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发布关于“1950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1950年1月,县人民银行发行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公债以实物为计算单位,面额为1分、10分、100分、500分四种。每分折合大米3公斤、面粉0.75公斤,白细布1.33米,煤炭8公斤。比价由县人民银行每10天公布一次。5年期,分5次偿还,年息5厘。每年进行一次抽签还本付息,第一年还10%,其余每隔一年增加5%,本县圆满完成公债推销任务。
第一节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1949年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发布关于“1950年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1950年1月,县人民银行发行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公债以实物为计算单位,面额为1分、10分、100分、500分四种。每分折合大米3公斤、面粉0.75公斤,白细布1.33米,煤炭8公斤。比价由县人民银行每10天公布一次。5年期,分5次偿还,年息5厘。每年进行一次抽签还本付息,第一年还10%,其余每隔一年增加5%,本县圆满完成公债推销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