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11月,中共禹城县委在县境南部的大冯庄(今属李屯乡)召开七、八两区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禹城县(南部)第一届抗日民主政府领导人。1940年5月1日,中共齐禹县委在原禹城老八区司庄召开抗日根据地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禹城县(南部)第二届抗日民主政府领导人。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县自1953年开始普选,县、乡(镇)组织普选班子,进行选民调查与登记,1953年还曾建立普选法庭。1953-1978年,选民先选举出乡、镇(人民公社)人民代表,在乡、镇(人民公社)人民代表大会上再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3年下半年,全县普选,登记选民189604人,参选158829人,经乡(镇)人代会选举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54人。1956年普选,登记选民200256人,参选172963人,选出乡(镇)人民代表2047人,乡(镇)选出县人民代表243人。1958年8月1日开始普选,登记选民200567人,参选187799人,选出乡(镇)人民代表1363人,乡镇选出县人民代表235人。1963年普选,登记选民160634人,参选145814人,选出人民公社人民代表3055人,公社人代会产生县人民代表242人。1980年,根据全国五届人大通过的选举法进行普选,登记选民231329人,参选221784人,选出人民公社人民代表1160人,县人民代表234人。1984年普选,登记选民262175人,参选257193人,选出乡镇人民代表1160人,县人民代表232人。
县人民代表大会,1953-1985年共召开九届。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3年1月5-10日召开,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对抗美援朝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加强法制教育、坚决镇压反革命分子及冬春工作作出决议;选举出县人民政府成员22人,并选出县长、副县长。
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于1954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冬季工作总结和夏季工作的报告;对贯彻中共中央的总路线以及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整顿农业合作社等问题作出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了出席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李希圣、李敬焕、孙金禄、赵志强。二次会议于1954年10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3个月来的工作报告;对粮食征购和整顿农业社作出决议。三次会议于1955年2月上旬召开,主要讨论农业合作化问题。四次会议于1955年11月11-14日召开,与会代表254人,审议县人民政府9个月来的工作报告;通过了开展农村合作化运动、粮食实行“三定”政策和冬季工作的决议;决定县人民政府改称为县人民委员会;选举产生了17人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及县长、副县长。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首次会议,1957年10月6-10日召开,出席代表235人。会议审议县人委1956年的工作报告;对进一步巩固、发展农业合作社和冬春工作作出决议;选举出23人组成的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及县长、副县长。二次会议于1958年1月1-5日举行,会议听取县人委关于1957年的工作报告、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说明及1958年国民经济的安排意见,并形成决议。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8年5月31日-6月4日召开,出席代表243人。会议审议县人委1-5月份的工作报告和夏季工作意见的报告;对继续贯彻“整风”、推动夏季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大丰收等问题形成决议;选举出17人组成的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和县长、副县长。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8年12月下旬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如何贯彻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大跃进”等问题。会议期间,本县奉令合并到高唐县。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63年5月21-25日召开,出席代表242人。代表们学习中共中央八届十中全会文件;审议县人委的工作报告以及1962-1972年农业发展规划;大会号召全县人民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坚持阶级斗争,批判资本主义,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高举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积极工作,为争取农业生产丰收而奋斗。大会选出23人组成的第五届人民委员会及县长、副县长;选举出出席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66年5月筹备完毕。因“文革”动乱,只召开了预备会,大会未开成。从此,人代大会中断12年。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78年5月24日召开,出席代表501人。会议审议县革命委会员的工作报告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要点;选举出54人组成的革命委员会及主任、副主任;选举了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首次会议于1981年1月9-13日召开,与会代表234人。大会审议县革委的工作报告和1980年财政决算情况、1981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意见;撤销县革委,建立县人民政府;选举出10人组成的人大常务委员会及主任、副主任;选举出县长、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次会议,1982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三次会议,1983年元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选举通过靳景廉、卢春华、刘玉芹3人为出席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四次会议,1983年12月26日举行,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198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4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作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延长任期的决议。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首次会议于1984年5月14-18日召开,与会代表232人。大会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选举出15人组成的第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及主任、副主任;选举出县长、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本届二次会议于1985年5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
1938年11月,中共禹城县委在县境南部的大冯庄(今属李屯乡)召开七、八两区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禹城县(南部)第一届抗日民主政府领导人。1940年5月1日,中共齐禹县委在原禹城老八区司庄召开抗日根据地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禹城县(南部)第二届抗日民主政府领导人。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县自1953年开始普选,县、乡(镇)组织普选班子,进行选民调查与登记,1953年还曾建立普选法庭。1953-1978年,选民先选举出乡、镇(人民公社)人民代表,在乡、镇(人民公社)人民代表大会上再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3年下半年,全县普选,登记选民189604人,参选158829人,经乡(镇)人代会选举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54人。1956年普选,登记选民200256人,参选172963人,选出乡(镇)人民代表2047人,乡(镇)选出县人民代表243人。1958年8月1日开始普选,登记选民200567人,参选187799人,选出乡(镇)人民代表1363人,乡镇选出县人民代表235人。1963年普选,登记选民160634人,参选145814人,选出人民公社人民代表3055人,公社人代会产生县人民代表242人。1980年,根据全国五届人大通过的选举法进行普选,登记选民231329人,参选221784人,选出人民公社人民代表1160人,县人民代表234人。1984年普选,登记选民262175人,参选257193人,选出乡镇人民代表1160人,县人民代表232人。
县人民代表大会,1953-1985年共召开九届。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3年1月5-10日召开,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对抗美援朝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加强法制教育、坚决镇压反革命分子及冬春工作作出决议;选举出县人民政府成员22人,并选出县长、副县长。
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于1954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冬季工作总结和夏季工作的报告;对贯彻中共中央的总路线以及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整顿农业合作社等问题作出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了出席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李希圣、李敬焕、孙金禄、赵志强。二次会议于1954年10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3个月来的工作报告;对粮食征购和整顿农业社作出决议。三次会议于1955年2月上旬召开,主要讨论农业合作化问题。四次会议于1955年11月11-14日召开,与会代表254人,审议县人民政府9个月来的工作报告;通过了开展农村合作化运动、粮食实行“三定”政策和冬季工作的决议;决定县人民政府改称为县人民委员会;选举产生了17人组成的县人民委员会及县长、副县长。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首次会议,1957年10月6-10日召开,出席代表235人。会议审议县人委1956年的工作报告;对进一步巩固、发展农业合作社和冬春工作作出决议;选举出23人组成的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及县长、副县长。二次会议于1958年1月1-5日举行,会议听取县人委关于1957年的工作报告、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说明及1958年国民经济的安排意见,并形成决议。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8年5月31日-6月4日召开,出席代表243人。会议审议县人委1-5月份的工作报告和夏季工作意见的报告;对继续贯彻“整风”、推动夏季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大丰收等问题形成决议;选举出17人组成的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和县长、副县长。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8年12月下旬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如何贯彻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大跃进”等问题。会议期间,本县奉令合并到高唐县。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63年5月21-25日召开,出席代表242人。代表们学习中共中央八届十中全会文件;审议县人委的工作报告以及1962-1972年农业发展规划;大会号召全县人民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坚持阶级斗争,批判资本主义,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高举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积极工作,为争取农业生产丰收而奋斗。大会选出23人组成的第五届人民委员会及县长、副县长;选举出出席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66年5月筹备完毕。因“文革”动乱,只召开了预备会,大会未开成。从此,人代大会中断12年。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78年5月24日召开,出席代表501人。会议审议县革命委会员的工作报告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要点;选举出54人组成的革命委员会及主任、副主任;选举了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首次会议于1981年1月9-13日召开,与会代表234人。大会审议县革委的工作报告和1980年财政决算情况、1981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意见;撤销县革委,建立县人民政府;选举出10人组成的人大常务委员会及主任、副主任;选举出县长、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次会议,1982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三次会议,1983年元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选举通过靳景廉、卢春华、刘玉芹3人为出席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四次会议,1983年12月26日举行,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198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4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作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延长任期的决议。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首次会议于1984年5月14-18日召开,与会代表232人。大会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选举出15人组成的第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及主任、副主任;选举出县长、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本届二次会议于1985年5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