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2月,建禹城县人民检察署,次年1月正式办公,由检察长、检察员、秘书3人组成。1956年1月,改称人民检察院。“文革”期间,公、检、法合为一体,称公检法领导小组。1978年6月28日恢复人民检察院,同年10月1日正式办公,设办公室,干部5人。1979年12月,院下增设批捕股、起诉股、经济检察股、法纪股、监所股。1980年11月增设信访股。1984年10月股改科。1985年全员50人。
第一节 机构
1953年12月,建禹城县人民检察署,次年1月正式办公,由检察长、检察员、秘书3人组成。1956年1月,改称人民检察院。“文革”期间,公、检、法合为一体,称公检法领导小组。1978年6月28日恢复人民检察院,同年10月1日正式办公,设办公室,干部5人。1979年12月,院下增设批捕股、起诉股、经济检察股、法纪股、监所股。1980年11月增设信访股。1984年10月股改科。1985年全员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