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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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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护日月
清代逢日蚀、月蚀,县署即于院外集僧道,设香案,知县率僚属,素服行礼上香,振金鼓,民间亦同。民国以来,普及日月蚀之理,已尽为人知,遇日月蚀已少有人击鼓敲锣。解放后破除迷信,这一举动自灭。

二、祈雨
解放前逢久旱不雨,农民常聚众祈雨,赤背光脚,头顶柳圈,敲锣打鼓,祈求龙王或关帝赐雨,有时还特邀巫师祈雨,称“马子”,虽无应验,但妄为流传已久。解放后祈雨遂止。

三、占卜
解放前,禹城有算卦、看相、抽签、扶乩等占卜活动。盲人多串乡算命。卜师则设摊待人求卦、看相或测字。抽签者常以黄雀抽卦文,或去城隍庙抽签求卜辞。道会门多的以扶乩求“神示”。占卜者多为择偶、被盗、病灾、寻人或遇事不解等,以酬金换取逢迎的卦辞,以达祈安的目的。如逢凶卦求解脱,则加倍索取。解放后已无专业占卜者,迷信求卜者也不多见。

四、堪舆
相宅、相墓地本县谓之“看风水”,由“阴阳先生”察看。解放前选宅建房,迁坟筑墓,多请阴阳先生察看,判断吉凶,事主待饭,并付酬金。解放后已无专业风水先生,建房按规划,坟茔无定址,人们对风水已不重视,唯建房的高低和门窗的方向仍有些戒条。

五、求巫医
巫医多为精神病人“驱鬼捉魔”,也有以咒语点划治病的“划先生”。巫婆多设神坛,以香灰、“法茶水”为小儿治病,每年三月三还为病弱儿换命,名“换孩子”也有的押弱子于巫婆神坛,每年供祭至成婚。建国后政府明令禁止,已无职业巫医巫婆,但少数无知农民仍迷信巫术,暗地求老树、坑塘,取异物为药。

六、禁忌
春节期间,禁忌较多。忌人与人争吵,忌打骂子女,忌损坏器物,忌食饼(谐音病),忌言饺子“破”,忌烧火折柴,除夕做饭忌拉风箱,忌讳死于初一,若死于初一则改为死于初二,等等。
正月忌理发,有“正月剃头死舅舅”之谎言;论年龄忌言四十一岁,谓四十一为“王八”;忌百岁,认为百岁即终年;孕妇忌食兔肉,防生豁嘴儿;商店忌言“关门”,因本县人称商业倒闭为关门,应说“上门”;传说正月初五为马日,人忌出行;探病忌午后;借药锅忌送还,等等。

七、迷信观念
迷信观念以春节最多,烧柴“照庭”,柴倒向何方谓何方丰收,商人“打钱囤”称“金库”,饺子贴在锅上称“银锞子”,春节吃素食称“素净”,吃荤意味着“肉头”(富裕),饺子包硬币食者谓有福,除夕长明灯,谓“长命”等。
对气象的迷信有谚语:“不行春风,难得秋雨。”“淋了伏头(入伏前一日),旱到伏尾,淋了伏王(入伏日),一天一场。”“(立)秋前北风秋后雨,秋后北风干到底。”“立冬阴一冬温,立冬晴一冬凌。”“一九有雪,九九不缺。”特别相信初一、十五的天气影响,谚语有:“初一下雨半月没好天”;“六月初一下一阵,旱到过年三月尽”;“八月初一下一阵,旱到过年五月尽”;“八月十五云遮月,正月十五雪打灯”等等。
建国前,本县人迷信以不同节气中的天气变化来推测农业生产的情况,长期流传不科学的农谚有:“初一高梁,初二谷”,认为正月初一晴天当年种高梁丰收,正月初二晴天种谷丰收,若阴雨天气则不易丰收;“立春晴天好种田”;“一年两个春,豆子贵如金”,认为一年(农历年)两次立春不收大豆;“收(棉)花不收花,正月初八、十八、二十八”,迷信正月三个“八”日天晴当年种棉花丰收等等。
反映生活中的迷信观念有:小儿穿百家衣长命,向多家讨小块布料拼缀成百纳衣;幼儿夜啼则遍贴“天灵灵”歌诀;出行宜三六九(有三、六、九的日子),回家宜二五八;(有二、五、八的日子),外出吃团圆饺子,返回吃面条,以示长远;如遇遗失或被盗则以“破财免灾”自慰。
对新娘约束特多。新娘不得在娘家过春节;新婚三年内过元宵、中秋两节,又不得在婆家,有“正月十五妨公公,八月十五妨婆婆”的慌调;正月二十八却又须返婆家为婆婆“扒眼儿”、“出正”;还有分娩不能在娘家等。
另有一些自然现象和病理现象被说成吉凶征兆。有“喜鹊叫有喜”;“乌鸦叫有灾”;“猫头鹰叫死人”;“左眼跳灾,右眼跳财”;“梦棺得财,梦鱼得福,梦中掉牙亡亲人”;“茶棒立来客”;“打嚏喷犯人语”等等。
建国后,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的迷信观念逐渐淡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