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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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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旧教育机构
清朝末年,陵县的教育行政机构有:一训导署、二教谕署。两署协同管理廩、增、附生及贡生、监生、主祀圣庙事宜。光绪三十二年(1906)停科场、裁教谕署,设立劝学所。劝学所置总董一员,县视学一员。它与训导署並立,权限混淆。民国元年(1912)取消训导署,扩大劝学所。劝学所设劝学员长一人,劝学员五人,书记一人。民国二年(1913)改称视学所,劝学员长改称县视学,劝学员改称区视学。民国六年(1917)复称劝学所,增设巡行教员一人。民国十二年(1923),劝学所改称教育局,设局长一人,县视学二人,教育委员五人。民国二十二年(1933)改为县政府第五科。民国二十四年(1935)又改为第四科。设科长一人,县督学一人,科员二人,教育委员三人。
二、人民政府教育机构
1939年陵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政府设教育科。1942年改称文教科,设科长。是年又增设副科长、科员各一人,区设文教助理。
1952年陵、德两县合幷后,改称德县县政府文教科。1956年改称文教局,设局长一人、副局长三人。区撤销文教助理,改设总校长和扫盲校长各一人。1958年人民公社內设文教部,配正、副部长。1961年7月与平原分县后,恢复德县县政府文教科。是年10月改称陵县县政府文教科。同时,公社撤销文教部,恢复总校长和扫盲校长。1963年县文教科改为文教局,设正、副局长、秘书和工作人员五至七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宣传、教育系统合幷为宣教组,1972年又分设宣传、教育两个组。均属县革委政治部。1976年改教育组为教育局,设局长、副局长和工作人员十人。公社配总校长、文教助理各一人。
(一)教研室
教硏室建于1956年,编员三人,负责全县中、小学的教学硏究工作。1965年增至九人,分小学教育、业余教育、政治教育、体育、行政五个组。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停止活动。1972年教硏室重建。1981年该室配有工作人员九人,分中教、小教、业教及幼儿教育三个教硏组。
(二)教育工会
陵县教育工会始建于1951年,初建时幷未单设,由县工会兼管。1953年由于教育工会会员增多,县总工会建教育工会,区、中学均设教育基层工会,幷有专人负责。教育工会除搞好会员的福利外,还协助学校做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1958年后活动较少。1962年恢复正常工作。“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工会停止活动。1976年10月,又恢复了教育工会。
(三)陵县中、小学教学研究会
陵县中、小学教学硏究会成立于1980年,会址设在教育局。该会设理事会,有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理事若干人。会长、副会长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闭会期间,由教硏室主持工作。理事会下设中学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史地、外语七科;小学分数学、语文两科。
附:
(一)
民国时期教育科历任科长人名录

(二)
日伪政府教育局历任局长人名录

(三)
陵县人民政府教育局(科)历任负责人人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