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
1957年始,计划生育工作由禹城县卫生局负责。1964年,县设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由一名副县长任委员会主任,下设办公室。1978年成立禹城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一名县委书记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有12名工作人员组成。1982年,县设计划生育局。1984年将禹城县计划生育局改为禹城县计划生育委员会。
1979-1981年,全县19个公社都配齐一名计划生育助理。县直企事业单位配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
二、措施
禹城县计划生育工作,从1957年开始向人民宣传计划生育意义。同年,全县有6名妇女带头采取育节环措施。1964年,山东省省立二院(山东医学院附属医院),派计划生育手术队来禹城培训技术人员,指导应用口服避孕药,采取节育措施。同年,采取节育措施的有417人。1974年开始,县委向全县人民反复进行“晚(晚婚年龄:男25岁,女23岁),稀(两个孩子间隔4-5岁),少(每对夫妇不超过两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同年,育龄夫妇采取节育措施的共4747例。1979年,县委向全县人民提出:未婚青年提倡晚婚,新婚夫妇提倡晚育,并提倡“一胎一孩”,限制生二胎,杜绝三胎。全县育龄夫妇自觉响应,年末累计采取育措施的共计17781例。1980年,县委又明确提出:“不准生二胎,杜绝三胎”,提倡“一孩化”的要求,并制定了《关于计划生育问题的暂行规定》。同年9月,县委、县府下发了致全县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要求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带头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文件精神。是年全县已婚夫妇采取节育措施的10918例。1981年县又制定了《关于计划生育问题的暂行补充规定》,当年全县节育人数达到12133人。1983年节育人数增至14659人。1984年4月,县府下达了《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掌握二胎生育的照顾范围的意见》,是年全县节育人数降至4784人。1985年,采取节育措施的6943例。
自1978年以来,计划生育经费来自国家拨款、自筹资金和征收超生费三条渠道,至1982年末,国家共计拨款55.1万元。
已婚夫妇节育情况表 单位:人
┌──┬────┬─────────┐
│年度│节育人数│其中:男性节育人数│
├──┼────┼─────────┤
│1972│14493 │220 │
├──┼────┼─────────┤
│1973│11314 │74 │
├──┼────┼─────────┤
│1974│4747 │13 │
├──┼────┼─────────┤
│1975│6164 │14 │
├──┼────┼─────────┤
│1976│11488 │263 │
├──┼────┼─────────┤
│1977│12007 │830 │
├──┼────┼─────────┤
│1978│10128 │304 │
├──┼────┼─────────┤
│1979│17781 │936 │
├──┼────┼─────────┤
│1980│10918 │429 │
├──┼────┼─────────┤
│1981│12133 │152 │
├──┼────┼─────────┤
│1982│6933 │77 │
├──┼────┼─────────┤
│1983│14659 │394 │
├──┼────┼─────────┤
│1984│4784 │83 │
├──┼────┼─────────┤
│1985│6943 │282 │
├──┼────┼─────────┤
│合计│144492 │40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