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款
1950-1963年,由县人民银行独家经营存款,年末余额由开始的9万元发展到542万元。1964年后,先后有信用社、县农业银行参与经营。1978年,全县各项存款余额达902万元。1984年,县人行的存款业务由县工商、农业、建设银行接替。至1986年底,县工商银行存款总额3544万元,县农行存款余额8972万元,县建设银行存款余额460万元。
二、储蓄
清末民初,私营银号、钱庄办理少量储蓄业务。1937年后,因时局混乱,储蓄停止。
1950年,中国人民银行禹城县支行开始办理活期折实储蓄、保本保值储蓄、活期货币储蓄、货币定期定额储蓄、整存整付储蓄、零存整取有奖储蓄,至1952年底,年末储蓄余额8万元。
1958-1962年,由于“大跃进”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城乡储蓄额由1958年的520万元降至1962年的35万元。1963年起,县人行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国务院“关于银行工作的六条决定”,城乡储蓄额逐年上升,至1965年,3年储蓄余额累计173万元。“文革”时期,年末平均储蓄余额仅96.2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城乡储蓄额显著增长,年末储蓄余额,由1978年的185万元上升到1985年的4775万元(城镇1476万元、农村3299万元)。