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2月-1985年共受理违犯法纪案件28起,33人,经审查,立案侦查9起,12人,不立案3起4人,免予起诉2起,2人,作其他处理的14起,1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5712元、粮食1.5万公斤。
1979年12月-1985年共受理违犯法纪案件28起,33人,经审查,立案侦查9起,12人,不立案3起4人,免予起诉2起,2人,作其他处理的14起,1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5712元、粮食1.5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