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起,各区设人民武装部,有部长1人,干事2人,为现役军人。1954年撤销区人民武装部,只保留1名现役武装助理员。1958年4月,各乡建立人武部,同年12月改称公社人武部。1984年4月又改称乡(镇)人武部,有部长1人,干事1-2人,为地方干部。
第二节 基层军事机构
1949年起,各区设人民武装部,有部长1人,干事2人,为现役军人。1954年撤销区人民武装部,只保留1名现役武装助理员。1958年4月,各乡建立人武部,同年12月改称公社人武部。1984年4月又改称乡(镇)人武部,有部长1人,干事1-2人,为地方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