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监所检察 资料库:禹城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禹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article/38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article/38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本县监所检察的工作任务是:检察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执行政策、法律的情况;保障政策、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依法羁押人犯;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分子;保护无罪的人不受非法拘禁和追诉,以利于侦查、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切实贯彻改革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坚持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阶级性与革命人道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监管和改造,把罪犯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以利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和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