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期党支部(特支)
1926年,本县始有党组织,到抗日战争开始,共有4个支部,即:1926年春由李宗鲁负责建立的城内第一高小党支部;1927年8月由李宗鲁、杨世荣建立的季李胡店党支部;1928年4月由李宗鲁、贺漫真(贺国英)负责建立的安仁镇党支部;1928年上半年至1929年2月,根据山东省委指示建立的禹城特支。1933年本县党组织曾遭严重破坏,后在马凤元、尉景平等人的努力下得以重建,并恢复活动。
二、禹城中心县委
1933年,山东省委决定成立禹城中心县委,省委组织部长宋鸣时兼任书记。同年7月宋鸣时叛变,禹城各党支部,有的负责人被逮捕,有的被迫离境,活动一时停滞,中心县委随之告终。
三、禹城县(南部)县委
1937年11月,根据中共鲁西北特委的指示,马凤元、尉景平、杨中一、杨瑞亭、张助华、谭锡三、王克寇、于曼青等在连五高村小学校建立了中共禹城县(南部)县委,马凤元任书记,组织委员尉景平、委员王克寇、杨中一。机关驻地在李屯、连五高一带,辖6个支部。同年12月,县委设组织部、宣传部、军事部及《青年报》编辑部。1939年增设民运部。县委辖禹城南部两个区委、16个支部。同年12月,根据四地委指示,与中共齐河县工委合建为齐禹县委。根据形势需要,1942年10月又分为齐河、禹城两个县委。禹城县委增设了敌工部和武装部。1944年1月再次合并为齐禹县委。齐禹县县委于1950年5月撤销。
四、禹城县(中部)党组织
在抗日战争时期,鲁西北特委在禹城县境先后成立一区区委和铁路地区党组织。
一区区委1938年6月,鲁西北特委组织部长尉景平派特委交通科长路子强到禹城车站秦老庄与早期地下党员朱儒接上组织关系,于同年11月在冯庄成立了一区委员会(因区委所在地为旧政权的一区驻地,故称一区委员会),书记朱儒,另设组织、宣传、交通委员,1939年3月撤销。
津浦铁路地区禹城县分区委1938年11月,鲁西北特委建立“高平禹边委会”后,边委组织委员韩哲一回到家乡禹城县韩寨村建立了党支部,书记韩宪亭。次年3月,边委会决定将一区委员会和韩寨支部合并,建立了浦浦铁路地区禹城县分区委员会,朱儒任书记,另设组织、宣传、青年、交通委员。分委会积极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1940年10月下辖12个支部。
津浦铁路地区禹城县工作委员会(简称铁路工委)1940年10月,津浦铁路禹城县分区委员会更名为铁路工委,驻地韩寨村小学校。工委下辖20个支部。1940-1945年,工委书记依次有赵毅、庞均、王琳、刘世杰,下设统战、交通委员及组织部、宣传部。1943年6月起改设组织、宣传、统战委员及交通员。先后隶属鲁西区三地委、冀南六地委、泰运地委、齐(河)禹(城)县委。1945年2月改称为中共齐禹县委敌占区工作委员会。
为开辟禹城县铁路以东抗日根据地,1942年2月,在城西西大桥村还成立了“津浦铁路东地区禹城县工委”,下辖13个支部,书记高明轩,另设组织、宣传委员。
五、禹城县(北部)县委
1940年1月,冀鲁边二地委决定成立了平(原)禹(城)工委。同年9月,工委更名为平禹县委。1940年10月建禹城(北部)县委和平原工委。禹城县委驻地在王寨村,邓林华、王仲敏先后任书记,下设组织部、宣传部。辖一个区委、4个支部。1943年1月再次合并为平禹县委。陈文惠任县委书记。1945年,陈文惠调回部队,李一民任县委书记。
六、禹城县委
1946年5月30日,渤海区党委二地委决定,撤销平禹县委,分别建立禹城县委、平原县委。禹城县委李一民、刘世杰任正、副书记,设组织部、宣传部、敌工部、武装部。1949年1月增设秘书处。县委驻地先后在御桥韩庄、十里望村,1949年9月移驻城内。当时,县委辖10个区委,区委设正、副书记和宣传、组织、民运委员。辖支部百余个,支部由书记和委员1-3人组成。
新中国成立后,禹城县委初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1951年增设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县学。1952年8月设农委。1954年县委设常务委员会,同年3月农委改称为生产合作部,6月设统战部。1955年2月建财贸部,5月秘书处改称为办公室,8月设机关党总支,10月设监委会。1956年建政法部、工业部、文教部,撤销县学建党校、纪委改为监委会。1957年12月撤销政法部。1958年2月撤销文教部、党校改为党训班,3月设政策研究室,4月设《禹城县报》编辑部,10月裁撤生产合作部,建立农村工作部。同年建机关党委。
1958年底,禹城县合并到高唐县。
1961年7月恢复禹城县。禹城县委设书记处,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监委会、统战部、政法部、财贸部、工业部、农村工作部、机关党委和党校。1962年取消书记处,设常委会,4月撤销统战、政法、财贸、农村工作部及机关党委。12月撤销工业部。1965年8月设财贸政治部、恢复机关党委。1966年撤监委复建纪委。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1月,县委及其各部门的工作陷于瘫痪。1967年1月,县委及各级党组织被夺了权,全县处于混乱之中。3月,由军队、工人、农民、学生和领导干部的代表联合组成“禹城县革命委员会”。1968年7月,由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并改组了县革委,县革委对全县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1969年10月,经省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批准,建立县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1年4月恢复县委。至1973年底,县委书记由军代表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军代表、工人代表、农民代表、领导干部代表组成。
1967-1971年5月,县革委下设组织组、宣传组、通讯报道组、群工组等。县委重新建立后,其“文革”前的工作部门又逐步恢复,并根据需要进行增减。1971年6月恢复机关党委。1975年5月建党训班,6月恢复办公室。1976年6月恢复组织部、宣传部和党校。1979年5月恢复纪律检查委员会,12月恢复统战部。1980年4月设档案局。1982年3月设党史办公室。1983年3月,县委纪检委由区级升格为副县级单位,称中共禹城县纪检委,6月,设政法委员会。1984年4月,设组织员办公室、老干部科、企业政治部,恢复农村工作部,档案局改为档案科,12月设“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讲纪律;语言美、行为美、心灵美、环境美;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共产党、热爱人民)办公室、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1985年11月档案科又恢复为局。
1985年底,县委办事机构有15个,即:办公室、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老干部科、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企业政治部、农村工作部、党史办、档案局、机关党委、党校、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
七、基层党组织
新中国成立后,禹城县的基层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50年代始,县直机关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以及行政村均建起党支部,大单位、党员多的部门建起总支。支部、总支设书记(企业单位多增设副书记)以及委员1-3人。1984年5月,县直机关的党支部改称为党组。
从1954年开始,为加强党对政权组织的领导,县委在人民政府、政法系统建立党组。1981年,县人大、县政协建立后,县委亦及时在该机构建立了党组。党组设正、副书记及成员数人。
县人民武装部一直建有党委。自1979年2月,人武部党委设第一书记,第一书记由县委书记兼任。1986年,人武部由部队序列划归地方后,其党委不再设第一书记,但书记仍由县委书记兼任。
1955年设县直机关党总支,1958年改设县直机关党委,负责县直机关单位的党务工作。
1976年县棉纺织厂建成后,遂建立党委。1986年县供销社党组改建为党委。
建国后,随着行政区划的变化,区、乡镇、人民公社党组织屡经变化。1950年5月,齐禹县撤销,划归禹城县6个区,禹城县委由辖10个区委增至16个区委,区委分别以一区、二区……十六区序号称谓。区级党委设书记(1958年前后曾分书记、第二书记或第一书记、第二书记)及副书记1人或数人,另置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年委员和秘书。1979年,区级党委增设纪检委员。自1984年,基层党组织亦增设了纪检委员。
1952年1月,调整为10个序数区委、1个镇委(城关镇)。1954年9月又缩划为8个命名区委和1个镇委(城关镇)。1956年12月全县调整为7区1镇。1958年2月撤区建乡,县委辖乡党委19个。同年10月撤乡成立人民公社,遂建起11个人民公社党委。1965年5月又调整为19个人民公社党委。
“文革”初期,人民公社党委被夺权。1969年10月,经县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批准,各公社成立了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1年4月起,各公社复建党委。
1984年,改公社建乡镇。县委辖14个乡党委、5个镇党委。
1985年底,全县有基层党委21个、党组32个、总支7个、支部1256个。
禹城县建国后党员数量及党组织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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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数目年度│党员数│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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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 │309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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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 │4643 │ │ │ │ │ │
├──────┼───┼──┼──┼──┼──┼────────┤
│1952 │4776 │ │ │ │ │ │
├──────┼───┼──┼──┼──┼──┼────────┤
│1953 │4843 │ │ │ │ │ │
├──────┼───┼──┼──┼──┼──┼────────┤
│1954 │5017 │ │ │ │ │ │
├──────┼───┼──┼──┼──┼──┼────────┤
│1955 │5505 │ │ │ │ │ │
├──────┼───┼──┼──┼──┼──┼────────┤
│1956 │6131 │ │ │ │33 │ │
├──────┼───┼──┼──┼──┼──┼────────┤
│1957 │7098 │ │ │28 │539 │ │
├──────┼───┼──┼──┼──┼──┼────────┤
│1958 │7502 │21 │ │21 │486 │ │
├──────┼───┼──┼──┼──┼──┼────────┤
│1959 │4539 │ │ │ │ │ │
├──────┼───┼──┼──┼──┼──┼────────┤
│1960 │4846 │ │ │ │ │ │
├──────┼───┼──┼──┼──┼──┼────────┤
│1961 │7347 │22 │ │16 │771 │ │
├──────┼───┼──┼──┼──┼──┼────────┤
│1962 │7105 │22 │ │ │ │ │
├──────┼───┼──┼──┼──┼──┼────────┤
│1963 │7298 │21 │ │ │ │ │
├──────┼───┼──┼──┼──┼──┼────────┤
│1964 │7400 │21 │ │ │ │ │
├──────┼───┼──┼──┼──┼──┼────────┤
│1965 │7457 │22 │ │ │ │ │
├──────┼───┼──┼──┼──┼──┼────────┤
│1966 │8463 │22 │ │ │ │ │
├──────┼───┼──┼──┼──┼──┼────────┤
│1967 │ │22 │ │ │ │ │
├──────┼───┼──┼──┼──┼──┼────────┤
│1968-1970 │ │ │ │ │ │“文革”非常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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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 │11445 │22 │ │2 │924 │ │
└──────┴───┴──┴──┴──┴──┴────────┘
(续表)
┌──────┬───┬──┬──┬──┬──┬──┐
│分类数目年度│党员数│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备注│
├──────┼───┼──┼──┼──┼──┼──┤
│1972 │11977 │22 │ │ │ │ │
├──────┼───┼──┼──┼──┼──┼──┤
│1973 │12682 │22 │ │ │ │ │
├──────┼───┼──┼──┼──┼──┼──┤
│1974 │12646 │22 │ │3 │1094│ │
├──────┼───┼──┼──┼──┼──┼──┤
│1975 │13149 │22 │ │2 │1102│ │
├──────┼───┼──┼──┼──┼──┼──┤
│1976 │14875 │22 │ │3 │1138│ │
├──────┼───┼──┼──┼──┼──┼──┤
│1977 │15509 │22 │ │91 │1166│ │
├──────┼───┼──┼──┼──┼──┼──┤
│1978 │15710 │22 │ │5 │1157│ │
├──────┼───┼──┼──┼──┼──┼──┤
│1979 │16170 │22 │ │5 │1166│ │
├──────┼───┼──┼──┼──┼──┼──┤
│1980 │16561 │22 │ │ │ │ │
├──────┼───┼──┼──┼──┼──┼──┤
│1981 │16936 │22 │ │ │ │ │
├──────┼───┼──┼──┼──┼──┼──┤
│1982 │17236 │22 │8 │5 │1210│ │
├──────┼───┼──┼──┼──┼──┼──┤
│1983 │17483 │22 │16 │5 │1220│ │
├──────┼───┼──┼──┼──┼──┼──┤
│1984 │17727 │21 │32 │7 │1217│ │
├──────┼───┼──┼──┼──┼──┼──┤
│1985 │18277 │21 │32 │7 │1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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