陵县人民政府于1949年建国后,在抗日民主政府基础上改建而成。1952年6月,德、陵两县合幷后,改为德县人民政府。1955年改称德县人民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建立了陵县革命委员会,1981年1月,改陵县革命委员会为陵县人民政府。
1945年8月至1952年6月,县政府设秘书、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司法六个科和公安局。下辖八个区公所:一区(城关)、二区(神头)、三区(凤凰店)、四区(郑家寨)、五区(罗院)、六区(滋镇)、七区(柏林店)、八区(宿安)。1946年,八区复划归临邑县。
1952年6月至1958年12月,县政府设秘书、人事、民政、交通、卫生五个科和公安、文教、水利、稅务、邮政、手工业管理等六个局,一个生产办公室。以后秘书科改为办公室。县以下设11个区政权:一区(城关)、二区(土桥)、三区(抬头寺)、四区(曹村)、五区(边临镇)、六区(徽王庄)、七区(官道孙)、八区(神头)、九区(滋镇)、十区(凤凰店)、十一区(郑家寨)。1958年1月,全县划为26个乡。同年9月,又改为十个公社:灯塔(城关)、先锋(曹村)、英雄(土桥)、五星(边临镇)、跃进(徽王庄)、红星(东堂)、红旗(神头)、卫星(郑家寨)、火箭(滋镇)、东方红(宋家)。
1958年12月至1961年7月,县人民委员会设办公室,人事、交通两个科和民政、财政、农林、文教、商业、卫生、手工业管理、邮电八个局及水电部、科学技术委员会。
1961年10月至1967年4月,县人民委员会设办公室,民政、财政、文教、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物资、稅务、卫生、商业、邮电12个局和经济计划、科学技术、体育运动、市场物价管理等四个委员会;此时还有机械办公室、气象站等单位。1965年县辖25个公社管理委员会:城关、曹村、袁桥、抬头寺、土桥、丁庄、边临镇、徽王庄、于集、官道孙、东堂、义渡口、黃集、宋家、张习桥、糜镇、神头、邓集、凤凰店、郑家寨、碱场店、刘泮、滋镇、赵虎、赵寨。
1967年4月至1973年5月,县革命委员会机构设置有:办公室、政治部(政治部下设组织组、宣教组和羣工组)、生产指挥部,辖25个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3年至1980年12月,县革命委员会设办公室和农林、文教、工交、财贸、知青、复退军人安置、计划生育、人防、地震、沼气十个办公室;人事、公安、民政、财政、城建、基建、文化、教育、粮食、商业、工业、工商、交通、外贸、农业、林牧、水利、农机、物资、电业、二工、劳动、卫生、邮电、统计、计量、气象、广播等28个局;科学技术、经济计划、体育运动三个委员会。1973年除曹村公社划归德州市外,还辖24个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1月,陵县人民政府下设机构,除城关公社革命委员会改为城关镇政府外,其余机构未变。
附:
县人民政府历任正、副县长人名录
续表1
续表2
1981年县政府各委、办负责人人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