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农业生产责任制 资料库:禹城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禹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article/8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article/8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79年,县委学习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1980年始,县内农业生产始改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有联产计酬到组、到劳力(按劳力多少承包土地)及大包干(以户为单位承包一定数量的土地)三种形式。到1983年4月,全县的2545个生产队全部实行了土地联产承包到户(以人口的多少计算承包土地的数量)的生产责任制。 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生产发展迅速。1981年,人均收入151.5元。1985年为人均401元,是1979年人均44元的9.1倍。1981年社员生活用粮平均达到243公斤,是1956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同年,结束了吃国家统销粮的历史。后逐年增加,1985年达到469公斤,是1979年的2.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