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会
1913年(民国2年),在城内十字街西路北建立商会,设立商会的目的有三:一是本县从民国初年起,工商界行业增多,商务纷繁,需要一个既能执行指令,又熟悉商务和商界内部情况的机构,以协调商界与政府的关系,二是加强对商务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工商业的发展,三是协助政府征收课税,解决商界内外纠纷。1933年,国民党县党部改组商会,由国民党党员韩自信、范英三任正副会长。1937年11月日军侵占县城,韩、范逃往济南,商会解散。翌年,日伪县公署重建商会,指定姜友邻、杨铭九为正副会长,姜、杨为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反动派干尽坏事,使商业萧条,人民痛苦万状。1945年县城解放,该商会解体。
1946年7月,县人民政府组建新的商会,有会长1人,办事员1人。1955年8月,商会改称为工商业联合会,其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广大工商业者,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指导、监督商界守法经营,仲裁工商业之间的纠纷,协助政府搞好税收工作。1966年撤销。
二、个体劳动者协会
随着个体工商业者的增多,本县于1983年9月14日成立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它是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三自”方针为宗旨、由个体工商业者组成的群众性组织。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23人。同年10月,各乡镇均建立5-7人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分会。协会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指导下,二年多来,在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令方面,在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以及经济信息交流,评选表彰文明个体户等工作中均发挥了积极作用。1985年底,全县有专业户2952户,其中商业户1340户,重点户(指雇工大户)18户。
第六节 商业团体
一、商会
1913年(民国2年),在城内十字街西路北建立商会,设立商会的目的有三:一是本县从民国初年起,工商界行业增多,商务纷繁,需要一个既能执行指令,又熟悉商务和商界内部情况的机构,以协调商界与政府的关系,二是加强对商务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工商业的发展,三是协助政府征收课税,解决商界内外纠纷。1933年,国民党县党部改组商会,由国民党党员韩自信、范英三任正副会长。1937年11月日军侵占县城,韩、范逃往济南,商会解散。翌年,日伪县公署重建商会,指定姜友邻、杨铭九为正副会长,姜、杨为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反动派干尽坏事,使商业萧条,人民痛苦万状。1945年县城解放,该商会解体。
1946年7月,县人民政府组建新的商会,有会长1人,办事员1人。1955年8月,商会改称为工商业联合会,其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广大工商业者,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指导、监督商界守法经营,仲裁工商业之间的纠纷,协助政府搞好税收工作。1966年撤销。
二、个体劳动者协会
随着个体工商业者的增多,本县于1983年9月14日成立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它是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三自”方针为宗旨、由个体工商业者组成的群众性组织。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23人。同年10月,各乡镇均建立5-7人的个体劳动者协会分会。协会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指导下,二年多来,在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令方面,在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以及经济信息交流,评选表彰文明个体户等工作中均发挥了积极作用。1985年底,全县有专业户2952户,其中商业户1340户,重点户(指雇工大户)1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