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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国后的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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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兵组织
建国以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民兵建设。每年春、冬进行组织整顿。半年检查,年终评比。1952年全国实行民兵制度。民兵分基干、普通两种。县成立基干民兵团,乡成立民兵中队。同年改为班、排、连、营、团、师编制,县建民兵师。1958年,毛泽东主席发出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公社建立民兵团;大工厂、企业、中学建营;生产大队、小型企业建连;生产队建排、班。本县建立了一个民兵师,11个民兵团。
1961年,全县民兵编为十个师,民兵总数达11万人。1962年,国防部颁发了《民兵工作条例》,规定:16至45岁的男性公民,16至30岁的女性公民,除政治、身体不合格者外,均编入民兵组织。其中:16至30岁的男性公民和16至25岁的女性公民,政治进步,身体健康的编为基干民兵。全县编九个师,民兵总数达86,000人。1966年,全县组织民兵独立团,公社建民兵营,民兵总数达12万人。
1981年,全县民兵建制为一个师,25个团,110营,1,235个连,3,194个排,总数为150,013人。其中:男性民兵90,500人;女性民兵69,513人。复员军人6,949人;基干民兵78,676人;普通民兵64,388人。
二、民兵训练
民兵的军事训练,在抗日战爭和解放战爭期间,以分散小型为主。少量的参加县大队和区队集训。回村作为骨干,训练其他民兵。建国后,仍以分散为主,每年集训二十天左右。1958年,全县集中训练五千人以上。训练內容主要有武器性能、射击、操枪、队列等基础课目。
1962年,中央军委颁发《民兵工作条例》后,民兵训练纳入正规。训练时间每年为15至20天。方法是农闲多训,农忙少训,劳武结合。训练內容按《民兵训练大纲》规定:有射击、投弹、刺杀、爆破、打坦克等。主要训练基干民兵,每年训练一万一千多人。
1964年,德州地区和山东省举行民兵大比武。本县参加德州地区比武的民兵有17人,其中四名被推荐参加了山东省民兵大比武。于集公社前张民兵连长张万泽获投弹一等奖;城关公社菜园民兵排长杨新正和女民兵赵士芬分别获射击二等奖和三等奖;义渡口民兵李金城获表演奖。以后,上述四人又参加德州军分区组织的比武团,到全区各县进行比武表演。
1978年,中央军委颁发了新的《民兵工作条例》。训练除按以前要求外,又增加了战术训练。平时分散训练,冬、春集中训练骨干,回本单位后作为军事教员,训练其他民兵。
1981年,根据上级指示,民兵训练进行了改革,每年训练不超过15天,采取以公社为主,农闲时集中训练武装基干民兵。这样连续训练二年,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不再参加民兵集训。军事教员由县人武部和军分区教导队培训。减少了训练时间,保证了训练质量,旣作好战备,又有利生产。
三、民兵先进单位
1962年,毛泽东主席提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全县开展了创造“三落实”先进单位活动。到1981年,全县共评出先进单位161个,其中突出的有果园民兵连和雨霖店女民兵班。
果园民兵连,是个回民连队,1970年被德州地区和德州军分区命名为“十二年如一日,常备不懈的民兵连”。其事迹在《大众日报》、《山东民兵》多次报道。济南军区副司令员杨国夫、刘贤权、张宗逊和副政委龙潜、顾问孔石泉以及山东省军区、德州军分区的首长曾到果园民兵连视察和指导。
雨霖店“红色娘子军班”,是1966年济南军区副司令员杨国夫来视察工作时命名的。这个女民兵班在搞好军事训练的同时,与广大社员一起改造盐碱地七百多亩,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被评为山东省民兵“三落实”先进单位。多次参加民兵先进集体代表会议,其事迹曾在《大众日报》和《山东民兵》登载。
四、民兵拉练
1971年和1972年,德州地区直属机关和德州市的工厂、学校组织民兵,两次野营拉练经本县,进行军事科目训练和演习。与此同时,县人武部组织全县民兵以公社为单位,在境內进行短途拉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