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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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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1944年至1946年,匡五县(陵县)、德县分别设工商事务所,隶属渤海区二专署工商局。下设林子、神头、滋镇、徽王、抬头寺检查站。1949年两县分别改为工商科,属县政府管辖。下设郑家寨、林子、城关、曹村、土桥、边镇、徽王、东堂、黃河涯九个市场管理所。1952年6月德、陵两县合幷,工商事务所改称德县工商科,撤销黃河涯市管所,增设滋镇市管所。1957年8月撤销德县工商科,设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属县政府,1958年幷入平原县。1961年7月与平原分县后,十月设陵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下设徽王、边临镇、宋家、城关、曹村等十个市场管理所。1968年撤销县市场物价管理机构,但基层市管所未动。1969年9月成立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70年与县财稅局合署。1971年工商、财稅两局分设后,又将工商局幷入商业局。在合署办公期间,原市场物价机构行使着独立的工商管理职能。1974年恢复工商行政管理局、属县“革命委员会”。1977年增设赵虎、凤凰、糜镇、张习桥、黃集、义渡、袁桥七处市场管理所,同时增设白桥、张习桥、东堂、宋家、赵虎五处检查站。
附:
县工商系统负责人人名录

在抗日战爭时期,工商管理部门的任务主要是:管理市场、缉私、打击“资敌”贩运和投机倒把,收取稅金,推行“北海币”、“实行烟酒专卖”、控制粮棉等主要农产品流入敌占区。建国后,担负着对城乡市场、企业登记和商标、合同、广吿、个体工商戶的管理,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政策,维护国家计划、活跃集市贸易等任务。在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工商管理部门对保护合法经营、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集市贸易
解放前,本县有集市50余处,几经变迁,有23处集市自然消亡。消亡的集市有:城关公社的菜园、钟官屯,刘泮公社的赵家寨,凤凰店公社的张机,于集公社的张西楼,土桥公社的将军寨,丁庄公社的王蛮街、阎庄,抬头寺公社的抬头寺、杨胡店、钱屯,袁桥公社的王张屯,赵寨公社的赵寨、李方,东堂公社的东堂、程家、李全真,官道孙公社的官道孙、杨集,义渡口公社的马家庙、桑林店,神头公社的马集,郑家寨公社的张蛤蟆街、杨张寺,黃集公社的白集、王家寨、崇兴街,糜镇公社的湾头、李家楼,滋镇公社的兴隆镇、三洄河、东大辛,碱场店公社的鸦虎寨。
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本县推广“哈尔套经验”,实行全县集日统一(每月每旬的农历一、六日)制,搞所谓以利打击“地下包工、地下文艺、地下运输、地下商店”,割“资本主义尾巴”等,名曰在经济领域中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致使商品流通不畅,市场一度萧条。
1979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认真落实了“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执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政策,恢复了传统集日,全面实行了对国营、合营、社队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戶的登记管理,促进了商品流通,繁荣了集市贸易。全县现有集市27处。农历每月一、六集日有滋镇、于集、牛王堂;二、七集日有神头、土桥、义渡口、赵虎、郑家寨、黃集;三、八集日有县城、徽王、碱场店、任集、前孙、宋家、范桥;四、九集日有边临镇、刘泮、张习桥、辛安街;五、十集日有糜镇、凤凰店、避雪店、官道孙、王淮庵、张庄、邓集。
集市贸易有:粮食、棉布、牲畜、猪羊、蔬菜、农具、家具、编织、杂货、饮食、修理、木料、柴草等。全县较大的集是县城集,集市面积约1.1万平方米。神头、义渡、滋镇、土桥、边临镇、凤凰店等均有5,000多平方米。上集人数,县城集每集可达两万人次左右,其它较大集市达一万人次左右。主要商品上市量,县城每集上市粮食有五万多斤,大牲畜五百头左右。据1980年调查,县城集 年成交粮食146万斤,肉禽蛋八十多万斤,蔬菜140万斤。全县集市贸易年成交总额达1,551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21%。
为达到市场“五好”(管理、宣传、服务、卫生、秩序)、“三化”(制度、规格、经常)的要求,对市面管理做了具体规定:(一)按行业布局归市。划出行业分界限、示意图,幷设了宣传牌、公平秤、公平尺、筛子、簸箕、麻绳、针线、肉架子等。(二)对国营、集体企业和个体戶指定经营范围地点。(三)教育打击弄虚作假、少秤短尺、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不正当经营者。(四)严禁酗酒、扰乱市场。严禁迷信品、假药、有毒和霉烂变质物品流入市场。同时本着“以集养集,以集建集,以旺养淡”的精神,对买卖双方核收管理费。大牲畜收费1%;粮食、油脂肥料、猪羊、柴草、木料、自行车等各收费2%;对无证商贩除取缔外,再收费2—3元;对一证多摊营业的,每摊收费五角;对供销、商业、工业、物资等单位,凡到外地上市出售商品的,每摊均收费一元。
附:
陵县1976至1981年社队企业发证明细表(一)

1976至1981年社队企业发证明细表(二)

三、古会、庙会
陵县历史上有传统古会、庙会18处。较大的会场面积约三万平方米,每日上会者约两万人次,一般会期7—10天,聘请外地剧团、杂技团等来会上演出。会场设有粮食、牲畜、蔬菜、布匹、 货、饮食、石具、编织、银器、木料、柴草、家具、农具、日用杂品等。还有说书、卖艺以及赌局、算卦等。
古会、庙会,相传起因有四:一是为纪念历史上各行各业著名人物而立:农历九月十四日的邓集三朝庙会,相传就是为纪念魏徵、包拯、海瑞而立;农历四月二十八日西华药王庙会,相传是为纪念唐朝名医孙思邈而立;农历九月九日(重阳节)盐场古会,相传春秋战国时,九月九日有两个“王子”在此围猎,后来人们借此立会。二是宣扬封建迷信。如每年四月八日,孙良全的雷音寺香火会;正月十五日,神头的香火庙会;十月义渡口和三月十五日糜镇东街的娘娘庙会;三月桑林店、二月八日的任集庙会等。三是供娱乐而立。糜镇北街秧歌会;张习桥儒林寺庙会,传说是当地豪门富戶捐款献地联合立会,以供他们吃喝玩乐。四是为物资交流而立。如县城三月会,神头、杨集九月古会,王淮庵九月庙会,张习桥、义渡口二月古会等。
陵县古会庙会,在建国前消失了七处,1958年停止了十处;“文化大革命”期间所有庙会、古会全被取消。三中全会以来,各公社在农闲季节常借古庙会的传统习惯举行物资交流大会,取消迷信色彩,聘请剧团、杂技团等演出文娱节目,组织各行各业的物资交流,其规模愈来愈大,贸易较前更加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