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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主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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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城内第一高等小学校党支部在李宗鲁的领导下,积极向进步师生介绍革命启蒙书籍,并组织演讲队于校内外宣传,反对军阀,欢迎国共两党合作进行北伐。1927年,该校党支部发动革命师生反对张宗昌征“讨赤捐”,迫使县知事宣布缓征。同年,季李胡店党支部以“老人社”名义组织起“农民协会”,进行反封建礼教、打盐巡、抢坡借粮、围衙告状、反对苛捐杂税等,还积极配合高唐暴动。1928年,安仁镇党支部发动群众向侵吞粮款的村长李汉林算帐取得胜利,得到省委顾作霖、向忠发等人的表扬。1930年,禹城地下党的负责人马凤元经常在县城西街滕家酒店、季李胡店秘密召开党员会议,介绍发动农民打盐巡、反苛捐杂税的经验。1936年,马凤元与“一高”党支部的尉景平发动学生向反动校长王云台开展激烈斗争。同年,安仁镇党支部联络本县及齐河、高唐等县的抗日活动分子组成了民族抗日先锋队,准备迎击侵华日军。
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员王克寇、于曼青于1937年7月在禹城南部建立“民族解放先锋队”,后改称“禹城县抗日青年救国会”。同年9月,马凤元、尉景平、金谷兰、张同海在安仁成立鲁西北抗日第七大队,许多青年积极投入抗日救亡运动。年底,禹城县委负责人马凤元、尉景平根据鲁西北特委指示,到聊城协助国民党爱国将领范筑先扩大抗日武装力量。县委还派一批干部到民团李惠民部建起政训处,王克寇任主任,动员李惠民率部队参加了范筑先指挥的南镇战役,重创日军。1938年,县委建立一二九师独立旅禹城武装工作团。同年冬,消灭了走向反动的李惠民部,建立和巩固了八区抗日根据地,建立县(南部)抗日民主政府。1938年,共产党员刘润明、张助华在禹城北部建立抗日游击队。1939年,建立县(北部)抗日民主政府。同年9月,谭锡三以各村的锄奸小组为基础,成立锄奸团。1940年建县独立营。1942年建县大队。1942-1944年间,县委于农村开展了减租减息;建立与整顿党支部和村政权;领导广大群众进行“反蚕食”、“反资敌”的斗争;在敌占区建立党组织,为禹城的解放创造了有利条件。1945年,各级党组织领导解放区军民配合渤海军区部队消灭了除李连祥团以外的全部伪杂团,年底解放了县城和本县大部区域。随之,配合野战军向禹城火车站之敌发起猛攻,于1945年底全歼拒不缴械投降的日本侵略军。
1946年6月,县委传达贯彻中共中央“五四”指示,9月开始在三区进行土地改革试点。同年11月6日至1947年1月24日,县委先后在英王庄、御桥韩庄召开联乡近万人的群众大会,开展诉苦运动并组织游行示威,镇压土匪、特务。随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反奸反特斗争,打退国民党反动派残余势力、逃亡恶霸地主“还乡团”的猖狂反扑,进而掀起土地改革的高潮。1947年1月,禹城县委领导县独立营及全县广大群众与民兵配合华东野战军拔除顽敌李连祥部的据点,不久县全境解放。5月,公审李连祥。同年9月起,根据渤海区党委的指示,县委开展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的“三查三整”运动。运动中由于贯彻执行了某些“左”的错误做法,一度挫伤部分干部。1948年初县委纠正了运动中出现的偏差。
1949年,县委响应中共中央元旦献词《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号召,动员4100名青壮年参军,出动民工3.4万多人,支援前线。同年3月,县委抽调130余名干部随军南下,支援江南城市工作。同月,县委为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设立干部训练班,同年秋,县委领导全县人民迅速转向大生产运动。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县委召开全体党政干部会议,隆重庆祝开国大典。
1949年,继续进行土地改革。县酒厂建成投产。1951年春,全县土地改革全面胜利结束,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农业生产大发展。同年10月起,开展轰轰烈烈地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
为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巩固已取得的革命胜利成果,1950年11月始,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大张旗鼓地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通过半年时间,按照“首恶者必办,协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原则和“杀、缓、关、管、放”的方针,对反革命分子进行了处理。
1951年12月起,县委根据省、地委的部署,在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运动,共18个单位(党群系统1个、政府部门2个、企业15个)770人参加,清出贪污款额61.85亿余元(旧人民币)。运动中,本着“对大多数情节较轻或彻底坦白、立功者、自赎者,从宽处理;少数情节严重又拒不坦白者予以严惩”的方针,分别进行了处理,追回脏款22.5亿元。此次运动的教训是,运动初期,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进行所谓“大胆怀疑”,加之计算方法不合理等,一时造成了贪污数额庞大,其中有14人实际贪污不足1000元(旧人民币),也被定成“老虎”。这些错案很快得以纠正。
1956年6月22日始,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彻底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用一年时间开展“肃反”运动。全县参加运动者2772人,其中县直机关1347人。分4批进行。运动中有847人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经过内查外调,反复核实,共查出反革命分子29人,占参加肃反人数的1.05%。
结合“肃反”,开展对干部的政治审查工作。“审干”是对干部进行历史和现实情况的全面审查。属敌我矛盾性质者,交由“肃反”办公室处理。有一般政治问题者,也作出适当结论。
新中国建立后,县委积极号召农民走农业合作化的道路。到1951年,农村普遍建起互助组。在互助组的基础上,1952年开始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6年下半年入社农户达到96%。同年,在全国大办农业生产高级社的高潮中,又迅速将多数初级社合并成高级社。
对工商业者的社会主义改造,县委亦纳入了工作日程,1952年始,将分布在城区的技术较高的手工业者分别组成木业组、服装组、铁业社、修车社等。这些组、社,后来发展成集体或国营工业企业。1956年,将全部私营商业者分别纳入集体和国营商业,其中纳入国营的198人,纳入集体的1415人。
1957年7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开展整风运动。县委召开四级干部大会和教师大会等,号召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整风。运动首先在县直单位及教育战线开始,参加者千余人。
1958年3月上旬,开展农村整风,分两批进行。运动中,对某些严重违反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进行批评,对极少数乘整风之机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攻击的分子进行回击。但出现了扩大化。1959年,县委根据党中央指示,对运动中出现的错误有所纠正。至1978年,县委又根据中共中央11号、55号文件精神,成立了复查领导小组和专案办公室,用近3年时间,对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彻底甄别与纠正。
1958年9月,县委根据中央指示,开展“大跃进”运动。由于当时全国形势的影响,县委曾提出一些不切合实际的口号,如1959年粮食亩产万斤;同时大办食堂(用3天时间全县办起食堂2231个)等等。于是很快将“大跃进”推向高潮。从而导致了人们的思想混乱,造成了严重损失。1959年,高唐县委(此时禹城县已合并到高唐县)在党内开展“反右倾”斗争,原禹城县百余名领导干部被指责为攻击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戴上“分散主义”、“右倾机会主义”、“自由主义”、“地方主义”等政治帽子,被视为“白旗”拔掉。此后有所纠正。
在三年严重经济困难时期,县委与人民齐心协力,领导人民大力搞好生产,在号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同时,县委、县人委采取以工代赈或将部分农民迁至较好地区等办法,以渡过暂时困难。特别是1960年冬,县委根据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指示,认真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这对全县人民渡过难关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1961年10月起,县委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及有关人民公社的政策、规定,使本县工农业形势开始好转。到1965年,经济基本恢复到1957年的状况。
1964年11月,县委根据中央和省、地委指示,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首先,举办学习班,训练生产大队以上的领导骨干1100多人。同时,6处公社举办短期培训班,训练生产队以上党员骨干1350人。这些领导干部和党员骨干下放到各社、队开展初步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修正草案)》(简称后十条)。1965年初,又贯彻中共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随之揭发处理县、社队干部在政治、经济、组织、思想上的“四不清”问题。通过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小四清”,全县有8489名干部作了检查。
1965年9月,“大四清”开始,省组成的禹城县四清工作团2958人(省直34人,地、县2814人)进驻本县。
参加四清的县、社、队干部共20085人,其中认为有大小“四不清”问题者16359人,占干部总数的81.4%。运动中接收新党员3460名。后期调整配备各级领导班子,原县、社主要领导成员和县直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155人,留任者97人,占60%;因能力弱需要调职的26人,占17%;作退休安置的4人,占2.6%。因犯错误需要调整或处理的28人,占20.4%。通过运动,提拔为地委、县委管理的领导干部50名。
1966年6月,四清运动基本结束。它对于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作用。后期经过领导班子建设,还制定了发展农业生产的规划。但由于在阶级斗争问题上的错误认识,致使打击面过宽、过重。后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有所纠正。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本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在不理解的情况下被卷进了运动。
运动开始,县委先是派工作组到6处中学帮助建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组织师生批判“三家村”。8月13日,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制定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公布后,各校工作组相继受到批判。至8月16日,全县6处中学成立了7个“红卫兵”组织,随即开展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使许多文物遭到严重破坏。9月,红卫兵外出串联,随之各机关、学校、工厂、商店等部门也都组织起“红卫兵”,揪斗、批判本单位的“走资派”、“牛鬼蛇神”。此时县委已难以控制局面。1967年1月,本县受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县委及其各部门被“群众”组织夺了权。各学校“停课闹革命”,各工厂“停产闹革命”,各部门瘫痪,大字报、大标语到处可见。1967年3月9日,建立了“禹城县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县革委”)。县革委于9月份垮台。这时,中国人民解放军6214部队奉命来禹城进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县直机关单位及公社均由军代表为主处理一切事宜。
1968年7月26日,经省革委批准,重新成立“禹城县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9月份,县革委召开全县大批判会,掀起“斗、批、改”高潮。
1969年2月,“中共禹城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成立,5月,奉命在全县开展“一打两反”(打击反革命破坏、反投机倒把、反贪污浪费)和清理阶级队伍的工作。由于“左”的错误影响,有些单位出现了逼、供、信现象。1971年,中共禹城县委恢复后,奉指示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分子,从而又使部分干部和群众受到伤害。年底,为被错误处理的干部、职工公开平反,恢复名誉。1974年,大批“资本主义复辟”,大刹“资本主义倾向”,许多人受到了错误批判。
1975年,县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整顿”的指示,全县各条战线的情况迅速好转。这年,还恢复了停止数年的改碱实验区的工作。但由于“四人帮”的破坏,本县和全国一样,进行了“批邓”和“反击右倾翻案风”,从而使整顿工作陷于停顿,开始好转的生产秩序被打乱。
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县委及各级党组织领导全县人民拨乱反正,揭批“四人帮”的罪行,并着手清查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对在“文革”中热衷于搞派性的少数人进行教育。1978-1981年,县委领导全县党员和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批判了“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遵循)。从而为各条战线上的拨乱反正,促进本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到了巨大作用。
自1978年底,县委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纠正冤、假、错案228起,为91人恢复党籍;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认真地选拔干部,充实了各级领导班子。对基层党支部相应地进行了调整。通过贯彻中共中央路线,县委领导全县人民迅速将工作中心转向经济建设,实施改革开放、搞活的政策。至1983年4月,农村全部实行联产承包、土地到户的生产责任制;工业企业也开始试行厂长(经理)承包责任制,并引入竞争机制,工农业生产得以大发展。1983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3亿,比1978年的1.3亿元增长2亿元,列入全国47个翻番县的行列。1985年突破了4亿元,比1978年增长2.7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