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陵县志》记载:明、清年间,县城建设以筑城、修庙为主,分外城、內城。外城:东有先农坛,西有神祗坛、龙神庙,北有历坛,南有社稷坛、火神庙。內城四门建有城门楼,东门称迎晖,西门称聚秀,北门称望关,南门称朝阳。城外有护城河环绕。城內分四街。东街有关帝庙;西街有将军庙、城隍庙;北街有真武庙;南街有文庙。文庙前有泮池、汲泉和奎楼,后有学署,左有义学、文昌宮,右有颜鲁公祠和三泉书院。县署在东、西、南三街交叉口,座北朝南。
据《陵县续志》(1935年纂)载:民国期间,旧城无变动,旧建筑失修,新建筑物只有民生工厂和公共体育场。旧有三关(东关、西关、北关)五街(东街、西街、南街、北街、马厂街),街道狭窄弯曲。路面高低不平;房屋破旧。庙宇是青砖小瓦,机关住房一部是砖瓦结构,一部是土木结构,店铺多为土术结构。民房几乎全部是土木结构,仅有几家富裕戶是砖瓦砌成的三合院或四合院。
建国后,城镇建设逐步发展。七十年代末,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城镇建设进展较快。
1973年3月,成立修建自来水领导小组。在城內较高点马厂街原清真寺院內,打404米深井一眼,建水塔一座,高20米。由15个单位协商,投资11.08万元,1974年财政局拨款六万元,安装供水管道,同年10月1日开始供水。自1975年至1981年安装主管道2,795米,支管道6,461米。1979年打310米备用深机井一眼,有45个单位用上自来水。
1977年3月,县政府成立交通规划领导小组,加強城镇街道交通建设,负责筹备街道修建费和施工事宜。经议定,从有关的七个单位,共筹款五万五千余元。3月底动工,历时六个月全部竣工,将四路六街修整,铺成沥青路面。全长9.06公里,路面总面积为62,408平方米,同时修水流口八个,建桥三座。
随着各项企业、事业的发展,工厂、学校、机关、商店、文化娱乐场所等不断发展扩大,公建房逐年增多。1981年统计,公建房面积共74.79万平方米,都是砖瓦结构或钢筋水泥结构。先后修建较大型建筑物有影剧院、服务楼、冷库、电影院、县委办公大楼、医院门诊楼、商业楼等。此外还修建了毛纺、化肥、化工、磷肥、农具等较大工厂,各机关也修建起了较为宽敞的办公楼。私人建房也日益增多,由原来的土坯平房改为砖瓦房。1980年统计,居民建房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
影剧院:于1971年8月施工,1972年1月竣工。由陵县建筑公司第三施工队承建。影剧院由前厅、观众厅、化装室三部分组成,建筑总面积为1,480平方米,座位1,800个,在南街座西朝东。前厅宽32米,长八米,高12米,为三层楼,一、二楼是混凝土结构,三楼是预制梁空心板结构。观众厅,宽24米,长42米,高10.5米。钢木屋架结构,屋顶是石棉瓦。化装室,宽32米,长六米,高10.5米,为平顶二层楼。
服务楼:始建于1973年10月,1975年12月竣工。由陵县建筑公司设计承建,第一队施工。在环城南路北侧,座北朝南。长71.08米,宽15.08米,高11.8米,三层楼,建筑总面积为2,527平方米,砖、石、钢筋混凝土结构。铺位三百个,分普通、高级两类。
冷库:1977年3月由商业局食品公司筹建,1978年6月竣工。由陵县建筑公司承包,第三队施工。分冷藏间、串堂、冷冻间三部分。冷藏间,长20米,宽22米,高九米。串堂,长16米,宽六米,高六米。冷冻间,长11米,宽16米,高七米。建筑总面积为712平方米,梁、柱、板、框架均为钢筋混凝土。冷藏量为500吨。
电影院:建于1978年7月,1979年7月交付使用。采用山东省县级电影院图纸,由陵县建筑公司第三队承建施工。由前厅,观众厅两大部分组成,建筑面积为1,129.5平方米,可容观众1,170人。前厅,长八米,宽27米,高12.15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两层楼,楼上为放映室。观众厅,长43.5米,宽21米,高10.5米。砖、石结构,钢木屋架,石棉瓦屋顶。
县委办公大楼:1980年4月动工,1981年4月竣工。陵县建筑公司设计,第三队施工。大楼门厅四层,两侧为三层,长69米,宽14.5米,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砖、石、钢筋预制梁、混凝楼板结构。
毛纺厂车间:于1980年4月动工,1981年5月竣工。邀请天津常玉炎设计,县建筑公司第四队施工。分纺织、原毛、染整车间,总建筑面积为7,248平方米。纺织车间,长42米,宽80米,高九米,为混凝土预制柱、梁、板结构。原毛车间,长36米、宽72米、高11米。预制混凝土柱、梁、槽形板结构。染整车间,长18米、宽72米、高11米,结构同原毛车间。
除此以外,还有银行营业楼,药材公司门市楼,百货公司第一零售门市部,五金门市部,财政局办公楼,县委招待所的会议厅,外事宾馆等较大型建筑物。
第二节 城镇建设
据《陵县志》记载:明、清年间,县城建设以筑城、修庙为主,分外城、內城。外城:东有先农坛,西有神祗坛、龙神庙,北有历坛,南有社稷坛、火神庙。內城四门建有城门楼,东门称迎晖,西门称聚秀,北门称望关,南门称朝阳。城外有护城河环绕。城內分四街。东街有关帝庙;西街有将军庙、城隍庙;北街有真武庙;南街有文庙。文庙前有泮池、汲泉和奎楼,后有学署,左有义学、文昌宮,右有颜鲁公祠和三泉书院。县署在东、西、南三街交叉口,座北朝南。
据《陵县续志》(1935年纂)载:民国期间,旧城无变动,旧建筑失修,新建筑物只有民生工厂和公共体育场。旧有三关(东关、西关、北关)五街(东街、西街、南街、北街、马厂街),街道狭窄弯曲。路面高低不平;房屋破旧。庙宇是青砖小瓦,机关住房一部是砖瓦结构,一部是土木结构,店铺多为土术结构。民房几乎全部是土木结构,仅有几家富裕戶是砖瓦砌成的三合院或四合院。
建国后,城镇建设逐步发展。七十年代末,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城镇建设进展较快。
1973年3月,成立修建自来水领导小组。在城內较高点马厂街原清真寺院內,打404米深井一眼,建水塔一座,高20米。由15个单位协商,投资11.08万元,1974年财政局拨款六万元,安装供水管道,同年10月1日开始供水。自1975年至1981年安装主管道2,795米,支管道6,461米。1979年打310米备用深机井一眼,有45个单位用上自来水。
1977年3月,县政府成立交通规划领导小组,加強城镇街道交通建设,负责筹备街道修建费和施工事宜。经议定,从有关的七个单位,共筹款五万五千余元。3月底动工,历时六个月全部竣工,将四路六街修整,铺成沥青路面。全长9.06公里,路面总面积为62,408平方米,同时修水流口八个,建桥三座。
随着各项企业、事业的发展,工厂、学校、机关、商店、文化娱乐场所等不断发展扩大,公建房逐年增多。1981年统计,公建房面积共74.79万平方米,都是砖瓦结构或钢筋水泥结构。先后修建较大型建筑物有影剧院、服务楼、冷库、电影院、县委办公大楼、医院门诊楼、商业楼等。此外还修建了毛纺、化肥、化工、磷肥、农具等较大工厂,各机关也修建起了较为宽敞的办公楼。私人建房也日益增多,由原来的土坯平房改为砖瓦房。1980年统计,居民建房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
影剧院:于1971年8月施工,1972年1月竣工。由陵县建筑公司第三施工队承建。影剧院由前厅、观众厅、化装室三部分组成,建筑总面积为1,480平方米,座位1,800个,在南街座西朝东。前厅宽32米,长八米,高12米,为三层楼,一、二楼是混凝土结构,三楼是预制梁空心板结构。观众厅,宽24米,长42米,高10.5米。钢木屋架结构,屋顶是石棉瓦。化装室,宽32米,长六米,高10.5米,为平顶二层楼。
服务楼:始建于1973年10月,1975年12月竣工。由陵县建筑公司设计承建,第一队施工。在环城南路北侧,座北朝南。长71.08米,宽15.08米,高11.8米,三层楼,建筑总面积为2,527平方米,砖、石、钢筋混凝土结构。铺位三百个,分普通、高级两类。
冷库:1977年3月由商业局食品公司筹建,1978年6月竣工。由陵县建筑公司承包,第三队施工。分冷藏间、串堂、冷冻间三部分。冷藏间,长20米,宽22米,高九米。串堂,长16米,宽六米,高六米。冷冻间,长11米,宽16米,高七米。建筑总面积为712平方米,梁、柱、板、框架均为钢筋混凝土。冷藏量为500吨。
电影院:建于1978年7月,1979年7月交付使用。采用山东省县级电影院图纸,由陵县建筑公司第三队承建施工。由前厅,观众厅两大部分组成,建筑面积为1,129.5平方米,可容观众1,170人。前厅,长八米,宽27米,高12.15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两层楼,楼上为放映室。观众厅,长43.5米,宽21米,高10.5米。砖、石结构,钢木屋架,石棉瓦屋顶。
县委办公大楼:1980年4月动工,1981年4月竣工。陵县建筑公司设计,第三队施工。大楼门厅四层,两侧为三层,长69米,宽14.5米,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砖、石、钢筋预制梁、混凝楼板结构。
毛纺厂车间:于1980年4月动工,1981年5月竣工。邀请天津常玉炎设计,县建筑公司第四队施工。分纺织、原毛、染整车间,总建筑面积为7,248平方米。纺织车间,长42米,宽80米,高九米,为混凝土预制柱、梁、板结构。原毛车间,长36米、宽72米、高11米。预制混凝土柱、梁、槽形板结构。染整车间,长18米、宽72米、高11米,结构同原毛车间。
除此以外,还有银行营业楼,药材公司门市楼,百货公司第一零售门市部,五金门市部,财政局办公楼,县委招待所的会议厅,外事宾馆等较大型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