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面积 陵县地处鲁西北平原,地跨东径116°27'——116°57',北纬37°13'—37°36'之间。县城位于境內西南部,北纬37°20',东径116°34'。自县城起,北23公里接宁津县境,350公里至北京;南九公里接平原县境,东南90公里至济南;东25公里接临邑县境;西20公里接德州市境,西北30公里至德州市。全县总面积1,420平方公里。
沿革 陵县在夏、商、周时属鬲氏国,春秋时属齐西偏地,襄王二十五年置重丘于今陵县,战国中期属赵地。秦行郡县制,在境內神头镇置厌次县,属齐郡平原地。公元前206年,汉高祖刘邦在今陵县城置安德县。初属韩信为王的齐国,后改属青州平原郡。公元9年,王莽改制,设定安公国,辖平原、安德、漯阴、鬲县、重丘五县,治所安德(今陵县城)。东汉建武元年(25),光武帝刘秀废定安公国,改称安德国;三国时,安德国降为安德县,属青州平原郡。晉建国后,安德县复为安德公国;厌次县治迁至马岭城(今山东阳信东)。公元318年,安德公国复称安德县,属冀州平原郡。南北朝时,安德置郡,称安德郡。隋开皇三年(583),安德郡改称德州,州治安德(今陵县城)。隋大业三年(607),改德州为平原郡。唐武德元年(618),又把平原郡改为德州。天宝元年(742),复为平原郡。乾元年(758),又改为德州,直至元代。州治、郡治均在安德,又是安德县治。现今的德州,原称将陵县。元宪宗二年(1252),升将陵县为州,称陵州。明洪武元年(1368),复为将陵县。明洪武七年(1374),将陵县与安德县合幷称德州,州治迁至将陵县城,卽今之德州。明洪武十三年(1380),复置安德县,改称陵县。今陵县之名始于此。清朝属山东布政司济南府德州。民国初陵县未变,唯将德州改为德县。陵、德二县均属济西道,后改属德临道。1928年直属山东省政府。1943年,为纪念抗日牺牲的吳匡五县长,改陵县为匡五县,至1949年复称陵县。1952年陵县与德县合幷称德县,县城在今陵县城。1958年又与平原县合幷称平原县,陵县城改为德陵镇,1961年与平原县分治,仍为德县。当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又复称陵县至今。
区划 明洪武年间,陵县辖六乡。永乐初余四乡,32里。清行里甲制,陵县辖四乡,21里526村。民国28年(1929年)去里甲划区、乡。陵县划为五个区,146乡镇,共480村。1939年9月,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仍沿用五个区区划。1943年改为匡五县,区划未变。1946年辖七个区,482村。1949年复称陵县,仍辖七个区,482村。
德县于清宣统元年(1909),将全县六乡、34保划为九个区。1946年6月德县全境解放,渤海行署分别将一区和三区划归德州市和河北省,将其余七个区划为十个区。
1952年6月,德县、陵县合幷称德县,共划为11个区,辖929村。1956年撤销德平县,将其一部划归德县,时辖11个区,1,180村。1958年1月撤区划乡,德县划为26乡。同年9月又划为十个公社,共1,186村。12月,德县、平原县合幷称平原县。1961年与平原县分治,称陵县,时辖九个公社,1,075村。1964年12月区划调整,河北省吳桥县的赵寨、赵虎、赵芙蓉、大刘汉四个公社和德州市的曹村、十二里庄、袁桥三个公社以及宁津、临邑的部分村庄划归陵县。次年1月,全县划为25个公社。1973年1月曹村公社复划归德州市。1984年4月,全县划为六个镇18乡:陵城镇、土桥镇、滋镇、糜镇、边临镇、前孙镇;18乡是官道孙、凤凰店、宋家、赵寨、刘泮、赵虎、徽王、邓集、碱场店、于集、义渡口、抬头寺、神头、袁桥、郑家寨、黃集、张习桥、丁庄,辖1,207村。
人口、民族 据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拥有536,441人。其中男性269,046人,女267,395人,性比例为100.62:100,人口密度377.77人。农业人口514,101人,非农业人口20,548人,占3.8%。1981年人口出生率17.5‰,死亡率5.96‰,自然增长率为11.09‰。全县共有九个民族,其中汉族519,353人,回族17,066人。其他有蒙古族、朝鲜族、满族、瑤族、土家族、壮族、俄罗斯族及外国人加入中国籍和未识别民族的共22人。全县姓氏共有219种。
第一节 地理
位置、面积 陵县地处鲁西北平原,地跨东径116°27'——116°57',北纬37°13'—37°36'之间。县城位于境內西南部,北纬37°20',东径116°34'。自县城起,北23公里接宁津县境,350公里至北京;南九公里接平原县境,东南90公里至济南;东25公里接临邑县境;西20公里接德州市境,西北30公里至德州市。全县总面积1,420平方公里。
沿革 陵县在夏、商、周时属鬲氏国,春秋时属齐西偏地,襄王二十五年置重丘于今陵县,战国中期属赵地。秦行郡县制,在境內神头镇置厌次县,属齐郡平原地。公元前206年,汉高祖刘邦在今陵县城置安德县。初属韩信为王的齐国,后改属青州平原郡。公元9年,王莽改制,设定安公国,辖平原、安德、漯阴、鬲县、重丘五县,治所安德(今陵县城)。东汉建武元年(25),光武帝刘秀废定安公国,改称安德国;三国时,安德国降为安德县,属青州平原郡。晉建国后,安德县复为安德公国;厌次县治迁至马岭城(今山东阳信东)。公元318年,安德公国复称安德县,属冀州平原郡。南北朝时,安德置郡,称安德郡。隋开皇三年(583),安德郡改称德州,州治安德(今陵县城)。隋大业三年(607),改德州为平原郡。唐武德元年(618),又把平原郡改为德州。天宝元年(742),复为平原郡。乾元年(758),又改为德州,直至元代。州治、郡治均在安德,又是安德县治。现今的德州,原称将陵县。元宪宗二年(1252),升将陵县为州,称陵州。明洪武元年(1368),复为将陵县。明洪武七年(1374),将陵县与安德县合幷称德州,州治迁至将陵县城,卽今之德州。明洪武十三年(1380),复置安德县,改称陵县。今陵县之名始于此。清朝属山东布政司济南府德州。民国初陵县未变,唯将德州改为德县。陵、德二县均属济西道,后改属德临道。1928年直属山东省政府。1943年,为纪念抗日牺牲的吳匡五县长,改陵县为匡五县,至1949年复称陵县。1952年陵县与德县合幷称德县,县城在今陵县城。1958年又与平原县合幷称平原县,陵县城改为德陵镇,1961年与平原县分治,仍为德县。当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又复称陵县至今。
区划 明洪武年间,陵县辖六乡。永乐初余四乡,32里。清行里甲制,陵县辖四乡,21里526村。民国28年(1929年)去里甲划区、乡。陵县划为五个区,146乡镇,共480村。1939年9月,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仍沿用五个区区划。1943年改为匡五县,区划未变。1946年辖七个区,482村。1949年复称陵县,仍辖七个区,482村。
德县于清宣统元年(1909),将全县六乡、34保划为九个区。1946年6月德县全境解放,渤海行署分别将一区和三区划归德州市和河北省,将其余七个区划为十个区。
1952年6月,德县、陵县合幷称德县,共划为11个区,辖929村。1956年撤销德平县,将其一部划归德县,时辖11个区,1,180村。1958年1月撤区划乡,德县划为26乡。同年9月又划为十个公社,共1,186村。12月,德县、平原县合幷称平原县。1961年与平原县分治,称陵县,时辖九个公社,1,075村。1964年12月区划调整,河北省吳桥县的赵寨、赵虎、赵芙蓉、大刘汉四个公社和德州市的曹村、十二里庄、袁桥三个公社以及宁津、临邑的部分村庄划归陵县。次年1月,全县划为25个公社。1973年1月曹村公社复划归德州市。1984年4月,全县划为六个镇18乡:陵城镇、土桥镇、滋镇、糜镇、边临镇、前孙镇;18乡是官道孙、凤凰店、宋家、赵寨、刘泮、赵虎、徽王、邓集、碱场店、于集、义渡口、抬头寺、神头、袁桥、郑家寨、黃集、张习桥、丁庄,辖1,207村。
人口、民族 据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拥有536,441人。其中男性269,046人,女267,395人,性比例为100.62:100,人口密度377.77人。农业人口514,101人,非农业人口20,548人,占3.8%。1981年人口出生率17.5‰,死亡率5.96‰,自然增长率为11.09‰。全县共有九个民族,其中汉族519,353人,回族17,066人。其他有蒙古族、朝鲜族、满族、瑤族、土家族、壮族、俄罗斯族及外国人加入中国籍和未识别民族的共22人。全县姓氏共有219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