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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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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全县到处都是弯沟斜路,民房绝大部分是土房小屋,狭窄简陋,村容破旧。一个农家院多半有正房(北房)和偏房(东、西房),较富裕的戶还有南房。东西南北房都有的,称“四合套”。正房多为三间,少数戶为五间,建筑面积一般为40—60平方米;偏房大多是两间,建筑面积一般为15—20平方米,都是土木结构。五十年代,部分旧房翻新,建筑面积略有扩大。六十年代中期,农村出现了挂瓦房,且逐年增多,偏房愈来愈少。七十年代初,有些村对建房实行了统一规划。一个农家院,大多是17米或18米见方。到七十年代中期,全县农村绝大部分已是挂瓦房。1979年以来,农村建设迅速发展。其特点:一是农村多数已按规划修建,村內街道、胡同顺直,宽阔齐整;有些村的街道已绿树成荫,住房成排成行,整齐美观。二是部分旧房翻修成砖瓦房。三是建筑面积有很大增加。一个农家院,多半是五间正房,宽度大多是4—5米,长大多是17—18米,建筑面积一般为70—90平方米,三开窗、风门,空气流通,宽敞明亮。四是部分村通了电,用电照明,亦有的村、戶修建了沼气池,利用沼气照明做饭。有的村还修建了自来水塔和水池,社员家庭用上了自来水。公社驻地多为集镇,是乡村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社社建有公社机关大院、供销商店、社办工厂、粮油供应站、饭店、医院和学校。义渡口、郑家寨、凤凰店、边临镇和抬头寺等社建有可容千余人的大礼堂或影剧院。1980年,全县有14,430戶盖了新房,共4.5万间,占总农戶的12.4%。1982年,于集公社张西楼村开始建起居民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