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机构 资料库:禹城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禹城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article/37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e3/section/1/article/37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县衙在县城西街设巡警局,设巡官、教练等职。1911年,巡警局改称警察局,巡警官改称警佐。
    民国期间,县政府设警察局,1928年警察局改为公安局,1937年公安局又改称警务局。警务局在火车站设分局,在城内设看守所和监狱。抗日战争时期,齐禹县抗日民主政府设公安局,1943年8月,平禹县抗日民主政府始设公安科,后改称禹城县公安局。
    1946年6月-1947年,县政府设司法科。1948年司法科改为公安局。次年,在火车站设分局(1961年改称车站派出所)。“文革”期间,公、检、法曾一度合为一体,实行军管,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禹城县军事管制领导小组,1973年10月恢复公安局至今未变。1980年建刑警队。1982年于19处公社驻地设派出所。

    附:抗日战争时期日伪警务机构
    日本侵占禹城后,伪县公署初设警务局,在县城东、西、南门设派出所,并于禹城火车站、张庄火车站、十里望村以及二至七区各设警务分驻所。1939年,警务局改称警察所,1945年又改称警察局,同年底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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