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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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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
佛教始于印度,自东汉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传入中国,到隋唐时期,在我国广为传播,遂产生天台、华严、唯识、禅宗、净土等具有中国特色的许多宗派。佛教思想对于我国哲学、文学、艺术和民间风俗都有一定影响。
出家信奉佛教的男人叫僧,也叫和尙;女人叫尼,皆剃发。僧住寺院,尼居庵堂。僧徒多是孤儿或因病许愿,送往庙內为僧或为尼。只取法号,不知有家,有“僧不亮姓”之说。僧人每日早午晚三课。佛事活动主要有三方面:一、化布施修庙塑像;二、殡葬超度;三、化斋以维持生活。1945年以前,县境內较大的寺院有王宣庙达安寺、彭家寺、雷音寺、大觉寺等十多处。有和尙七名,尼姑十五名,佛教徒三人。后多数还俗,寺院大部拆掉。
道教
道教为汉民族信仰最早的宗教。它源于古代的巫术。汉顺帝汉安元年(142)由张道陵首创于鹤鸣山(今四川境內)。入道者需出五斗米,故又称五斗米道。教徒尊张道陵为“天师”,又名天师道。奉老子为教祖,尊称“太上老君”。该教以《道德经》、《正一经》和《太平洞极经》为主要经典。几经演变,到元代道教分为全真、正一两大教派。全真派又分乾道(男道)、坤道(女道)。教徒蓄全发,带道冠,穿黑色道袍、白袜黑靴。他们同和尙一样,修庙宇塑神像,经常出来化缘。
本县全真道教自济南传入,男、女均有入道者。解放前,本县徽王庄、董家阁等都是全真道,道士六人,每日早、午、晚分别诵清靜经、三官北斗经、救苦经。道徒均系自愿出家,幷且在法号前冠以本姓。至1981年全县还有道士四人。
正一派道士,多数不出家,称伙居道士或俗家道士(有眷属),不留全发,剃去一半。解放后全都还俗。
伊斯兰教
本县信仰伊斯兰教的都是回民。据《陵县续志》(1935年本)记载:回民移居陵县,一说在隋大业年间,一说在唐贞观年间。伊斯兰教号天方,又名清真。不饮酒,不吸烟,好喝茶,食肉与汉族有别。丧葬亦与汉族不同,人死后,温水净身,白布裹尸,不用棺木,三日后土葬,为长形墓。葬后七天、四十天、一百天、一周年、三周年、十周年,均请教长诵经。一年有三大节日:古尔邦节、大尔代节、小尔代节。每年有一斋月,白天不饮食,谓之封斋,月尽开斋。开斋之日到清真寺听教长讲《古兰经》互相庆贺。全县在1965前有清真寺四十四处,阿訇四十四人,教徒一万四千五百人。
解放后,党和政府对回民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给以多方照顾和尊重。
基督教(天主教)
光绪二十年(1895)前,陵县曹家寨、刘家寨(今属临邑县)设天主教堂。他们建学校,办育婴堂。教民达三千七百余人。民国二年(1913)基督教公理会派宣道士管廷显、齐本深由恩县庞庄来陵布道。教会设县城东街,后迁西街,城內信徒不足百人。陈宝亮村有天主教堂,房舍二百余间,牧师陈绵堂,长老张宝德,教徒一百几十人。抗日战爭期间,德国人回国,教徒卽无公开活动。建国后,国家对基督教实行了三自(自办、自养、自传)政策后,该教自由受到保障,基督教又开始了公开活动。“文化大革命”中,对信教视为不法,一度被禁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信教自由的政策。1964年前,全县有教徒400人,1981年教徒又有一定活动。陈宝亮村有天主教徒三十余人,教徒陈秀喜被吸收为县政协委员。
天主教有四大赞礼:12月25日为耶稣诞生日;8月15日耶稣的母亲升天;4月11日耶稣复活节;复活节后五十天是圣神降临日(圣父、圣母、圣子三位一体)。天主教除以《圣经》为教徒必修课之外,另有“十条戒命”和“七罪字”做为约束教徒的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