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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义学私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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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学义学又称“义塾”、“社学”。禹城义学自明至清兴办未绝,尤其于清中叶至末,曾兴盛于乡里,是一种乡里举办上级补助的学校,以照顾贫苦子弟入学。
明代,每里各立社学,仅有城内社学址在总铺北,其余故址俱无记。1750年(清乾隆十五年),知县韩锡胙建义学于禹王庙东。1803年(清嘉庆八年),知县董鹏翱捐金二百两,倡县人建义学。
清末,禹城乡村义学曾有5处:邢家寺(今张庄镇三殿庙),僧亮庵建,监生王充实捐地四十五亩;石佛寺(今善集乡石佛寺),生员石廷翕建;二都四三元宫(今十里望乡御桥韩),耆老韩养志建;四都三将军庙(今李屯乡将军庙),监生张彦建;五都五具邱(今十里望乡禹王亭故址),生员白腾云建。
私塾是民间自己出资而办的学校。分两种类型:一是钱势俱有之户,一家延聘教师教授其子弟,名为单馆,老师待遇由东家与教师协商而定。二是由几户乃至十几户联合延聘老师1位,教授其集资者子弟,学生年龄不限,混合编班,程度参差。
清末私塾学习的内容一般顺序为:初入学《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朱子治家格言》等;三四年后读《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五六年后读《易》、《书》、《诗》、《礼》、《春秋》。
私塾在教学上,既无学制年限,又无统一教材,更谈不上教学计划和具体要求,完全是因人而异。私塾教育较注重习字(毛笔字),大约入学后一二年就开始用毛笔,先描仿影,后临写,习字帖。早大仿,午小字,天天如此,枯燥乏味。大约入学五六年后,即酌情开始写作,先练对仗作诗(格律诗),尔后练写文章(八股文),因学生智力不同,加之老师一般是寻章摘句,照注宣科,以及有故弄玄虚者,不符合学生实际学习情况,致使学生兴趣索然。
私塾老师在训导学生方面,总以封建礼教为内容,什么君臣、父子、三纲五常。对不守规矩学习不力者,轻则训斥,重则罚跪、打板子,以皮肉之苦治之,因而师生关系常形成对峙。
晚清时期,禹城私塾较为普遍,但详情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