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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化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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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馆
陵县文化馆于1951年6月建成。馆址在县府东侧路北,有房屋11间,分图书室、阅览室、游艺室等。后又相继建立了边临镇(后迁曹村)、土桥、抬头寺(后迁黃河崖)三处文化站。1955年增设糜镇文化站(后迁滋镇)。1958年2月公社文化站撤销。
1958年12月德县与平原县合幷,德县文化馆改为平原县德陵文化站。
1961年7月恢复陵县后,陵县文化馆与图书馆合幷为陵县文化馆。
1980年图书馆分立。1981年文化馆共有职工九人(內有馆长三人);下设宣传、辅导、创作、文物四个组。宣传组包括美术、摄影、书法,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党的现行方针政策,为实现四个现代化服务;辅导组主要负责辅导农村文艺活动,开展农村文艺工作;创作组专搞文学创作和辅导公社业余文艺创作;文物组负责调查和管理全县文物古迹,整理和搜集古文物。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本县羣众性的文艺活动,得到了深入地发展。
1956年本县民间舞蹈《箩圈舞》参加德州地区和山东省的会演。会演后,中央音乐学院曾来人采访,学习舞蹈动作。1958年本县歌舞《捕蝶舞》参加聊城地区会演。省艺术馆派人来县整理,做为省歌舞团的演出节目。
1958年本县曾掀起一个以写红诗为重点的羣众性文艺创作高潮。1960年8月,在郑家寨公社召开全县文化工作会议,观摩了羣众性写诗活动。吳凤山被誉为农民诗人,其长诗《苗家变了样》选送全国文教“羣英”会展出。1963年县文化馆举办了业余文学作品评奖会,应征稿件125篇,受奖12篇。从1971年开始,县文化馆配有专人辅导羣众创作,幷相继编印了《革命故事》和《文学作品选编》两个集子。1978年县文化馆內部出版了双月刊《陵县文艺》,1980年改名为《布谷》。
1972年开始,县文化馆每年都举办一、二期美术创作学习班,组织美术爱好者进行创作活动。1978年以来,每逢国庆节、新年、春节都要进行一次美术、摄影、书法展览。1975年以来,本县参加省美术作品展览的作品有八幅,参加地区美术作品展览的作品有18幅,参加省人像摄影展览的作品有《同学》、《精心设计》两幅。1979有摄影《精益求精》、《继承烈士遗志》参加德州地区摄影展览。1980年有《微山晨景》、《苏醒》、《曲阜一角》参加德州地区摄影展览。此外,参加省和地区书法展览的有草书、楷书、篆书四幅。
从1965年开始,每年通过春节文艺会演,评选出一批优秀演唱节目。除此,每年还举办一、二期戏曲创作学习班。通过学习,编写一部分演唱节目。到1981年,全县参加地区会演的节目共有72个。另外,从1962年开始,县文化馆共搜集民歌41首,木管独奏曲两首。由于加強了业余文艺创作的辅导,从1973年到1981年期间,本县在地区以上文艺刊物上发表的作品共有43篇。
附:
本县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作品一览表

本县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作品一览表
续表

二、图书馆
县图书馆筹建于1956年,馆址在县城南街路东。设有阅览室、借阅处、书库共七间。阅览室分设成人,儿童阅览室,共有五十个座位。工作人员六名。属县府文教科领导。1958年改为平原县图书馆德陵分馆。1961年与县文化馆合幷。1978年又修建图书楼一座,建筑面积为980平方米。1980年与县文化馆分立。
1956年图书馆藏书1,099册,1962年藏书42,257冊。1979年整理藏书时,在帐图书84,789冊,实有藏书31,197册,“文化大革命”中损失过半。1975年订有报纸八种,刊物36种。1983年,馆藏书35,386冊,其中马列、毛泽东著作类1,221冊,哲学社会科学类9,472冊,文学艺术类16,842冊,自然科学类2,777冊,应用技术类4,822冊,综合性图书252冊;订报纸17种,刊物56种,累计馆藏报纸合订本2,000冊,刊物2,000冊。
据1955年文化馆图书室统计,通过流动书箱、图书阅览站、读书小组、农村图书室、个人借阅、集体借阅等形式共借出图书9,352冊,17,440人次;1957年,图书馆建立时,有读者7,308人,借阅图书24,642冊次,阅览室阅览7,496人次。1971年县图书馆借阅9,422冊次。1983年县馆借阅图书9,463人次,9,758冊次,阅览9,840人次,39,360冊次;发展个人读者700人。
三、新华书店
陵县新华书店的前身为1952年建立的文化供应站。站址在县政府门口以东路南。1955年文化供应站改为德州地区新华书店德县门市部。1956年改为德县新华书店,店址迁到县城南街路西。1959年1月改为平原县新华书店德陵门市部。为了扩大图书发行,满足读者需要,1959年下半年在宋家、郑家寨、徽王庄、东堂、边临镇、神头、义渡口七公社驻地开办了公社书店。1961年与平原县分县后,新华书店德陵门市部改为陵县新华书店。
1966年后,图书发行量剧增,陵县新华书店的机构也相应扩大。书店除增设农村流动供应小组外,还在各公社设有图书门市部或供销社供应专柜。1980年经营额达四十六万多元,全县每人年平均购买0.9元的图书。书店各类图书也由过去的几百种增加到两千多种。由于工作成绩显著,1980年陵县新华书店被评为全省书店系统先进单位。
四、电影管理站
本县于1955年建立了第一个电影放映队,1956年又建立了第二、第三电影放映队。1958年与平原县电影队合幷,称平原县电影放映中队。1961年分县后改为陵县电影放映中队,下设四个放映队。1966年后发展到八个放映队。
1975年9月,陵县电影放映中队改为电影管理站。站下设行政、修理、宣传、发行四个组。全站共有干部、职工28人。管理站的任务是负责影片发行、放映网的管理、电影器材供应、机器维修、电影放映技术指导、放映人员培训、影片调度、片租结算等。自电影管理站成立后,除电影管理站下属25个放映队(每个公社有一个放映队)外,陵西猪场、东堂工业、陵县师范、一中、五中、七中、八中、义渡口大队、张申大队、县科协均成立了放映队。1979年,县又建成电影院一座。至1981年全县共有36个放映单位(队),有123名放映和管理人员。1982年,全县共放映电影11,450场次,观众达17,774,400人次。
五、文娱场所
影剧院
陵县影剧院位于城內南街路西。第一期工程动工于1971年6月,1972年2月吿竣,用款211,000元(地方自筹)。第二期工程加修前门三楼,动工于1976年8月,至1977年3月完成,由县财政局拨款35,000元。
影剧院开始归县委招待所管理,1981年1月移交文化局。现有工作人员七人。1978年前,以作会场和放映电影为主,后以演戏为主。影剧院建筑面积为1,666平方米。分前厅、前厦、放映室、观众厅、舞台、化装室、宿舍七部分。前厦正门三层楼,高15米,后二楼高10.5米。观众厅有1,890个座位。
电影院
陵县电影院于1978年8月筹建,1979年7月落成。观众厅宽21米,长44米,1,176个座位。舞台长22米,深12米。前厅长27米,宽七米。观众厅为砖石钢木结构,前厅为砖石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为1,239平方米。连同內院和门前广场、花园,共占地15,180平方米。自投入使用以来,观众逐年增加。1981年共放映701场,观众达500,284人次。1983年共放映784场,观众达504,774人次。
六、文艺团体
评剧团
陵县评剧团的前身,系1951年以前青岛市部分艺人自发筹建的青岛市长城评剧团,当时属民间职业剧团,经费等均自理。1951年该团赴济宁、郓城等地演出时,被郓城县列为正式文艺团体,卽郓城评剧团。1962年,经本县与郓城县协商,省文化局批准,该剧团调来陵县,卽为陵县评剧团。时全团共有演职员47人。演出剧目以传统戏为主,1964年8月以后,全部改演现代戏。1967年5月,根据“中央文艺六条”,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将评剧团撤销,部分演员分配到一些工厂就业,部分演员回到原籍。
1970年,经县革委批准,建立了县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共有演职员58人,主要是配合形势学习和编演一些歌舞、演唱、曲艺等节目。1975年,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县委批准,将“宣传队”改为陵县文工团。在演出节目上改为以戏剧为主。1977年,根据本团的基础、演员的特点和羣众对戏剧的要求,经县委硏究决定,将文工团改为评剧团。评剧团恢复后,由于一些老艺人归队,对原有演员进行了调整,在演员阵容和剧目生产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目前全团演职员72名。演出剧目以传统戏为主,同时也注意了现代戏的演出。近几年主要在本县农村和本地区、河北省及天津一带剧场演出。
杂技团
本县杂技团建立于1962年,为集体所有制单位,经济上自负盈亏。当时有演职员五十余人,演出节目近百个,主要有空中飞人、飞车、走钢丝、叼花、蹬坛、魔术等。该团曾先后到黑龙江、广州、武汉等省市和乡镇演出。该团于1967年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