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县公署,设知事1人。至民国16年,先后有12任县知事,均为外县人。另设县丞、典史(民国二年改称管狱员)、审判官、检察官、承审各1人,办事机构有警察局和“三班六房”。1914年(民国3年)成立保卫团。
1928年(民国17年),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至1937年,共有16名县长先后任职,均为外县人。县政府设秘书1人。办事机构分设一、二、三、四科及公安局、民团大队部(1934年冬裁撤)。1929-1933年(民国18-22年)设法院;1935年(民国24年)设司法处。
1937年11月9日,县长杨进清等惧怕日本侵略者,弃城逃逸,县政府自行消亡。
中华民国县公署(政府),曾支持县农会会长邢吉成在县境北部大沙河一带建森林公司,造林50顷,植树30余万株;教育有一定发展,到1931年,已有县立、区立、乡立小学30余处,适龄儿童入学率近20%;修筑禹城至临邑的土公路;开挖、治理苇河、赵牛河等河道,灾情减轻,自1927年起,它追随国民党反动派,极力镇压共产党员的革命活动,迫害、逮捕共产党员,使中共禹城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日军入侵时,县长杨进清不但不率军民抵抗,且弃城逃跑。再是,贪官污吏肆虐人民,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地主豪绅横行乡里,劳动人民受尽压迫和剥削。
附:日伪县公署
日伪县公署,产生于1938年4月,主职有知事1人、顾问1人(系日本侵略者)。设秘书室、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警务局、承审处、保卫团。先后有8人任日伪县知事。日伪县公署于1945年垮台。
日伪县公署在侵华日军的操纵下,横征暴敛。日伪军烧杀掠夺,仅齐禹县,就被日军杀害8788人,被特务暗杀364人,被抓壮丁8130人,流亡失踪1754人,病死饿死44411人。
第二节 中华民国县公署、县政府
中华民国县公署,设知事1人。至民国16年,先后有12任县知事,均为外县人。另设县丞、典史(民国二年改称管狱员)、审判官、检察官、承审各1人,办事机构有警察局和“三班六房”。1914年(民国3年)成立保卫团。
1928年(民国17年),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至1937年,共有16名县长先后任职,均为外县人。县政府设秘书1人。办事机构分设一、二、三、四科及公安局、民团大队部(1934年冬裁撤)。1929-1933年(民国18-22年)设法院;1935年(民国24年)设司法处。
1937年11月9日,县长杨进清等惧怕日本侵略者,弃城逃逸,县政府自行消亡。
中华民国县公署(政府),曾支持县农会会长邢吉成在县境北部大沙河一带建森林公司,造林50顷,植树30余万株;教育有一定发展,到1931年,已有县立、区立、乡立小学30余处,适龄儿童入学率近20%;修筑禹城至临邑的土公路;开挖、治理苇河、赵牛河等河道,灾情减轻,自1927年起,它追随国民党反动派,极力镇压共产党员的革命活动,迫害、逮捕共产党员,使中共禹城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日军入侵时,县长杨进清不但不率军民抵抗,且弃城逃跑。再是,贪官污吏肆虐人民,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地主豪绅横行乡里,劳动人民受尽压迫和剥削。
附:日伪县公署
日伪县公署,产生于1938年4月,主职有知事1人、顾问1人(系日本侵略者)。设秘书室、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警务局、承审处、保卫团。先后有8人任日伪县知事。日伪县公署于1945年垮台。
日伪县公署在侵华日军的操纵下,横征暴敛。日伪军烧杀掠夺,仅齐禹县,就被日军杀害8788人,被特务暗杀364人,被抓壮丁8130人,流亡失踪1754人,病死饿死444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