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为了做好复退军人的安置工作,1950年本县成立复员委员会,1951年改称转业建设委员会。1959年复退工作由县民政局、武装部共同办理。1968年2月23日县成立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自1981年隶属于民政局。根据国家和地方建设的需要,本着“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安置原则,1950-1985年共安置12363人,其中复工复职的89人,招收为干部、工人的1072人、安置在农村的10202人。
第一节 复退军人安置
建国后,为了做好复退军人的安置工作,1950年本县成立复员委员会,1951年改称转业建设委员会。1959年复退工作由县民政局、武装部共同办理。1968年2月23日县成立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自1981年隶属于民政局。根据国家和地方建设的需要,本着“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安置原则,1950-1985年共安置12363人,其中复工复职的89人,招收为干部、工人的1072人、安置在农村的1020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