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管理机构 资料库:禹城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禹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article/42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article/42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清代设吏房,管理县属官吏的升迁调补。民国时期,县公署(政府)由秘书掌管人事。1937年8月,中共禹城县委成立始,设组织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1938年11月禹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由县长、秘书共同负责人事工作。1949年,县委设组织部,对干部具体管理,县政府由秘书组1人分管人事工作。1950年,人事工作归并民政科管理。1951年10月,县人民政府始建人事科,按照党管干部,分口管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干部实行全面管理。1962年3月,改人事科为人事监察科,1966年初,又复称人事科,管理范围不变。1968年禹城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设政治部,政治部下设组织组,统一管理党政干部。1976年6月,党政分开,县委设组织部,县革命委员会建人事局,分别管理党政干部。1981年,县人民政府设人事局。同年2月,县委组织部设老干部科,管理离休干部,至1985年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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