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初期,为团结社会各界结成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共禹城县县委书记马凤元、尉景平先后至聊城协助国民党爱国将领范筑先扩大抗日武装力量。县委还派共产党员王克寇、于曼青、谭锡三等人至李惠民、李连祥部,帮助建立政训处,规劝李惠民率部队参加南镇抗日战役。1938年,曾一度说服伪军头目李连祥、褚连三、程荆璞,与人民抗日武装联合抗日。1942-1945年间,中共禹城县铁路地区工委设统战委员,专事统战工作。中共禹城县(南部)县委书记王克寇、陶东岱,将加强统战工作纳入了县委的中心工作之一。中共禹城县(北部)县委为加强政务领导,建立党、政、军、群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建起禹城县、平禹县抗日民主政府。从而使抗日根据地的减租减息、建立村级政权、参军支前等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解放战争时期,本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的统战政策。对土改、参军支前、发展生产等项工作,县委多次召开各界代表人士会议听取意见,纠正土改、整风、“三查三整”运动中的偏差。
建国初期,1949年10月至1953年,本县6次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由大家共同出谋划策,参政议政。县委及各级党组织还以不同形式鼓励旧知识分子、工商界人士,投入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1954年6月,县委建统战部,专门从事统战工作。“文革”时期,统战工作遭到严重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统战工作迅速恢复和加强。首先,县委统战部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县委落实政策,积极稳妥地为1957年整风反右时错划的“右派分子”、为历次运动中的冤假错案平反,并对这些人进行妥善安置。近几年来,加强了对港、澳、台胞和侨胞的联系与交住,接待台胞、港胞、侨胞130人次。台胞段尔荣、徐强分别为家乡捐款2万元和3万元(折人民币)兴办教育事业。全县68户侨胞,已与36户取得联系。原在台任国民党“国防部”次长、现美籍华人杨业孔回原籍(南店村)观光、探亲,赠送给当地农技中学显微镜4台和部分农业科技书籍。县人民政府还根据政策为杨业孔解决了原籍祖传的三间房的产权问题。民族宗教工作,也是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议事日程之一,特别是近五年来,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生产,使少数民族乡、村的经济状况迅速改善。十里望、大程、来凤乡的回民,1985年人均收入已高于全县人均水平。县委还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1978年,归还了“文革”时期被占用的梁家、御桥韩等地的宗教房产,对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修缮,并建立起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爱国宗教组织的办事机构。1985年全县有少数民族干部78人,其中县级1人,区级14人。
此外,县委重视各界人士的参政议政工作,县、乡(镇)人大代表及县政协委员会中,少数民族以及宗教、台属、党外人士均占有一定比例。
第五节 统一战线
抗日战争初期,为团结社会各界结成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共禹城县县委书记马凤元、尉景平先后至聊城协助国民党爱国将领范筑先扩大抗日武装力量。县委还派共产党员王克寇、于曼青、谭锡三等人至李惠民、李连祥部,帮助建立政训处,规劝李惠民率部队参加南镇抗日战役。1938年,曾一度说服伪军头目李连祥、褚连三、程荆璞,与人民抗日武装联合抗日。1942-1945年间,中共禹城县铁路地区工委设统战委员,专事统战工作。中共禹城县(南部)县委书记王克寇、陶东岱,将加强统战工作纳入了县委的中心工作之一。中共禹城县(北部)县委为加强政务领导,建立党、政、军、群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建起禹城县、平禹县抗日民主政府。从而使抗日根据地的减租减息、建立村级政权、参军支前等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解放战争时期,本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的统战政策。对土改、参军支前、发展生产等项工作,县委多次召开各界代表人士会议听取意见,纠正土改、整风、“三查三整”运动中的偏差。
建国初期,1949年10月至1953年,本县6次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由大家共同出谋划策,参政议政。县委及各级党组织还以不同形式鼓励旧知识分子、工商界人士,投入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1954年6月,县委建统战部,专门从事统战工作。“文革”时期,统战工作遭到严重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统战工作迅速恢复和加强。首先,县委统战部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县委落实政策,积极稳妥地为1957年整风反右时错划的“右派分子”、为历次运动中的冤假错案平反,并对这些人进行妥善安置。近几年来,加强了对港、澳、台胞和侨胞的联系与交住,接待台胞、港胞、侨胞130人次。台胞段尔荣、徐强分别为家乡捐款2万元和3万元(折人民币)兴办教育事业。全县68户侨胞,已与36户取得联系。原在台任国民党“国防部”次长、现美籍华人杨业孔回原籍(南店村)观光、探亲,赠送给当地农技中学显微镜4台和部分农业科技书籍。县人民政府还根据政策为杨业孔解决了原籍祖传的三间房的产权问题。民族宗教工作,也是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议事日程之一,特别是近五年来,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生产,使少数民族乡、村的经济状况迅速改善。十里望、大程、来凤乡的回民,1985年人均收入已高于全县人均水平。县委还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1978年,归还了“文革”时期被占用的梁家、御桥韩等地的宗教房产,对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修缮,并建立起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爱国宗教组织的办事机构。1985年全县有少数民族干部78人,其中县级1人,区级14人。
此外,县委重视各界人士的参政议政工作,县、乡(镇)人大代表及县政协委员会中,少数民族以及宗教、台属、党外人士均占有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