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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警备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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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三年(1914)十月,山东巡按使蔡儒楷令各县筹办警备队。本县警备队40人(裁撤警察所马步警12人,编入警备队),张立德为队长,王锡安为副队长。第二年,张立德去职,方刚为队长。队部驻今县政府院內西侧。民国五年(1916)七月三日,方刚辞职,警佐石锡麟兼任警备队长。民国六年(1917),县警备队扩大为104人,王其昌任中队长,下设排长三名,骑兵十名。
民国七年(1918),省令各县改编警备队,规定大县300名;中县200名;小县100名。本县按银粮数列二等县,按戶口方里实系三等县。县长呂本端呈省,照三等县额定数改编100名,仍以王其昌为队长。
民国九年(1920)五月,王其昌因案撤职,分队长侯世勇暂代。是年六月,省任肖金标为总队长。七月,肖金标去职,毕风亭为总队长。十二月毕风亭撤职,刘玉德为总队长。
民国十年(1921)五月,省令县警备队改称武装警所。所长由县长兼任,总队长刘玉德改任大队长。增设警备队骑兵三个班,崔连城为分队长。
民国十一年(1922),增设警察队三个排,崔连城任大队长。民国十五年(1926),崔连城因案被逮赴平原,平原驻防军杜旅长派杜广仁(系张宗昌党羽杜旅长之侄)来陵暂代。杜因贪汚失职,造成混乱,于十一月逃亡,罗炳暂代大队长。
民国十六年(1927),国民党当局令扩充警备队,改称警备营。邵子英为营长。罗炳调德州,卢子炎为大队长。十月,卢子炎被吿去职。分队长邱建章暂代。十二月,田庆桐为大队长。
民国十七年(1928)二月,警备队与警察队合幷,称警察所,孔庆焯为所长。五月,国民革命军某部总指挥方振武驻原德县,委军佐褚银山为陵县县长。警察所改称公安局,褚自兼局长,警察人数未动。将原警备队扩充,改称警备营,邵子英为营长。十月,国民党山东省主席孙良诚取消警备营,改称人民自卫团,王胜成为大队长。
民国十八年(1929)五月,王胜成因案被扣押,由张建勋暂代。十月,国民党山东省主席陈调元取消自卫团名称,复称警备队。令县长兼总队长,高凤标为教练官。民国十九年(1930)四月,高凤标辞职,由张建勋暂代。十月,山东省主席韩复榘取消警备队名称,改称民团大队部。规定大县300名;中县200名;小县100名。本县为中县,编定200名。县长兼大队长,阎仁山为副队长。
民国二十年(1931)三月,省令各县缩编,规定大县留150名;中县留100名;小县留50名。陵县改为100名。王余庆为副队长。改编后,有30名调指挥部(该部驻防临清县),名为训练,实系驻扎,饷械仍由本县供给。民国二十一年(1932),王余庆调走,傅俊生接替。
民国二十三年(1934)十一月,省令取消民团大队部。十二月,又令各县设立联庄会。以县中丁壮(20岁以上30岁以下)为会员。每期80名,调县城训练,三个月为一期,期满另选,轮训不已。傅俊生任训练联庄会队长,1937年“七·七”事变后停止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