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7月14日始,县人民银行代办保险业务,1952年8月1日,改由县保险支公司办理,1953年9月,又交属县财政局保险营业所。至1958年,共开办3种保险业务,即农村大牲畜、火险和强制保险,共收保险费20万元,净收益12万元。1958年底,撤销保险机构,停办保险业务。
1980年12月,县恢复保险业务。1981-1982年,只开办企业财产保险一个险种,两年共承保金额16866.7万元,收取保险费31.1万元,支付赔款1万元。1983-1984年,保险种类增加到6种,即: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自行车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团体人身保险。1983年收取保险费26.2万元,支付赔款1.7万元。1984年收取保险费33.8万元,支付赔款22.8万元。
1985年,县保险公司先后承办城乡65个单位的保险业务,保险险种新增:农村种植业保险(小麦火灾保险、棉田成本雹灾保险、水灾特约保险)和养植业保险(大牲畜、生猪、养鸡、奶牛)。承保金额33550.9万元。收取保险费58.5万元。支付赔款29.3万元。
1981-1985年,共承保金额68310.9万元,收取保险费149.6万元,发生案件355起,赔偿54.8万元。
第二节 保险种类
1950年7月14日始,县人民银行代办保险业务,1952年8月1日,改由县保险支公司办理,1953年9月,又交属县财政局保险营业所。至1958年,共开办3种保险业务,即农村大牲畜、火险和强制保险,共收保险费20万元,净收益12万元。1958年底,撤销保险机构,停办保险业务。
1980年12月,县恢复保险业务。1981-1982年,只开办企业财产保险一个险种,两年共承保金额16866.7万元,收取保险费31.1万元,支付赔款1万元。1983-1984年,保险种类增加到6种,即: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自行车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团体人身保险。1983年收取保险费26.2万元,支付赔款1.7万元。1984年收取保险费33.8万元,支付赔款22.8万元。
1985年,县保险公司先后承办城乡65个单位的保险业务,保险险种新增:农村种植业保险(小麦火灾保险、棉田成本雹灾保险、水灾特约保险)和养植业保险(大牲畜、生猪、养鸡、奶牛)。承保金额33550.9万元。收取保险费58.5万元。支付赔款29.3万元。
1981-1985年,共承保金额68310.9万元,收取保险费149.6万元,发生案件355起,赔偿5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