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六节 卫生行政管理

档案浏览器

一、药政管理
1956年,药材药品购销管理由县药材公司专营。1962年秋,县卫生局、县医院和药材公司联合进行药品大检查,历时月余,销毁霉变、禁用伪劣药品,价值达10万余元。1977年,卫生局设药政股。1979年,更换了20个医疗单位的“麻醉药品购用卡”。1982年按省、地指示,令127种西药淘汰。同年,对全县医疗单位和药材公司的药品使用、保管、价格和炮制情况进行大检查,表扬、奖励了县医院及大程、辛店分院,还有城关、李屯、伦镇、房寺卫生院和机械厂卫生室。1984年,进行药品大检查,销毁劣质药品119种。同年,对全县36个药品经营单位进行整顿,经考核验收,对18个单位颁发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对80名医药职工进行了体格检查。年底,抽查药品16种,查出假药4种,劣药5种,失效药1种,对不合格的2处药店,各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取缔非法游医、药贩百余人。

二、医政管理
1984年,全县已建立卫生所12处,筹建机关门诊所1处。李屯、石屯卫生院新建病房260平方米,新添置床位26张。县医院为了解决观察室床位紧张、急症病人输液难的问题,购置了折叠床,并设置了门诊服务台,共新增检查治疗项目50余项。1984年,对全县行政村卫生室进行整顿。村卫生室只占行政村总数的59.38%,到1985年,全县共建起卫生室949个,有13个乡(镇)同卫生室签定了合同,做到了“三通、三满意”即:村民委员会对所提补助要通,乡村医生对承担的任务要通,乡党委、乡政府通。卫生院对签定的合同满意,村民委员会对乡村医生人选满意,乡村医生对报酬满意。
1985年3月,卫生局补充对所属医疗单位实行“定工作任务,定经济指标,定补助比例,实行奖惩”的改革方案。具体做法是:“六允许,六提倡。三不准”即:允许多种责任制形式存在,提倡卫生院(所)承包;允许医技科室对外开放,提倡走向社会;允许医院自谋资金来源,提倡职工投资;允许医院跨乡镇建所,提倡业务竞争;允许医生集市设摊,提倡便民措施;允许设院长特别奖、提倡重奖重罚。三不准是:不准违犯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不准搞资本主义经营方针;不准不顾积累乱发奖金。

三、财务管理
对医疗单位的财务管理,逐年有所改进。1956年,将过去“上收下支”的简单记账方法,改为“借贷”式记账法,均设立总账,收支明细账和往来明细账。
1978年推行了药品“拨款计价”,改变了过去“以存计销”的核算办法,建立了财务会审制度(每月4日会审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1979年建立了财力分析制度和予算制度。
1979年推行经济管理,卫生收入增收10万元,药品材料消耗降低27-30%。1983年进一步改革,改革“吃大锅饭”的状况,对集体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民主管理”的方法,对全民所有制单位实行了“定额包干”办法。
为加强财物管理,1955-1956年培训卫生财务管理人员60人,1978年培训会计12人,1982年培训会计30人。

四、公费医疗管理
建国后,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制度。1977年前,国家拨出的公费医疗款由卫生局统一管理,卫生部门颁发“公费医疗证”,持证到医疗单位看病即享受免费。1979年10月,县成立了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公费医疗款拨给享受医疗单位“包干”使用。

1978-1985年享受公费医疗人数与用款数目表
┌──┬────────┬──────┐
│年度│享受公费医疗人数│拨款数(千元)│
├──┼────────┼──────┤
│1978│3815 │168 │
├──┼────────┼──────┤
│1979│4531 │207 │
├──┼────────┼──────┤
│1980│4997 │167 │
├──┼────────┼──────┤
│1981│ │197 │
├──┼────────┼──────┤
│1982│5374 │265 │
├──┼────────┼──────┤
│1983│5485 │267 │
├──┼────────┼──────┤
│1984│5569 │269 │
├──┼────────┼──────┤
│1985│5884 │4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